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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會計人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得得9

  為了進一步推動我行會計業務的健康發展,建立科學、適用的員工激勵機制,完善現行分配製度,充分調到會計從業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全面提高其核算能力和綜合素質,結合我行運營模式和現有勞動組合模式,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1、完善現行分配製度,充分調動會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

  2、強化會計從業人員日常行為規範管理,培養遵紀守法、恪盡職守的優良作風。

  3、提高員工認識,進一步順應我行內部改革需要,。

  4、建立一種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基於考核基礎的、能夠真正體現崗位和貢獻差異的分配激勵機制。

  5、加強部門領導、主管、一般員工之間的相互了解,促進企業文化和團隊精神的建設。

  第二條 適用範圍

  1、本辦法適用於市分行會計結算部全體工作人員,包括全體會計前台工作人員和會計結算部本部機關工作人員。

  2、本辦法中的績效考核是指通過對員工在出勤、優質服務、核算質量、內控管理、業務學習等方面進行日常記錄、定期綜合評定和根據員工綜合評定結果對員工除按上級有關政策直接發放到指定個人的基本工資、獎勵、補貼等性質外的所有貨幣化收入進行強制再分配的過程。

  3、其他有權部門依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績效考核辦法。

  第三條 考核依據

  根據會計從業人員在被考核期間的出勤、優質服務、核算質量、內控管理、業務學習和其他工作表現情況為依據,會計結算部領導、營業機構主管對所屬員工平時工作情況隨時記錄,嚴格考核。

  第四條 考核原則

  考核要求客觀公正,有權考核執行人對所屬員工的考核,儘可能用客觀指標來衡量,盡量避免因各類彈性考核指標的不當運用而對員工工作實績和能力出現考核結果失真,造成不公平現象。

  第二章 崗位係數確定及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第五條 機構崗位績效工資分配係數

  根據我行現階段會計工作運營和勞動組合模式,結合各崗位工作性質、業務量、核算內容難易程度和內控執行要求將會計本部及所轄機構進行了共3類機構級類劃分和6級崗位係數確定。

  機構級類

  所含機構

  崗位職別

  人數

  崗位係數

  一

  類

  涪城支行 營業部

  會計主管

  2

  1.60

  網點櫃員

  1.10

  會計結算部本部機關

  業務負責人

  4

  1.60

  二

  類

  開發區支行 興達辦事處

  會計主管

  2

  1.50

  網點櫃員

  1.05

  三

  類

  科學城支行 臨園路分理處

  平政橋分理處 火車站分理處

  遊仙分理處 劍南路分理處

  富樂路分理處

  會計主管

  7

  1.40

  網點櫃員

  1.00

  會計結算部本部機關

  一般員工

  1.00

  第六條 綜合積分的組成及扣減原則

  1、   會計人員綜合積分分別由以下幾個考核項目按不同的積分權重關係共同組成:①、出勤情況 ②、優質服務 ③、核算質量及內控管理 ④、業務學習情況⑤、其他

  2、   會計人員績效考核按季進行,每個被考核人員當季各考核項目初始分值均為100分,各考核項目積分按一定的不同的權重關係共同組成員工的季末綜合積分。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有權考核人將對其所屬員工的日常實際工作情況,按考核項目進行嚴格考核和及時記錄,並根據實際記錄情況按季進行員工季末綜合積分的折算統計。

  3、   本考核辦法中所涉及的員工項目積分統計一律實行“單一扣減制”和分值“跨項目透支扣減原則”。“單一扣減制”是指所有考核項目積分分值只減不加;“跨項目透支扣減原則”是指當某項考核項目核定分值不足扣減時,可按順序(①、員工出勤情況→②、優質服務→③、核算質量及內控管理→④、業務學習情況→⑤、其他)在下一考核項目中進行等值扣減,以此類推,直至當次需扣分值得到足額扣減。

  第七條 會計績效分配原則及流程

  1、會計績效工資總額=市分行當季撥付會計部可分配績效總額

  2、單位係數值=會計績效工資總額÷∑(某類崗位人員人數X崗位係數)

  3、某營業機構績效工資總額=單位係數值X ∑(該機構某類崗位人員人數X崗位係數)

  4、營業機構單位綜合積分績效工資對應值=該營業機構績效工資總額÷該機構所有崗位人員當季綜合積分總和

  5、某員工當季績效工資實際分配額=該營業機構單位項目積分績效工資對應值X崗位係數X該員工當季實際綜合積分

  第三章 績效考核內容、實施方法及標準

  第八條 在區分不同工作崗位性質和業務屬性的基礎上,對各業務執行組及各會計前台營業網點的全體會計從業人員進行有效的日常監督和持續考核。

  第九條  本辦法中的績效考核內容包括:①、出勤情況 ②、優質服務 ③、核算質量及內控管理 ④、業務學習情況 ⑤、其他 等5個方面,在對不同工作性質和業務屬性的崗位進行考核時,上述考核項目中的具體考核內容、標準及整體考核權重也有所不同。本辦法將從會計前台網點人員、會計主管及本部業務負責人、會計本部業務負責人、會計本部核算崗位人員、會計本部稽核崗位人員、會計本部業務檢查崗位人員、會計本部ATM及現金出納人員等幾個不同層面對績效考核各項內容進行明確定義,如在各層面未提及內容均與其他相關崗位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第十條  對會計前台網點人員的考核內容及標準

  1、   出勤情況(5%):網點會計主管負責對網點一般員工的日常出勤情況進行考核登記。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①、遲到、早退、中途溜崗(含上下班、會議和業務學習等方面)等在2次(含2次)以內,且單次在1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減員工項目積分1分;2次以上(不含2次)且單次在10分鐘以內者,將每次扣減此項積分3分;遲到、早退、中途溜崗等單次在10分鐘以上者,按每分鐘扣減項目積分1分扣減員工項目積分,分值不足扣減時一律按“跨項目透支扣減原則”執行(下同)。②、原則上不允許請事假,如遇特殊情況員工需請事假,且在不影響所屬部門總體工作部署和工作進度的情況下,經會計部經理同意批准后准予休假,但每天須扣減員工項目積分0.5分;病假請銷假一律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準,並酌情扣分。

  2、  優質服務(10%):由網點負責人(行長、經理)和會計主管負責考核網點員工優質服務質量,其中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各佔5分考核權重。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優質服務分對外優質服務和對內優質服務,對外優質服務實際是指櫃面優質服務,對內優質服務主要是針對各工作環節中與其他相關部門或工作人員之間的協作態度和能力。①、在受理櫃面業務或與內部工作人員協作過程中,確因服務態度差、工作效率低、錯誤操作等原因導致客戶或內部員工對其工作服務不滿而受到投訴的,每次根據後果嚴重程度給予0.5-5.0分的積分扣減處罰;②、雖無投訴記錄,但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人員的臨時性查訪或業務檢查人員的例行檢查中發現崗位員工有未按“優質服務手冊”進行操作和服務的,根據其影響和可能造成後果的嚴重性給予每次0.5-5.0分的積分扣減處罰。

  3、  核算質量及內控管理(70%):崗位員工此項得分情況直接來源於會計部事後稽核人員對該櫃員會計憑證審查監督結果和業務檢查組各類業務檢查統計結果。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通過日常對會計憑證的事後稽核和各類業務檢查等手段來檢驗崗位人員的核算質量和規範前台操作流程,以達到嚴格內控制度,規避風險,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目標。①、事後稽核部門對本崗員工發生的業務差錯進行逐筆分類登記;其中一般差錯每筆扣減經辦櫃員項目積分0.1分,重大差錯每筆扣減經辦櫃員項目積分0.5-1.0分,違規差錯每筆扣減項目積分1.0-5.0分;②、憑證傳遞不及時,直接影響會計事後稽核人員對憑證的裝訂和稽核的,每次扣減櫃員項目積分0.1分; ③、會計稽核人員和會計業務檢查人員在回訪或日常檢查中發現崗位員工未按要求對各類差錯進行及時整改的,每筆扣減項目積分0.2分;④、在會計結算部業務檢查人員(或內外部其他有權部門工作人員)對網點進行的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差錯,一律按當次綜合檢查通報中所列示的扣分標準對被通報員工進行等額分值扣減。

  4、  業務學習情況(10%):業務學習情況分為業務學習組織落實情況和學習質量兩個方面。業務學習的組織落實主要由各營業網點會計主管(會計本部由業務負責人)承擔,包括業務學習的紀律性和學習記錄的完整性,此項除直接考核參加學習的員工外,還將納入對網點會計主管(會計本部納入對業務負責人)的績效考核項目中;學習質量是指會計結算部針對學習內容通過進行多種形式的業務考試(包括筆試和現場口頭抽問答題)得出的員工成績。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①、員工明知學習計劃安排,無故缺席者,每次扣減其項目積分1.0分;②、所有會計從業人員在參加會計結算部組織的各種形式考試中,未取得合格成績或考試過程中有作弊現象者,每次扣減其項目積分0.5分(會計主管或業務負責人每次扣減其項目積分2.0分)。

  5、  其他(5%):除上述4個考核內容外,其他經會計結算部研究決定需納入考核並進行積分扣減的臨時性事項(如:未按規定及時向會計部報送相關報表和未按質按量完成領導交賦的其他各項臨時性工作任務等),扣分標準由會計結算部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確定。

  第十一條  對會計主管及本部業務負責人的考核內容及標準

  1、   出勤情況(5%):會計結算部經理及網點負責人(支行行長或分理處經理)負責對網點會計主管(本部業務負責人由會計結算部經理直接考核)的日常出勤情況進行考核登記。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2、  優質服務(5%):會計結算部經理及網點負責人(支行行長或分理處經理)負責考核會計主管(本部業務負責人由會計結算部經理直接考核)優質服務質量。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3、  核算質量及內控管理(80%):會計主管及本部業務負責人此項得分情況直接來源於會計部事後稽核人員對會計憑證審查監督的綜合排名和由各類業務檢查形成的檢查通報結果。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會計主管應在日常工作中督促網點員工加強業務學習,對員工的業務操作能力和核算質量要及時做出評估,對一些錯誤操作和業務差錯要進行實時規範和責令限期整改,以提高網點整體業務水平和核算質量。①、事後稽核部門對網點櫃員發生的業務差錯進行逐筆分類登記,並按整體差錯率的高低將全轄所有網點進行綜合排名,每次綜合排名為後3名的網點,其會計主管將扣減綜合績分1.0分;②、憑證傳遞不及時,直接影響會計事後稽核人員對憑證的裝訂和稽核的,每次扣減會計主管項目積分1.0分; ③、會計稽核人員和會計業務檢查人員在回訪或日常檢查中發現櫃員未按要求對各類差錯進行及時整改的,每筆扣減會計項目積分1.0分;④、在會計結算部業務檢查人員(或內外部其他有權部門)對網點進行的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差錯,一律按當次綜合檢查通報中所列示本網點通報人次進行項目積分扣減,按每人次0.2分扣減會計主管的項目積分。

  4、  業務學習情況(5%):業務學習情況分為業務學習組織落實情況和學習質量兩個方面。業務學習的組織落實主要由各營業網點會計主管承擔,包括業務學習的紀律性和學習記錄的完整性,此項將直接納入對網點會計主管的績效考核項目中;學習質量是指會計結算部針對學習內容通過進行多種形式的業務考試(包括筆試和現場口頭抽問答題)得出的員工成績。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①、網點會計主管在學習的組織過程中,未及時通知需參加學習員工當次學習時間、地點及相關學習內容的,造成員工缺席或學習資料準備不齊等情況,每次扣減會計主管項目積分0.5分;②、網點會計主管無故缺席或未按原計劃組織員工學習並做好相關學習記錄的,每次扣減會計主管項目積分1.0分;③、會計主管在參加會計結算部組織的各種形式考試中,未取得合格成績或考試過程中有作弊現象者,每次扣減其項目積分2.0分。

  5、  其他(5%):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第十二條 對會計本部核算崗位人員的考核內容及標準

  1、出勤情況(5%):會計結算部經理負責對本崗員工的日常出勤情況進行考核登記。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2、  優質服務(5%):由核算組業務負人負責考核本崗位員工優質服務質量。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此崗優質服務考核內容主要是針對各工作環節中與本部人員及其會計前台網點人員之間的協作態度和能力。①、在業務處理和與內部工作人員協作過程中,確因服務態度差、工作效率低、錯誤操作等原因導致本職工作無法順利完成,直接或間接影響到本崗或其他關聯崗位員工工作完成進度且造成一定後果的,根據後果嚴重程度給予每次0.5-5.0分的積分扣減處罰;②、雖未影響到本崗或其他崗位員工工作完成進度和造成一定後果,但在本部或其他有權部門人員的查訪或業務檢查時發現有未按“優質服務手冊”進行操作和服務的,根據其影響和可能造成後果的嚴重性給予每次0.5-5.0分的積分扣減處罰。

  3、  核算質量及內控管理(80%):內容和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4、  業務學習情況(5%)內容:內容和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5、  其他(5%):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第十三條 對會計本部檢查崗位人員的考核內容及標準

  1、出勤情況(5%):會計結算部經理負責對本崗員工的日常出勤情況進行考核登記。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2、  優質服務(10%):由檢查組業務負人負責考核本崗位員工優質服務質量。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此崗優質服務考核內容主要是針對各工作環節中與本部人員及其會計前台網點人員之間的協作態度和能力。①、在業務處理和與內部工作人員協作過程中,確因服務態度差、工作效率低、錯誤操作等原因導致本職工作無法順利完成,直接或間接影響到本崗或其他關聯崗位員工工作完成進度且造成一定後果的,根據後果嚴重程度給予每次0.5-5.0分的積分扣減處罰;②、雖未影響到本崗或其他崗位員工工作完成進度和造成一定後果,但在本部或其他有權部門人員的查訪或檢查時發現有未按“優質服務手冊”進行操作和服務的,根據其影響和可能造成後果的嚴重性給予每次0.5-5.0分的積分扣減處罰。

  3、  核算質量及內控管理(75%):主要是指通過接受上級行或其他有權部門(包括本部稽核人員)的內外部檢查審計,檢驗其檢查職能的有效行使能力和對各崗位業務核算質量及操作流程的規範、監督、檢查效果。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①、是否嚴格按照崗位職責對所轄網點及相關崗位進行了有效監控和檢查;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是否進行了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形成書面通報,是否就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回訪;③、是否對各被查單位進行了規定範圍內的仔細檢查,有無應查而未查現象;④、是否對各項業務起到了規範和指導作用,是否根據需要對業務人員進行了必要的業務培訓,有無效果。以上各項如未切實履行,視情況每次扣減相關崗位員工項目積分0.5-5.0分。

  4、  業務學習情況(5%):包括本崗員工自身業務學習和對業務人員進行適時業務培訓。容和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除未按要求對業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每次扣減本崗相關員工項目積分0.5-1.0分以外,其他考核內容及標準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5、  其他(5%):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第十三條 對會計本部稽核崗位人員的考核內容及標準

  1、出勤情況(5%):會計結算部經理負責對本崗員工的日常出勤情況進行考核登記。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2、  優質服務(10%):由稽核組業務負人負責考核本崗位員工優質服務質量。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與會計本部檢查崗位人員的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3、  核算質量及內控管理(75%):主要是指通過接受會計結算部分管經理及本部業務檢查組的日常檢查和監督,對其日常稽核進度、稽核質量、業務稽核通報的完成質量的整體能力進行全面考查。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①、每周部門分管經理將對其稽核進度進行抽查,發現未按規定進度進行稽核或稽核進度嚴重滯后的,每次扣減崗位員工項目積分0.10分;②、部門經理或業務檢查組在檢查監督過程中發現該崗員工存在應發現而未發現的問題,每筆一般差錯扣減員工項目積分0.2分,每筆重大差錯扣減員工項目積分1.0-2.0分,違規差錯每筆扣減員工項目積分2.0-10分;③、是否對當期各類業務差錯進行了深入分析並形成書面稽核通報,通報質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如存在此類現象將視通報質量進行酌情扣減項目積分。

  4、  業務學習情況(5%):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5、  其他(5%):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第十三條 對會計本部ATM及現金出納崗位人員的考核內容及標準

  1、出勤情況(5%):會計結算部分管經理負責對本崗員工的日常出勤情況進行考核登記。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2、  優質服務(15%):由會計結算部分管經理負責考核本崗位員工優質服務質量。

  具體考核要求及標準: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3、  核算質量及內控管理(70%):徐處正在整理中

  4、  業務學習情況(5%):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5、  其他(5%):與會計前台網點人員考核內容及標準一致,請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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