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計劃方案 > 下倉鎮機關車輛管理規定

下倉鎮機關車輛管理規定

手機:M版  分類:計劃方案  編輯:得得9

  下倉鎮機關車輛管理規定為了嚴格鎮機關車輛管理,逐步使機關車輛管理工作正規化、規範化,本着“減少漏洞、節約開支”的原則,經鎮政府研究決定,特制定鎮機關車輛管理規定如下:一、鎮機關所有車輛,除值班車外,,夜晚和公休日車輛全部入庫,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二、確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日用車,需事先向鎮黨委書記、鎮長請示,經同意後轉告辦公室,辦公室進行核對後方可用車。三、司機在未出車時,要在宿舍隨時聽從安排,有事需先向辦公室請假,不得私自外出。四、司機因飲酒或其他原因而延誤了機關的正常用車秩序,要給予警告處分,到年底累計達到3次,要扣發獎金200元;司機因飲酒或違反交通法規,而造成交通事故的,要扣發年底安全獎。五、司機要時刻注意車輛保養,不開帶病車;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要提前與辦公室聯繫,以便辦公室安排機關用車。六、車輛需要維修,司機需事先向主要領導提出申請,待主要領導同意后,到鎮政府指定地點進行修理。如車輛未到鎮政府指定地點修理的,鎮政府不予承認,費用自理。七、鎮機關所有車輛均歸辦公室統一調度,確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車的,必須上報辦公室,經批准後方可發車。八、本規定適用與鎮機關所有車輛,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中國共產黨薊縣下倉鎮委員會薊縣下倉鎮人民政府2005年1月1日

您正在瀏覽: 下倉鎮機關車輛管理規定
網友評論
下倉鎮機關車輛管理規定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