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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到底從何方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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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焦作市解放區仲裁委公開信

  焦作市解放區仲裁委:

  看到這封公開信的題目,是不是覺着我們被今天上午開庭時的場景,氣糊塗了?是不是心生疑問,我們咋會不知道太陽是從何方升起啊?藉助互聯網,通過這封公開信,我們到底想說明一個什麼問題?藉助互聯網,通過這封公開信,我們到底想達到一個什麼目的啊?

  現在,請一直以來關注多情和他山之石與“焦作紅太陽”堅持非要打一仗的網媒傳媒方面的朋友們和網友們,以及有關部門和相關領導,耐心的看完這封信,容許並聽我們把內情細說。

  多情是2010年3月來到“焦作紅太陽”工作的,他山之石是2010年8月,二次回到“焦作紅太陽”工作。2010年7月1日,焦作市最低工資調整為每月700元。到了9月份,“焦作紅太陽”堅持其自稱的所謂“南方先進模式=每月工作30天,只有一個公休,休班超過4天沒有獎金,工資550元+獎金三個檔次最高150元”模式,非法用工。9月9日,在最低工資調整后兩個多月的全體員工會上,多情說出了大家的心聲,建議公司要執行和帶頭執行國家最低工資規定。對於多情的建議,身為解放區人大代表、共產黨員的公司董事長在會上,誰都沒有想到會說出:“這是加磚頭和減磚頭的事情,工資我給你定到550,加磚頭我可以給你開到700;工資我給你定到700,反過來我可以給你扣到550元”。

  2010年12月31日,公司全體員工會上,多情建議:“公司應該以人為本,愛兵如子!”,指出:“公司將保安室租出去和稱呼老員工為老油條不妥!”,對於多情的建議和意見,公司董事長在會上,當時就講:“你不是工會主席!紅太陽沒年沒節,紅太陽就這條件,接受不了,你明天就可以辭職”。

  公司方面明知道多情是咱焦作市作協、音協會員,報社特約和老年記者、是享有“用播客記錄焦作”聲譽的網絡達人之一。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敢如此明目張胆的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甚至提一次建議扣一次獎金的方式報復多情,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氣吞聲熬過年,干到今年2月28日,上交公司物品,退還押金后,多情憤而與其解除勞動關係,離開了“焦作紅太陽”。

  在提兩次建議,遭到兩次報復后,多情深知:“進一步,唇槍舌劍,退一步,海闊天空”,多情肩負的責任是“用播客記錄焦作”。今年2月28日,在經理辦公室上交公司物品期間,公司董事長假如意識到,因為前兩次多情提意見被報復,說幾句解疙瘩的話,也許就沒有後來發生的狀告紅太陽一事。但是,董事長出現與多情談話期間,給多情講起了“井底之蛙”這個成語,還建議多情到南方看看!意思就是講,多情屬於井底之蛙一類的北方人。

  對於“沒年沒節”明知故犯勞動法律法規的“焦作紅太陽”,對於一再堅持錯誤做法、一意孤行,固執己見,心胸狹窄,打擊報復自己的董事長大人,對於時至今日將多情喻為井底之蛙,且沒有一點悔意的董事長,不舉報他不依法用工行為,讓其交上學費?不與他打一場勞動爭議仲裁和訴訟官司,不抓他個非法用工典型,讓他知道法治社會法為尊行嗎?

  今年3月14日,遞交材料,將“焦作紅太陽”非法用工行為舉報,區領導高度重視。

  被舉報以後,發現問題怎麼辦?是勇敢面對?還是極力推脫?3月15日,在焦作市解放區勞動監察大隊接受詢問期間,被舉報單位負責人,選擇了後者!為了規避責任,她不惜弄虛作假、欺上瞞下,作偽證謊稱:“簽有勞動合同,已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遭遇非法用工,不可怕!遇到非法用工單位,為了規避責任,撒謊作偽證,也不可怕!只要勞動監察大隊負責人,積極履行職能,發揚黨的三大優良傳統:“理論聯繫實際,密切聯繫群眾,批評與自我批評”,走出去,到群眾中去走訪,訪得實情,秉公而斷,這也不失為負責之舉。令人遺憾的是,勞動監察大隊負責人,說不上來是與被舉報單位“老大”有利害關係,還是有其他方面不為人知的因素,總之,他是直到如今還在堅持:“它不提供相關材料,我就是查不清你們舉報的非法用工事實是否客觀存在!只能針對他拒不提供相關材料的行為,依法下達行政處罰”。

  打工遭遇非法用工,舉報遇到庸官懶政!誰的不幸?僅僅是多情和他山之石的不幸和個人的悲哀嗎?百姓心中有桿秤,咱都掂量掂量行不行?

  今天(6月23日)上午8點半,多情和他山之石與“焦作紅太陽”之戰第二戰役——仲裁之戰,在解放區仲裁庭,面對面打響。

  第一戰役“舉報之戰”中的被舉報單位“老大”,第二戰役“仲裁之戰”中的被申請人,意識到多情和他山之石同其非法用工行為,誓不妥協、決戰到底的決心和態勢了嗎?沒有。為了規避“用工不簽勞動合同,加倍付薪”等法律責任,選擇了繼續無中生有、欺上瞞下的做法,甚至這一次還請出了公司的兩個經理和一個夜班帶班長做證人,請出了公司員工十來人,為自己作證,證明公司沒有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試圖證明公司同我們簽有勞動合同,之所以拿不出來是因為又被我們騙走了,這樣一個事實。

  太陽,到底從何方升起?身為解放區人大代表、共產黨員的“焦作紅太陽”董事長,醒醒吧!你找屬下的公司四個人、你找十個人,你就是找公司成百上千的經理或員工來證明太陽是從西方升起的,一隻能是聰明終被聰明誤,二是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三是事實勝於雄辯,四是謊言畢竟是謊言,經不起時間的檢驗,五是到頭來,觸犯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用工不簽勞動合同,加倍付薪”的行為,最後還是你買單。

  我們相信,會說不如會聽!我們相信,現在不僅僅河南省、不僅僅焦作市、不僅僅焦作市解放區勞動監察大隊和解放區仲裁委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不僅僅解放區人大、紀檢部門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就連天上的雲彩也知道,誰在為了規避責任,已經不計後果了。

  為了規避責任,掩蓋事實真相,撒一個謊,情有可原!為了圓謊,就必須不斷的撒謊下去!直到謊言被戳穿那一天。舉報后,撒謊了;仲裁期間,為了圓謊,撒更大的謊,能不能矇混過關,看解放區仲裁委的青天大老爺們,是否明鏡高懸了;到了法院后,咋辦?繼續為了圓謊,撒更大的謊?到了中院咋辦?為了一個“用工不簽勞動合同,加倍付薪”,區區幾萬塊錢,到最後被追究偽證罪和瀆職罪,牽扯一串人,值不值?請三思。

  被舉報單位負責人和仲裁期間的被申請人,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解放區仲裁委,明鏡高懸,依法公斷,草民之幸!多情和他山之石之幸!家鄉之幸!國家之幸。

  藉此機會,對於一直以來圍觀、關注本案的網媒傳媒方面的朋友們和網友們,以及一直以來關注、支持多情的上上下下、方方面面表示感謝!謝謝大家。

  多情他山之石

  2011年6月23日於河南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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