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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與爭鳴——父母官引出的思考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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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與爭鳴——父母官引出的思考兩篇 標籤:做懂孩子的父母

  學術與爭鳴——父母官引出的思考兩篇

  新版《辭海》為何剔除了“父母官”詞條

  勞燕

  “父母”和“官”本來是風馬牛不相及,合二為一,稱“父母官”,成了專有名詞,有非常深遠的歷史淵藪,廣泛的社會影響。

  老的《辭海》及新版《辭源》,都有“父母官”的辭條。《辭海》說:“舊時稱州縣官為父母。”並引宋王禹偁詩:“西垣久望神仙侶,北部休夸父母官。”及王漁洋《池北偶談》:“今鄉官稱州縣官曰父母,沿明代之舊稱也。”

  新版《辭源》說:“舊時對州縣地方官的稱呼,多指縣令。”引宋王禹偁《贈浚儀朱學士》詩:“西垣久望神仙侶,北部休誇父母官。”證之,又引《水滸傳》第十四回:“本待便解去縣裏見官,一者忒早些,二者也要教保正知道,恐日後父母官問時,保正也好答應。”佐證。其實,辭海與辭源的解釋並不完全,沒有明確指出“父母官”究竟始於何時,盛於何時,大抵的歷史演變。而引證也有孤寡欠足之嫌,比如,宋王禹偁又有《謫居感事》詩:“萬家呼父母,百里撫惸嫠。”其詩後有自註:“民間呼令為父母官。”這個“自注”就比《辭源》直接引證“父母官”三個字更明白,是將地方官比作父母官的最早出處。

  明李贄《豫約·感慨平生》:“棄官回家,即屬本府本縣公祖、父母管矣。”《儒林外史》第三回:“衆人各各歡喜,一齊回到汶上縣,拜縣父母、學師。”清王士禛《池北偶談·談異七·曾祖父母》:“今鄉官,稱州縣官曰父母,撫按司道府曰公祖,沿明世之舊也。”老舍《神拳》第三幕:“待會兒知縣要是來了,給他個面子!無論怎麼說,他總是父母官!”亦省作“父母。”顯然,所引這些解釋大同小異,但仍沒有明確指出“父母官”究竟始於何時,盛於何時。

  《禮記大學》:“《詩》云:‘樂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孟子梁惠王上》:“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惡在其為民之父母也?”在這些先秦文獻中,“父母”是指百姓的統治者——國君。

  漢代曾出現了兩個有非常政績的地方官:西漢的召信臣、東漢的杜詩。《後漢書》載:杜詩為南陽太守,深受百姓愛戴,百姓將之與前代的召信臣相比,於是就有了“前有召父,後有杜母”之說,這時“父母”一詞已經有了地方官的含義。

  《漢書循史傳》載:西漢元帝時,南陽郡太守召信臣,字翁卿,九江壽春人。“其治視民如子”,勸民農桑,去末歸本,為政勤勉有計謀,“好為民興利”,儘力使百姓富起來。他親自指導農耕,常出入于田間,住宿在民家,很少有安閑的時候。“百姓歸之,戶口增倍,盜賊獄訟衰止”。“吏民親愛信臣”,尊他為“召父”。唐河縣城南現存“召父渠”遺址。《明嘉靖南陽府志校注》:召父渠在唐河縣南七十里的湖陽鎮,為漢南陽太守召信臣所開。據《漢書》記載,西漢元帝時,召信臣任南陽太守期間,關心百姓疾苦,興修水利,築壩開渠,灌溉良田,使郡內“水豐地沃”。他還禁止婚喪大辦,嚴懲貪官,於是政治清平,百姓官吏無不敬愛,尊稱他為“召父”。荏苒百年,至東漢武帝劉秀建武七年(公元31年),南陽郡百姓又幸運得遇新任太守杜詩。《後漢書·杜詩傳》載,南陽郡太守杜詩,字君公,少有才能,擔任郡功曹時,善用計謀,嚴懲不法,減徭輕賦,興修水利,疏浚舊渠併發明“水排”,愛民如子,事事替百姓作主,由是全郡百姓家家糧豐衣足。百姓將他與以前的召信臣相比,說“前有召父,後有杜母”。自此“父母官”這一尊稱便廣傳後世。“父母官”一詞即源於此。

  “父母官”是父母一詞被政治化后的一種涵義,如何解頤釋通它呢?

  對這個不大不小的問題,明清兩朝的學者們早就注意到了。

  顧炎武說:“父母二字乃高年之稱。”並舉漢文帝曾問臣下“父知之乎”、“父老何自為郎”為例證(《日知錄》卷二十四)。這當然是不錯的。但是“父母官”是父母一詞被政治化后的涵義,顧炎武沒有說明白。而且顧炎武的考證將“父母官”之說定在宋代,一是沒有涉及先秦,二是沒有考證到漢代。以後辭海雖未接觸到這個源起問題,但引宋代后的文史、明代的文史中言及“父母官”,說明其考證沒有超越顧炎武,基本是應和顧說,而且將此詞起源定在明代。辭源按理應當把這個詞的來源交代清楚,但可能不能確定此詞確切的起源,所以大體也應和了顧說,但辭源比辭海多引了一個“父母官”詞條的證據,就是提到了水滸話本,眾所周知,水滸話本最早出於宋代,這就是間接在說“父母官”源起宋代。本文的考證是指出:一,父母官一詞起源於漢代(召父杜母);二是先秦是稱君王為“父母”不是稱作“父母官”。

  明天順年間,張志淳指出:“《書》曰‘元後作民父母’,《詩》曰‘豈弟君子,民之父母’……則父母二字,皆人君之稱也,”可見,先秦時代只有君主才被老百姓稱為父母。

  隨着封建專制主義的建立、發展,以天子自居、雄踞九五的皇帝,對臣民僅僅稱其為父母,顯然覺得不夠意思,因為這不過才比臣民高一輩,於是從秦漢后,“萬歲”、“萬歲爺”逐步成了皇帝的代名詞。萬歲爺把先秦以來戴在頭上的“父母”冠扔了,自然會有人撿起來,戴到自己頭上去。

  清乾隆年間,考據學家錢大昕也關注起這個問題來了,他寫了一則讀史札記,乾脆題目就起《父母官》。他從分析王禹偁的詩入手,得出結論:“父母官之稱,宋初已有之矣。”(《十駕齋養新錄》卷十六)。

  稱官為“父母官”,風行天下,是明中葉以後的事。據楊穆《西墅雜記》:宣德時,慈溪縣令對百姓說:“汝不聞諺云:‘滅門刺史、破家縣令’乎?”“一父老對曰:某等只聞得‘豈弟君子,民之父母’,縣令聞之默然。”於此不難看出,這裡官們與父母已經畫上等號。而張志淳《南園文錄》卷五的記載,更是一清二楚:“今天下士夫皆稱本府州縣官為父母大人,稱者以是外得忠厚之名,內取身家之利,見稱者以是外托尊崇之名,內獲結托之利,放交相尚而不可解矣。”“父母二字……今通以加之府州縣官,甚至鄰州縣封府,又甚至主簿典史,又甚至稱府官為祖父母,稱布政司為曾祖父母。”

  明朝,皇帝朱元璋被人們高呼萬歲、萬萬歲,“頂冠碗大之疤”的馬皇后被稱為“娘娘”,太監被尊為公公、老公公,大太監魏忠賢被尊稱“九千歲”,不久又加九百歲,稱“九千九百歲”。“父母官”們連升三級,官們不僅被稱父母,還隨着權勢升格為祖父母、曾祖父母。

  明朝中葉、特別是明末,胥吏把持政務,貪贓枉法,流毒天下,顧炎武曾痛斥明朝的數十萬胥吏“皆虎狼也”。明朝的“主簿典史”即胥吏,這些虎狼也被稱為“父母官”,也成了百姓的“父母”。實在是史無前例,無恥、可惡。

  封建社會,父母是子女的主宰,父母又疼愛自己的子女,所以父母官就兼具了領導與愛護的兩種特點,一個好的地方官應該像愛護子女一樣愛護百姓,這就是“愛民如子”,當百姓的權利受到傷害時,官員理應加以維護,這就是“為民做主”。因此所謂的“父母官”其實是百姓的一種讚譽。同時這樣的父母官通常都是一些比較基層的官員,主要是州、縣等地方長官,因為他們直接與地方百姓接觸,同時又擁有生殺予奪的決定權。

  在漢語中,“父母官”還有一種用法,就是指家鄉的地方官。古人為官先是通過孝廉賢良方正等名目的舉薦,後來主要通過科舉考試,一旦成為朝廷的命官,出於避嫌,常常要離開家鄉,異地為官。而那些朝中的大官,極少祖籍就在京城,大多數人父母都在地方,所以這些人對那些家鄉的官也稱之為“父母官”,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家鄉父母官”。當然,這樣的父母官也是地方官員,但範圍稍大,不僅限於地方行政首長。

  “父母官”的兩種含義其適用的對象雖然接近——都是地方官,但用法卻是有講究的。前者是百姓對長官的稱謂,是對長官的一種敬畏和讚譽,而後者其實是朝中高官對比自己地位低得多的地方官的一種尊稱,也是一種自謙的表示,說家鄉的小官為父母官一來顯示自己沒有架子,尊重對方,二來縣官不如現管,也是希望對方對自己的父母有所照應。

  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裡,官民是始終對立的。真正愛百姓,在當官期間,沒做過一件對不起百姓的事的,能有幾個呢?“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天下烏鴉一般黑”的民諺,就是歷史的印證。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是官本位社會。縣官,便是一縣百姓的“父母”,如果是府尊,便是一府百姓的“老父台”。剛剛金榜提名的少年才俊,二十郎當,嘴上沒毛,一旦紅袍加身,官印在手,便是威風凜凜的“大老爺”了。就是爺爺輩的平頭百姓見了他,也得磕頭跪拜,連他的名字也叫不得。如不慎叫了,便是“犯諱”,輕則受罰,重的還會引來殺身之禍。隔着這樣一道千丈鴻溝,老百姓就這樣生活在封建官僚統治之下。

  錢大昕說:“雖然天下無不愛子之父母,而卻有不愛百姓之官,甚至假其勢,以恣其殘暴,苟有人心者,能無顧名而慚且悔乎!”此乃的論。

  “中國人民站起來了”以後,公民與政府、老百姓與各級領導的關係,成了主人和公僕的關係,成了衣食父母和兒子的關係。可是這種關係,其實仍然是“三千年一貫”顛倒着的。誰顛倒了這種關係呢?連當年新中國的領袖就自己寫過讓人民高呼他萬歲的口號。可見封建政治意識形態文化的根深蒂固、頑劣、可怕!

  中國的公民仍習慣把政府領導稱為“父母官”,領導幹部有時也習慣接受這種稱呼,甚至自稱,順耳順口順心。他們仍然興沖衝心安理得欣欣然當起了老百姓的父母官、祖宗。

  “父母官”,不是當官的把老百姓當作父母,而是把自己當作了老百姓的父母,這就顛倒了國家政府領導與公民的關係,有着濃厚的封建色彩。“父母官”是“人民公僕”的對立面,本質上完全不同的兩種社會、時代,怎麼可以“傳統承襲”呢。

  “父母官”實質就是封建特權加草民意識形成的政治怪胎。鄧小平說:“我是中國人民的兒子,我深情地愛着我的祖國和人民。”他闡明了這種關係。

  有一篇小說,題目就是《父母官》,不用看這小說內容,作者至少對這個“詞兒”腐敗腐爛的封建意識形態、政治特權的本質沒有弄清,否則不會用這三個最腐敗的字為自己原創蓋棺。

  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明顯封建宗法、官本位制下的政治化“詞兒”,不但老百姓用,共產黨的大官小官也用,覺得說父母官是說清官,總要比那些腐敗貪官更合情些。這就說明,封建意識形態的頑固性和國人對民俗傳統文化中這類封建糟粕還不易甄別。鄧小平曾說過:一個是“左”的東西,一個是封建主義的東西,非常頑固,可怕。即便認識到這個政治化“詞兒”的封建性,人們還是不捨得扔,習慣了照用不誤。這是值得深思的。

  也許有人認識到這個詞的複雜難纏,新版《辭海》經過慎重考慮,把這個“詞兒”刪了。

  勞燕2010年9月12日

  (作者系文新報業撰稿人,評論員。本文根據2010。10。新民晚報,有刪節)

  “父母官”與“學術大眾化”

  周育明

  《報刊文摘》去年12月22日摘登了兩篇文章,一篇是《新版辭海剔除“父母官”》,另一篇是《培養民眾獨立思考能力》。

  勞燕先生對於父母官的解釋比較全面,即一是為民做主、愛民如子,一是京官對父母所在家鄉地方官員的稱呼。但讀下來仍覺意有未盡。百姓稱地方官為“父母官”還包含着一種期待,即希望他們像父母一樣對待自己的子民。這種意識是中國特色封建主義時代的產物。在家族主義時代,孝是最高倫理規範。步入仕途,即需移孝作忠。本地百姓將本官稱為“父母官”,是將家族父子關係比附於官民關係,既符合專制時代的等級的制度,又是對官民關係的一種道德約束。《辭海》為什麼刪去“父母官”這一詞條,我們猜不透原因。但現在“父母官”自稱或被稱依然盛行,至少說明我們的官員和民眾在觀念上還沒有完全走出專制時代,其中折射的是嚴肅的社會現實。

  《培養民眾獨立思考能力》是俞吾金教授就“學術如何大眾化”問題發表的一個意見。他認為,重要的是塑造民眾辨別是非、鑒別各種思潮、把握客觀價值關係的能力。把民眾個個弄成學問家,自然是一個美好的願望,但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學術大眾化”只是一個美麗的畫餅,在現實中推行,必然是一種特定政治觀念主宰民眾的意識。“左”派從來就不允許民眾行使自我鑒別、分辨的能力,所以改革開放以後清除“精神污染”之類的小運動還起過一些波瀾。大眾哲學、一分為二到老三篇、一句頂一萬句,都是給民立極,樹立一個是非標尺,用以辨別鑒定。這種大眾化我們已經領教過了。賦予民眾以無所不能的能力,固然會得到陣陣喝彩,但這只是學問家的嘩眾取寵,民眾不必太理會。老百姓可以有學術興趣和愛好,但是,絕大多數人要忙於生計,不可能為一個學術問題花上幾個月、幾年時間苦思冥想,弄清楚康德腦子裡究竟盤算些什麼東西,也不需要搞清楚貝克萊“我思故我在”的奧義。大思想家們提出的思想、主義,有些博士生、碩士生走進去走不出來,這也很正常,讓平頭百姓都走進去,走不出來的恐怕更多。走進馬克思的,走出來多少?走進康德、走進尼采而走不出來,有什麼可大驚小怪?即使坐在書齋里的學問家,所謂“走出來”,大多也不過馬克思加康德、尼采等等而已。大眾依靠辨別是非的能力在於他們的常識。中國的民眾不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除非你通過各種方式扭曲民眾的常識。把學術能力與獨立思考能力混為一談,這本身就沒有什麼學術含金量。

  就前面的“父母官”稱呼而言,就是一個常識,當官的就應該像父母一樣對待子民,雖然不合時宜,我們可以舉證說明(這是學術),但老百姓認準這個理,當官的如果照此做了,也能湊合一個“和諧社會”。如果讓老百姓都按照我們的制度規定來做當官的“主”,與你較民主的真,當官的首先不幹。在一大堆互相矛盾糾葛的常識面前,民眾的取向十分清楚,就是趨利避害。有一個眾所周知的例子,南京的糊塗法官判了一個扶起跌倒老人的樂心人賠償巨額醫藥費,他的理由是這位樂心人不能舉證是老人自己跌倒,結果,全國人民看到有人跌倒都不願去扶了。前兩個月,有一位老人跌倒,因為沒人扶而死亡了。這不是中國人沒有起碼的道德常識,而是被我們的法官扭曲了。人們的居屋是不能隨便侵犯的,這也是常識,現在地方政府一紙公文,房產商就可以把推土機推到你的家門口。任你有多少“獨力思考能力”,也沒有把推土機推回去的能力。

  假定民眾的獨立思考能力需要培養,實際上是以中國民眾缺乏獨力思考能力為前提的。這種前提的本身,就是對現代民主觀念的最大背叛。對於這樣荒誕的命題,《解放日報》刊登,《報刊文摘》摘編,可見宣傳部門的重視,請問這裡有多少“獨立思考能力”?“文革”期間,我們知道有一個流行的口號,叫做“思想一律,輿論一律”,就是要取消民眾的獨立思考。在現在的命題下,看起來好像是允許民眾獨立思考,實際上否定了民眾具有獨力思考問題的能力,從學術角度看,藐視民眾能力比那個時代走得還更遠,這豈不可怕?但願這只是俞吾金教授個人的“學術觀點”。

  “父母官”本義是為民做主,愛民如子,老百姓也只是要求地方官照顧人民的利益和生計,並不要求他控制他們的思想。但父母對子女有教養之責,移至專制時代的官員,“父母官”除養民之外,還負有教責,即進行思想控制。清政府覆滅前,在政治最大進步止於預備立憲,之所以“預備”,就是因為“國民程度未及”。這個“國民程度未及”就包含了中國民眾缺乏獨立思考能力的命題。結果,清王朝被“沒有獨立思考能力”的國民給推翻了。到今天,我們還不得不為之慶祝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如果我們今天還在重複清王朝當年的老調,我們學術界的思維不是太低能了嗎?民眾和官員走不出“父母官”觀念,已經是我們時代的悲劇,學術界還有人想當老百姓的“父母官”,許諾教給老百姓獨立思考能力,這不是更大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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