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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宿保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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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宿保部工作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大學生入黨 學生幹部 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學生會宿保部工作制度

  (一零年十一月修訂)

  華南師範大學大學城校區學生會宿保部是華南師範大學大學城校區學生會主席團直接領導下的一個職能部門。它配合學校後勤辦和廣東華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領導各樓委會,參與對學生宿舍管理和紀律的檢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學生正常的生活秩序,促進同學們健康文明的生活習慣的形成,營造並維護學校良好的生活、育人環境,維護同學們的合法權益,協助學生會做好各項活動的相關工作。在秉承“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工作原則下,為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使我學生會宿保部的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系統化,特制定宿保部的工作制度如下:

  第一部分:學生會宿保部內部管理制度 一、基本守則:

  1.學生會宿保部由經過面試、筆試、綜合考察選拔出來的學生以及經過主席團面試審查通過的正副部長組成。

  2、學生會宿保部所有成員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規範自身行為。

  3、學生會宿保部所有成員必須遵守校學生會的各項規章制度,秉承“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宗旨,堅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工作原則,做到“團結、務實、創新” ,摒除官僚思想,秉公辦事,不徇私舞弊。

  4、熱心服務,耐心溝通,細心工作。部門工作要深入到同學中間,深入了解同學的生活需要,及時反饋並解決同學的切身實際問題,廣泛徵求同學們的意見。

  5、對自己的工作要積極主動,盡心盡責,不推卸責任。要樹立全局觀念,服從部門的工作安排,積极參与學生會舉辦的各類型活動,勇挑重擔,不迴避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難。

  6、應具備團結互助的精神,無論是部門內部還是其他部門的工作都應積極配合,為促進學生會更好發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7、應具備永不停滯的上進心,努力在日常工作和活動中鍛煉自己,認真、主動、高效、優質地完成任務,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8、在工作和生活中要謙虛有禮,勇於接受他人的批評和進行自我批評,樹立起良好的威信與形象。

  9、努力處理好學習與工作的關係,在學習上刻苦勤奮,在工作上認真負責,能夠起模範帶頭作用。 二.例會制度

  1. 每周三21:00召開部門例會,由部長主持。(若有特殊情況可根據具體條件調整開會時間)。

  2. 會議內容:

  (1) 聽取各專項活動負責人彙報工作,尋找、討論並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2) 部長針對上階段工作做出總結,並布置下階段各成員具體工作。

  3. 每次例會宿保部成員必須全體出席,到會者要配合部門秘書認真做好籤到工作,按時到會,不得無故缺席。

  4. 因病、事不能出席會議者應事先向部長請假,並提交正式請假條,否則按無故缺席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需在會後向部長作書面說明。

  5. 如無正當理由沒有到會者,視為無故缺席。一次者進行口頭警告;累計滿三次者,由部門秘書記錄在案,並通報批評;累計五次者,經部門審議留用查看;累計滿七次者,經部門審議將其開除出學生會。

  6. 部門成員在會上要積極發言,提出意見和建議,並認真做好筆錄,總結經驗教訓。

  7. 部門秘書應認真對每次會議做好會議記錄,並做好資料存檔,以便日後查閱。 三、擴大會議制度

  1、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各院系宿舍管理部門擴大會議,由部長主持。

  2、會議內容:

  (1) 交流宿舍管理工作經驗,就內務檢查、宿舍環境評估等營造文明住宿環境的相關問題進行討論;

  (2)商議並制定有助於活躍宿捨生活氣氛、培養同學良好生活習慣的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 四、責任分工制度

  為了使部門的工作規範化,宿保部根據民主集中的原則制定責任分工制度,具體如下:

  (一)部長:

  1. 制定部門整體工作計劃、工作制度。

  2. 根據具體情況為各成員分配任務,組織、協調各成員的工作。

  3. 主持宿保部各項會議及活動,並對會議及活動做一定評價和總結。

  4. 監督、檢查各項工作的具體落實情況。對宿保部內部成員進行觀察、評估和選拔。

  (二)副部長:

  1. 協助部長做好部門日常管理工作,認真負責分管的工作。

  2. 了解各成員的工作態度、情況並及時告知部長,做好部門內部團結工作,調節工作氛圍。

  (三)幹事:

  1. 堅持民主集中的原則,積极參与部門工作計劃的制定。

  2. 樹立全局觀念,服從部門的工作安排。作為各項工作的具體執行者,要積極認真地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3. 在工作過程中能夠大膽、合理地提出自己的觀點。 五、值班制度

  1、學生會日常辦公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7:00—9:00,辦公地點為學生會部長辦公室。

  2、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值班工作,配合秘書處當值人員,自覺作好籤到登記工作。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參加值班者,需提前填寫請假條並由部長簽名再交到秘書處,由當值秘書統一訂在當日值班表上(右下角)或在部門內部作出適當的人員改動,並告訴秘書處。如無故缺席值班,累計三次者,向其提出警告;累計七次者,經部門審議開除其出學生會。

  3、值班人員必須自覺佩戴工作證,衣着整潔,並負責收取、整理信件和報紙,接聽電話,禮貌接待來訪人員,遇到無法處理的事情應立即向主席團彙報。總體由秘書處組織。

  4、辦公期間進入辦公室的學生幹部應穿着整齊,佩戴工作證。日常辦公時間內應保持安靜,不得攜帶食物進辦公室。

  5、值班幹部可以利用辦公區域進行工作及其他信息的交流。

  6、辦公室電話(39310099)是為學生幹部聯繫工作而設的,不的隨意使用。

  7、接電話應注意禮貌用語,應說:“您好,這裡是校學生會。”不許打私人電話。

  8、辦公室電話由秘書處管理。

  9、出入人員應當愛護公共財物,不得私自外借大學城校區學生會的一切財物,主席團同意除外。

  10、值班后,當值秘書負責當天值班情況的統計整理,並填好值班情況登記表。

  11、最後離開的幹部應關好電燈,拔電器插頭,鎖好電話,並關好門窗。

  12、各值班人員應認真當天清潔工作。

  1) 擺放好桌椅,打掃地面、清理垃圾等。

  2) 養成保潔的習慣,自覺維護辦公室的衛生。

  13、每月按照值班表進行考勤統計,並於次月第一個工作周內公布最新統計情況。

  14、違反上述制度者,由秘書處給予口頭警告,情節嚴重者在例會上作出批評並責令起在例會上作出檢討。 六、文件檔案管理制度

  (一)、宿保部主要文件資料

  1. 宿保部組織機構設置辦法及各項管理條例。

  2. 宿保部成員名單、個人資料及聯絡方式。

  3. 宿保部各學期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及對部門成員的能力測評。

  4. 宿保部特色活動的工作計劃,工作過程中的文檔材料及活動總結。

  5. 宿保部所有的會議記錄。

  6、各院繫上交的宿舍內務檢查的內容及其檢查結果。

  7、各樓委會上交的工作計劃、工作制度、考勤情況、宿舍內務檢查結果、活動方案等文件。

  (二)、文檔管理辦法

  1. 宿保部的各類文件檔案由本部門的秘書負責管理。

  2. 經本部門策劃主辦或協助其他部門完成的活動,部門秘書應在活動結束后統一整理活動資料,並做好備案。

  3. 定期對檔案進行整理,保證分類明晰,便於日後查閱及使用。

  4. 部門秘書應密切配合秘書處的工作,統一對文件進行管理。 七、獎懲制度

  1. 在部門日常工作中表現突出、有良好績效、得到本部門及其他部門成員的好評、得到同學們的認可的成員經主席團審核后將按照有關規定得到相應的獎勵。

  2. 不服從部門工作分配與調遣者,予以警告批評;如再犯,予以通報批評處分;對於不能及時完成任務的成員將視具體情況選擇對其提出警告批評或通報批評的處分,情節嚴重者考慮除名處理(如因客觀因素造成任務不能完成的將不追究其責任);在工作過程中有失誤者將會根據其影響程度做相應處理。

  3. 各成員的工作情況由部長評定並記錄在案,將影響其學期末綜合評估。

  第二部分:各樓委會管理制度總則

  一、樓委會的內部設置及其成員職責:

  1、樓委會是學生會宿保部的附屬機構,實行樓長負責制,樓長由學生會宿保部任免。此屆樓委會成員任期為一個學年,新招成員試用期為一個月。

  2、根據各宿舍樓具體情況,各樓委會設樓長一名,其他成員若干;負責配合學校後勤辦、學生會宿保部和廣東華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主持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一)樓委會樓長的職責如下:

  (1)負責制定樓委會工作計劃、工作制度,並報學生會宿保部批准后組織實施;

  (2)主持本宿舍樓委會會議,及時總結前一階段工作情況以及收集反映同學關於當前宿管情況的意見和建議,溝通宿保部門與同學的信息;

  (3)主持衛生檢查工作,組織成員進行宿舍衛生、設計評比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情況;

  (4)負責主持每周規定辦公時間的諮詢和服務工作;並負責本棟樓委的工作考勤情況;

  (5)組織每月定期的樓長開放日。

  (二)樓委的職責如下:

  (1)協助樓長認真積極完成樓內的各項日常管理工作;

  (2)及時收集同學對宿管現狀的意見和建議,做好上傳下達;

  (3)協助維持宿舍的紀律和安全,參與所在樓委會的衛生內務檢查等工作;

  二、內部管理制度

  :

  1、考勤制度:

  (1)樓委會進行衛生檢查時做好考勤記錄並將考勤情況上報學生會宿保部;

  (2)成員無故不參加衛生評比、樓委會例會達兩次者,採取公開批評,達三次者,作自動退出樓委會處理;

  2、人員調整制度:

  (1)成員調整(退出或加入),須經樓長批准,報學生會宿保部核准;

  (2) 樓長、副樓長在任期未滿之前退出樓委會須上交辭職書,報學生會宿保部核准。

  附註:各樓委會可根據本制度總則制定符合實際需要的工作制度。

  三、 樓委會的服從管理與自我管理制度

  服從管理:

  1、樓委會做為校宿保部直接領導的職能機構,有服從宿保部部級層所制定的工作計劃以及完成下發的工作任務的義務。樓委會對具體的工作計劃以及工作任務可以發表建議,可以參與工作計劃以及工作任務制定的討論。樓委會的相關人事調整或工作上的問題,必須報宿保部核准。

  2、樓委會在工作上必須服從後勤辦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配合後勤辦以及學校做好宿舍相關工作。

  3、做為校學生會的一份子也必須配合校學生會的相關工作安排。

  註:在宿舍管理方面與物業公司有所合作,對其工作上的過失以及工作上的漏洞有權進行干預。

  自我管理:

  1、樓委會做為每個樓棟的獨立機構,可以根據自己樓棟的特殊情況以及不同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基於宿保部工作計劃的相關工作計劃。

  2、在秉承“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工作原則下,為加強自身建設,各樓委會內部可以自行制定相關的工作制度使所在樓委會制度化、規範化、系統化。

  3、根據所在樓棟所駐學院的學院相關特性,可以自主安排相關工作。

  4、可以根據各樓棟的實際情況開展現行有效的相關活動。

  5、人員調整后,產生人員空額的,該樓委會自主進行新樓委的招進。確定人選后,上報部長核准。

  6、各樓委會自主安排每月一次的星級宿舍評比的宣傳工作,自主安排大掃除活動通知的下發形式。

  7、各樓委會根據實際情況,組建博客、空間、網頁等相關的樓委會展示平台,做好管理與維護工作。

  8、樓委會可開展相關接受建議或投訴的工作,收集樓棟資料以及學生關於宿舍問題的看法。

  9、各樓委會自主發現問題並自主着手解決問題。無法解決的上報宿保部徵求意見。

  註:各樓委會對每月或每周的自我管理方面的相關工作進行匯總、並上報部長。

  以上為《華南師範大學大學城校區學生會宿保部制度》,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校學生會學生會宿保部所有。

  華南師範大學大學城校區學生會宿保部

  二○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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