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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市政法綜治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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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市政法綜治工作要點 標籤:100個品德故事 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找工作 工作經驗

  2005年,全市政法綜治工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和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構建“和諧**”這一目標,牢牢把握執法為民這一本質要求,突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打擊刑事犯罪活動、提高執法質量水平、整治治安突出問題五大重點,扎紮實實推進各項政法工作和政法隊伍建設,切實提高政法機關對敵鬥爭、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打擊預防犯罪、駕馭治安局勢的能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嚴格公正執法、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服務經濟建、促進改革發展的能力,努力實現“七無六降五升”工作目標,即:無大規模集體赴市到省進京上訪和極端訪,無在省、市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無“FLG”人員赴省進京滋事和聚集滋事,無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治安事故,無在敏感時期、重大活動、要害部位和對重要目標的安全保衛事故,無因執法錯誤被上級部門點名批評和被新聞媒體曝光,無政法隊伍內部犯罪和嚴重違紀案件;刑事案件發案率下降,殺人、傷害、爆炸等嚴重暴力性犯罪發案率下降,搶劫、傷害、盜竊等侵財型案件的發案率下降,刑釋解教人重新犯罪下降,未成年人犯罪下降,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數下降;刑事案件破案率上升,各類案件辦案質量上升,生效裁判文書執行率上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上升,人民群眾對政法工作和政法隊伍的滿意率上升,為實施興工富市戰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環境。

  一、全力維護社會政治穩定

  一是要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部門,尤其是公安政法機關要把情報信息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不斷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預警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努力提高發現能力,控制能力,處置能力。二是要深化與“FLG”等邪教組織的鬥爭。繼續搞好防範邪教的警示教育,提高廣大群眾防範邪教的能力。進一步加大對“FLG”等邪教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的教育轉化、深挖打擊力度,遏制“反彈”勢頭。三是要大力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對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特別是容易引發事端、影響穩定的突出問題和重大矛盾糾紛,要整合基層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等多方面力量,經常排查,及時掌握,及時報告,及時調處化解,全力把矛盾糾紛和各種不穩定因素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單位內部,化解在萌芽狀態。要認真對待和妥善處理群眾上訪問題,防止集體進京赴省上訪。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凡法律和政策有明確規定的,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解決;凡要求合理,但法律和政策沒有明確規定的,要從實際出發認真研究解決;凡因客觀條件不具備,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坦誠面對群眾,做好深入細緻的說服教育工作;凡要求不合理,或不符合法律政策規定的,不能亂開口子。要認真解決涉法上訪問題,特別是涉法上訪老戶和“老大難”問題,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強協調督辦,努力實現“一高三降”,即結案率高,越級上訪、集體上訪、重複上訪下降的工作目標。四是及時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關於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的工作意見》(中辦發〔2004〕33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預防處置群體性事件的若干意見》(鄂辦發〔2004〕1號),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好群體性事件。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維穩領導包保責任制和領導責任查究制度,對發生重大群體性和越級上訪造成不良社會政治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直至實行“一票否決”。

  二、深入開展“嚴打”整治鬥爭

  鑒於當前社會治安形勢,要堅持嚴打不動搖。繼續重點打擊爆炸、殺人、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以及有組織犯罪,要把“兩搶一盜”(搶奪、搶劫、盜竊)等侵財性犯罪和尋釁滋事等街頭犯罪作為打擊的重中之重,切實保持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要在認真研究新形勢下傳統和非傳統刑事犯罪活動的特點和規律,及時掌握社會治安中的突出問題和犯罪動向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健全嚴打經常性工作機制,改進嚴打方式,提高嚴打鬥爭的水平。一要堅持集中打擊與經常打擊相結合。在經常性的打擊工作中,要緊緊抓住打現行、破大案、打團伙、追逃犯等嚴打的關鍵環節,力爭命案等重大惡性案件發生一起,破獲一起,切實加大打擊力度。同時,要針對突出的治安問題適時組織開展,必要的集中行動或專項鬥爭。要從實際出發,什麼犯罪突出就打擊什麼犯罪,什麼方式更為有效就選擇什麼方式。二是要堅持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相結合。對嚴重刑事犯罪決不能手軟,同時要強化證據意識、程序意識、時效意識,加強刑事司法的人權保障,做到嚴格依法辦案,文明辦案。三是堅持專門機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充分依靠群眾,運用社會資源,採取有力措施調動和保護人民群眾與犯罪作鬥爭的積極性。四是堅持懲辦與寬大相結合。寬嚴相濟,對輕微違法犯罪人員實行輕緩的刑事政策,分化瓦解犯罪分子,盡量減少社會的消極因素。

  三、大力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全市要以平安創建和基層安全文明創建為載體,深入貫徹“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綜合治理方針,大力推動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和基層基礎工作。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的有關文件精神,加強鄉鎮、街道綜治機構建設,加強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建設,加強治保會、調解會、農村綜治協會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設,進一步整合自防、聯防、巡邏、保安等多種治安力量,壯大治安防範隊伍,真正形成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專群結合的社會治安組織網絡體系。二是積極改革巡邏勤務機制,以公安110指揮系統為紐帶指揮協調,以巡邏民警、交警、社區民警為骨幹,以群眾專業巡邏隊、保安內保人員、治安志願者隊伍開展聯防配合為輔助,構建“多警協作、聯防配合、屯警街頭”的社會面動態防控體系。三是大力實施社區警務戰略,進一步落實好一區一警、一區多警制度,繼續選派綜治特派員進駐社區,認真組建城鎮社區專業治安巡邏隊,大力推行物業管理、小區封閉式管理、安裝防範設施等防範模式,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在治安防範方面的組織協調,檢查督促、考核獎懲作用,建立完善社區治安防控體系。三是以商業門店、金融網點、重點要害單位為重點,積極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內部單位自防體系。四是鞏固加強民警駐村包片巡防,村村組建綜治協會,廣泛動員農戶自防、聯戶聯防、門棟關照,建立以公安派出所(警室)為龍頭,以村治調會為依託,以自然村落為單位,以聯防聯調中心戶為骨幹的鄉鎮、行政村、組、戶農村四級治安防控體系。五是要在創建平安鄉鎮(街道)、平安市活動中,不斷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閑散青少年、流動人口等重點群體的教育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堅持定期排查治安混亂的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搞好專項治理和重點整治。加強企業、學校、鐵路周邊的治安管理工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力度,搞好“四五”普法,不斷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進一步健全治安管理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避免重特大治安、安全事故的發生。全面落實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檢查考核,切實把黨政領導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為考核幹部執政能力的重要內容,促進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維護良好治安秩序。

  四、加強經濟司法和法律服務工作

  政法各部門要牢固樹立服務第一要務的觀念,把經濟司法和法律服務工作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來,充分發揮其服務和保障經濟建設的職能作用。一是不斷強化打擊職能,依法嚴懲經濟犯罪。要積极參与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嚴重危害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活動,保證市場經濟的正常有序運行。要大力加強預防和打擊職務犯罪工作,加大對貪污、賄賂、瀆職、濫用職權等職務犯罪的查辦力度,推動反腐敗鬥爭的深入發展。二是充分發揮調節職能,大力加強民事行政司法工作,切實解決裁判不公、執法難、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等問題,保證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公平。要加強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全面清理整頓法律服務市場,規範服務秩序,提高服務質量。三是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提高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水平。政法各部門要正確處理打擊、管理和服務的關係,把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起來,大力推行承諾、公開、掛牌保護、“零干擾”制度,簡化和規範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嚴格公正執法,熱情文明服務,為加快改革發展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五、全面加強政法隊伍建設

  要把2005年作為政法隊伍建設年。堅持把公正執法、熱情服務作為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政法隊伍。一是加強教育整頓和培訓工作。2005年的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培訓,政法委不再集中組織,由各院局結合各自實際,本着“幹什麼、練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自行組織實施,公安局要深入抓好一直持續到2005年6月底的大整頓活動,特別在確定立警為公,執法為民指導思想,提高辦案質量上抓出成效。檢察院要在保持光榮傳統,提高業務素質上有新的突破。法院要着重就嚴格程序,公正裁判、提高執行能力上有新的進展。司法局要在提高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能力、加強律師職業道德建設方面有新的舉措。通過堅持不懈地全員教育整頓培訓,提高幹警的思想政治理論水平、法律法規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能,加強建設學習型政法機關和職業化隊伍的步伐,端正執法思想,轉變執法觀念,切實做到立警為公,執法為民。二是加強政法各級領導班子建設。重點是加強全班子團結和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要堅持好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廣泛發展交心談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切實維護好班子內部的團結。嚴格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通過加強日常督促檢查,使管理監督工作經常化。要推行領導幹部抓基層建設聯繫點制度,進一步轉變政法機關的領導作風和工作作風。要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倡導“團結、務實、廉潔、高效”的工作作風,不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進政法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三是推進政法隊伍管理機制建設。不斷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崗位等級管理、目標量化管理、待崗、末位淘汰、辭退等制度,使政法機關組織機構、工作方式、內部管理等方面實現規範化、標準化、科學化。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執法責任制、錯案追究制等監督制約機制,適時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加大司法公開的工作力度,推進嚴格公正執法。四是深優主題教育活動。要繼續深入開展以爭創“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幹警)”活動和“公正執法樹形象”教育整頓活動為重點的主題教育活動,嚴明紀律,從嚴治警,嚴肅查處政法幹警違法違紀案件,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司法腐敗。同時要注意發現、培養和樹立一批執法為民的先進典型,弘揚正氣,在社會上樹立政法機關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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