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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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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便利店管理制度(一)

  1、商品選擇

  首先根據消費能力,師生的需要,選擇適應於校園超市銷售的商品;其次考慮商品的毛利,同樣商品實行貨比三家。毛利率高的首選。最後,觀察所選商品的周轉率。周轉率快的商品適應於消費群體,賣不動的給予淘汰。

  2、供應商的管理制度

  (1)任何時候供應商不得宴請工作人員。贈送禮品或商品。一旦發現,給予扣除當月供貨金額。

  (2)採購人員建立供應商的檔案和所供應的品種,建立良好的客戶關係。

  (3)供應商應按規定時間內把貨送到,所有供應商每月15日必須結帳。

  3、報貨制度

  庫管所發貨時,對庫存商品發現較少時或不夠明天賣的貨品,及時做好統計,填寫報貨單,對商品名稱。所需數量認真填寫。報於店長,有店長審核交於採購人員。

  4、收貨制度

  (1)驗貨:貨到後由店長組織採購。質檢。庫管。送貨人到位。把貨直接卸到驗貨區,對商品進行檢查。要求對商品的數量是否準確。質量保證,規格包裝符合要求,生產日期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作好記錄並退回。

  (2)入庫:驗收完畢后,依原始單據的名稱,作品名。最小單位做數量,以進價的形式開入庫單。客戶聯由客戶帶回,之後在單據備註上開出商品的售價,以便入帳。所入庫商品按類存放,整齊有序。

  (3)出庫:各組人員填寫領料單,由店長簽字發貨,發貨完畢后並及時開出出庫單,以原始單據的名稱最小單位。售價出庫,客戶聯交於各組。必須按先進先出的原則。

  便利店管理制度(二)

  為加強便利店的計量監督管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計量器具,國家限制使用的計量器具,遵守有關規定。不使用未申請檢定,超過檢定周期或者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

  二、配備專職計量人員,正確使用法定計量器具。收貨時,檢驗商品的標重,不合格拒收。同時,做好店內定量包裝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量的計量。

  三、計量器具要經常檢查,並由專人負責保管、維護和監督檢查,定期送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所屬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

  四、計量人員要積極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有關計量管理知識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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