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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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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一)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繫,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時間由後勤管理服務中心統一安排。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繫,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后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票據的及時準確發送,對老師、學生的挂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儘快通知本人簽收,確保門衛值班室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傳呼。

  八、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門衛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的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衛創建成安全窗口。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二)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借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者,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入校門須憑學生證和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三)

  1、嚴格執行省、市、區、學校有關安全的管理規定,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2、按規定時間啟、閉校門,組織學生有序進出。對儀錶不整、勸其整改到位。負責門衛室及校門內外的保潔。

  3、按規定做好教職工報刊雜誌的分發工作。

  4、做好校園內師生車輛的停放和守護工作,車棚及時上鎖,對亂停亂放屢教不改的可以暫扣車輛交學校負責部門處理。

  5、嚴格詢問和登記制度,對來訪人員必須嚴格履行檢查、核實、登記和通報確認制度,凡不能證明有效身份的應責令其離開學校,對形跡可疑人員應扭送公安機關。

  6、學生在校期間,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限速限道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學生家長的接送車輛一律停放在校門兩側。

  7、家長探視學生一律在門衛室接待,上課期間學生不接受探視。學生在校期間中途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的批條放行。

  8、上課期間教師一概不接待外來人員。

  9、驅趕校門口的流動攤販。

  10、在師生靜堂以後,經常巡視校園,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11、保持通訊暢通,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或直接向派出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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