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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手機:M版  分類:計劃方案  編輯:小景

  2、堅持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在設置考核指標時,要努力減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標,盡量把考核內容具體化、數量化,切實增強考核指標的針對性和可比性。

  3、堅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在採取年度考核時,要以季度考核情況為依據,把績效考核的時間關口前移,做到平時跟蹤管理、定時檢查評估、及時兌現結果,切實增強績效考核的時效性。

  4、堅持組織評價與社會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在組織民主測評時,除了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評價”的評價方式,還要注重公眾評議,形成完善的評價機制。

  5、堅持精神激勵與物質激勵相結合的原則。在運用績效結果時,除了使用績效考核獎金等物質激勵外,注重把績效考核結果與精神激勵和政治激勵掛鈎,不斷拓寬績效結果的運用範圍和領域。

  三、實施範圍和對象

  1、納入考核範圍和對象:鎮機關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鎮國土資源所、勞動保障事務所、司法所、行政執法中隊、環保執法中隊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人員、事業編製人員、工勤人員參加鎮機關考核,考核等次人數單獨核算(等次仍須嚴格按照規定比例控制),不佔用所在鎮名額。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門最終確定,考核獎金由市直主管部門兌現。

  2、不納入考核範圍和對象:鎮機關處級以上幹部、離崗待退人員、長期在編不在崗人員、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員。

  四、績效考核內容

  根據《晉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晉委[20XX]166號)的有關規定,安海鎮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根據職務層次、工作分工情況進行分類考核,即科級幹部、內勤工作人員及下村工作人員。

  1、科級幹部績效考核內容。主要指“個人執行廉政準則”及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重點項目完成情況、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組織協調工作情況(詳見附件2)。

  2、機關內勤、下村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內容。主要考核工作實績,即工作完成成效。具體考核內容包括履職情況、測評情況及加減分情況(詳見附件3、4)。

  五、績效評價方法

  (一)科級幹部考核內容

  科級幹部日常工作性質及範圍與一般幹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內容也有一定的區別,具體內容如下:

  1、“個人執行廉政準則”及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20分)

  2、重點項目完成情況;(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況;(20分)

  4、組織協調工作情況。(20分)

  (二)機關內勤、下村工作人員考核內容

  1、履職情況(80分)

  ①崗位目標(40分)

  內勤人員:按時按質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情況,按時按質完成上級業務部門日常工作情況。

  下村人員:為民辦實事情況、制止“兩違”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情況、計生落實情況。

  ②重點目標(30分)

  參與拆遷、征地等重點項目工作完成情況。

  ③公共目標(10分)

  出勤情況。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扣1分/次;曠工扣2分/天。

  2、測評情況(20分)

  內勤人員:鎮領導班子、機關幹部職工根據被考核對象平時的工作態度、為人處事等綜合表現,酌情評分。

  下村人員:鎮領導班子、機關幹部職工根據被考核對象平時的工作態度、下村頻率、為人處事等綜合表現,酌情評分。

  3、加、減分情況

  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10分,通報批評和新聞曝光扣10分;受縣處級以上表彰獎勵5分,通報批評和新聞曝光扣5分;突(偶)發事件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含媒體表揚的)獎勵5分,失職扣5分;在省以上報刊雜誌上發表論文、新聞報道等的,獎勵3分;工作失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扣5分;違法違規行為引發上訪或行政訴訟的扣5分;未參加組織活動及規定培訓學習者扣5分;本單位領導認為需要增減的其它獎扣5-10分。

  (三)等次評定標準

  鎮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被考核對象的考核得分,按從高到低原則,對其依次排名,排名在總人數25%之前的評為“優秀”,排名在總人數25%-30%的評為“良好”,其餘的除個別情況需評為“不稱職”之外,均評為“稱職”。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評定由領導組研究、決定。

  六、績效考核程序

  (一)科級幹部績效考核程序

  1、考核準備。撰寫自我鑒定 材料(詳見附件2)。

  2、考核得分。鎮黨政主要領導根據被考核對象的工作表現及鑒定材料,給予評分(詳見附件2)。

  3、最終評定。鎮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被考核對象得分排名情況,給予評定。

  4、結果反饋。考核結果通知考核對象本人,並在鎮政府大廳公示,公示日起7個工作日內被考核對象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向鎮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申請複核或申訴。

  (二)機關內勤、下村工作人員績效考核程序

  1、考核準備。整理考核相關材料,填寫個人績效工作台賬(詳見附件3、4)。

  2、自我評分。被考核對象根據崗位目標、重點目標工作完成情況,客觀進行評分(詳見附件3、4)。

  3、考核得分。工作點點長及部門負責人要查看被考核對象個人績效工作台賬,客觀地根據其當季履職情況、測評情況和綜合表現等因素,給予初步評分。下點領導及分管領導再進一步對其進行考核評分,所得分值為被考核對象的考核得分。

  4、最終評定。鎮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被考核對象得分排名情況,給予評定。

  5、結果反饋。考核結果通知考核對象本人,並在鎮政府大廳公示,公示日起7個工作日內被考核對象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向鎮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申請複核或申訴。

  七、績效結果運用

  安海鎮將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物質激勵、精神激勵和政治激勵的主要依據,與考核獎金、年度考核、職務調整、獎勵懲戒及職業發展等掛鈎,

  1、考核獎金按當季個人績效考核“優秀”、“良好”、“稱職”三個等級進行發放,即“優秀”等級發放2100元、“良好”等級發放1800元、“稱職”等級發放1500元(績效考核不稱職,不給予發放獎金)。

  2、當季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的不能享受“優秀”等次獎金;當季退休人員和調離本鎮人員按在職月份享受“稱職”等次獎金;當季新錄用(聘用)或外縣(市、區)新調入人員工作不滿20個工作日的、當季請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的、當季被效能告誡的、受立案調查在立案期間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績效考核獎金;當季曠工累計超過2個工作日的,確定不稱職等次;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間的,當季不稱職,以後按年度考核規定確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調查的暫緩兌現績效考核獎金。

  3、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從季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中評選、產生,對於季度考核被評“優秀”等級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限額內,可以直接確定為年度考核“優秀”,並作為該年度評先評優的推薦人選。

  4、對於季度考評被評為 “不稱職”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確定為“稱職”或以下等次;被評為“不稱職”等級兩次及以上的,直接確定為不稱職。

  5、對於當年度績效考核多次獲評“優秀”等次的人員,在幹部提拔使用上給予優先考慮或推薦;在幹部培訓時,作為優先安排人選。

  6、對於當年度績效考核獲評“不稱職”等次的,給予一定期限的待崗處理。

  績效工資考核方案(三)

  為規範白雲區檔案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績效工資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市、區有關績效工資分配政策,正確行使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實行科學考核、績效掛鈎、按勞分配,建立自主靈活、符合檔案工作特點的激勵分配機制,進一步擴大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增強競爭意識,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檔案工作全面健康發展。

  二、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責益相符”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

  三、考核對象和時間

  (一)考核對象

  白雲區檔案局20XX年底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局納入實施範圍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2個。即:白雲區檔案局地方志科編纂科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2個。

  (二)考核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對白雲區檔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編製工作人員進行績效工資考核。

  四、考核機構

  區檔案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黨支部書記、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組成白雲區檔案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相關業務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檔案局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對全局事業單位績效考核。

  五、績效工資的構成和考核內容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二)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績效工資主要考核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內容包括:對職工工作作風、政治表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效率、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1、基礎性績效工資設置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全額發放。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的,全額發放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在職人員在法定假期內休假的,不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每月按照績效工資的70%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置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百分制考核,由白雲區檔案局進行考核,主要考核職工的德、能、勤、績、廉四個方面(具體考核標準參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單位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職考核為優秀的加2分;本年度內獲得區、市、省、國家級先進個人稱號或其他表彰的分別加2、3、4、5分,獲得市、省、國家檔案局檔案工作先進表彰的分別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後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計算方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方式

  1、領導評(60%)。由白雲區檔案局領導班子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考評,最後得分佔考評的60%。

  2、同事評(40%)。由白雲區檔案局其他一般幹部和工作人員考評,最後得分佔考評的40%。

  3、自評(10%)。由自己考評,自評得分佔考評總成績的10%。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計算方法

  白雲區檔案局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人員分佈為:領導班子共3人(考核加權總分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員共8人(考核加權總分為B),被考核人2人(自評考核總分為C)。

  被考核人最後考評得分=60%*A/3+40%*B/8+10%*C

  七、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方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白雲區檔案局每年年底對事業編全體幹部職工進行一次工作績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績、廉及考核加分標準進行考核打分,最後按照考核計算方法進行匯總,作為被考核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最高分值為100分,被考核人最後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額為激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個人最後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員年度扣取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1000元,該同志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最後考評得分為95分,則應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金額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獲得獎勵績效工資情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工作人員,不得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國家機關處理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2、在工作中不服從工作安排,推諉扯皮,工作中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後果,影響全局或全區檔案工作進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職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參加考核的;

  5、一年內無故曠工累計15個(含5個)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規定的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時限和工傷治療期間除處)。

  扣發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經考核兌現后積余部分金額,由單位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自主統籌安排。

  八、工作要求

  實施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幹部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保存有原始依據,考核量化分數及結果應告知被考核人員,有異議的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

  九、本考核辦法自20XX年1月起執行。

  十、本考核辦法由區檔案局績效工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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