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在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救援,減少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危害和損失,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是指化學危險物品由於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會造成眾多人員急性中毒及其他較大社會危害時,為及時控制危害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消除危害後果而組織的救援活動。化學事故救援包括事故單位自救和對事故單位以及事故單位外危害區域的社會救援。

  第三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凡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擔負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下設辦公室(危化辦)辦公室設在經貿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化學事故預防與應急救援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組織制定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組織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化學事故重點區域有關部門、單位開展聯防救援工作;

  (四)對群眾進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物資、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六)組織化學事故應急救援;

  (七)組織有關專家對化學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並寫出化學事故報告。

  第六條區域內的單位、部門、企業、社區服務中心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一)在區安監局指導下,組織制定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指定人員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對群眾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

  (四)在發生較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組織群眾防護和撤離

  第七條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化學物品單位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該單位分管領導人負責。準備工作由生產、安全部門或指定的部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本單位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訓練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防護、救援器材和設備,指定專人管理,並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

  (三)每年年初向上級主管部門、區安監局和公安消防部門報告本單位存貯化學危險物品的品種、數量及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情況;增加或轉產主要的危險化學物品品種時,應及時報告。

  (四)對職工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周圍群眾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

  (五)組織職工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自救,參與聯防救援工作。

  (六)事故發生時,協助做好事故區周圍群眾的防護和撤離工作。

  (七)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查清事故原因及受損情況。

  第八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專家隊伍的主要職責是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行動的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第九條擔負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的部門職責分工:

  (一)公安消防部門負責迅速控制危害源,營救受害人員,撲滅火災和洗消;公安交通部門負責保障救援交通順暢,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公安治安部門負責組織安全警戒,維護現場及周圍地區的治安秩序。

  (二)環保部門負責組織快速檢測隊伍,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三)衛生部門負責組織快速檢測和醫療救護隊伍,測定危險化學品對人員危害的程度,組織對受害人員的救護。

  (四)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組織運輸隊伍,運送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

  (五)郵電部門負責組織通信隊伍,保障救援的通信暢通。

  (六)氣象部門負責提供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氣象參數。

  (七)衛生、醫藥、物資等有關部門應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儲備一定數量的搶救藥品、器材和物資,以應急需。

  第十條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應按職工總數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比例組織兼職防化隊伍,擔負本單位的自救任務,並按重點區域聯防要求執行支援外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其設立的專職消防隊應兼負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

  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由區安監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數量、設備狀況和可能危害的程度等因素確定。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在危險部門要害處均應設置相應的監測報警裝置。

  第三章應急救援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應迅速、準確地報警。

  第十二條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事故單位在報警的同時應立即向區安監局報告,並採取措施控制危害源,確保職工安全的前提下,組織職工進行自救。事故單位應隨時向消防部門和區安監局報告災情變化情況。

  第十三條消防部門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可能引起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報警后,應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並立即通報區安監局。

  (一)區安監局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出檢測隊伍趕赴現場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及危害程度。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重點區域在接到報警后,應按預案要求,及時組織救援。

  (三)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單位應提供必要的資料。

  第十四條在救援過程中,對危害較大、需要其他社會力量救援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所在地的安監局組織實施社會救援;事故範圍跨區、縣時,立即報告市危化辦組織社會救援。

  第十五條區安監局可根據救援需要組織指揮部,指揮部在實施救援時有權調動本轄區內的各種應急救援力量、設備和物資;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接到指令后,應迅速實施救援。

  第十六條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按就近救援的原則,先由運輸人員自救;必要時可請求本單位或事故所在地區的安監局和單位組織救援。

  第四章經費

  第十七條區安監局所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日常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列入預算。

  第十八條凡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急救援所需的設備經費,屬於固定資產的支出部分,在企業自有資金中列支;不屬於固定資產的支出部分的經費及企業組建隊伍的人員經費在企業成本中列支。

  第十九條因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財產和人員直接損害的賠償由事故單位負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預案由區安監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二)

  一、總則

  (一)編製目的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處置各環節的安全管理,提高對危險化學品事故快速、有效、有序的應急處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環境污染,維護社會穩定創造安全和諧穩定的環境,促進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製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攀枝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攀枝花市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公司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性質、影響範圍大小以及後果的嚴重程度制定本預案。

  (三)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各單位自主管理,群眾參與相結合的原則,及時掌握隱患信息,對突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採取科學、有效的控制和消滅措施,充分做好安全救護工作,迅速有效地將事故損失減少至最小,以預防和減小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為目的,確保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原則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原則: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整合資源,平戰結合;公司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五)適用範圍

  本預案指導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適用於公司轄區內下列危險化學品事故之一情形的救援工作:

  1、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

  2、超出各分公司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分公司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六)事故分級

  危險化學品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4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以下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Ⅰ級(特別重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2、Ⅱ級(重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Ⅲ級(較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千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4、Ⅳ級(一般):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事故以外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七)分級響應:發生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安全事故,公司指揮部辦公室即時報國家、省、市級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啟動市級及以下應急預案;發生Ⅳ級(一般)安全事故啟動企業應急預案,發生高層次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啟動后,低層次及其相關部門安全事故響應自然啟動。

  二、危險化學品分佈情況

  公司危險化學品涉及生產、儲存、使用等環節,有大類,共計412種,其中劇毒化學品6種,一般化學品406種。生產單位有開發公司氧氣廠、華坪電石廠,機裝公司乙炔廠、電裝公司煤氣發生器;儲存使用單位有建研院、職工醫院、機械廠、機動公司、電裝公司。

  三、危害辨識

  對公司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辨識,主要有泄漏、火災爆炸、被盜三大類。其中火災又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氣體火災。主要原因又分人為操作失誤和設備缺陷、管理原因。針對事故不同類型採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

  (一)泄漏事故

  1、易燃易爆氣體泄漏

  (1)生產設備發生泄漏。

  (2)貯氣容器的閥門、法蘭以及容器的焊縫、接口等部位因年久失修或質量故障發生泄漏。

  (3)氣體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

  (4)人為因素使氣體泄漏,在氣體的生產、貯存、運輸、銷售等各個環節中,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規作業或閥門關閉不嚴等致使氣體泄漏。

  2、易燃液體泄漏

  (1)生產裝置和設備出現泄漏。

  (2)儲罐或壓力容器泄漏。

  (3)運輸中罐槽發生泄漏。

  (4)使用中容器發生屜漏。

  3、火災事故

  (1)易燃易爆氣體火災。

  (2)易燃液體火災。

  (3)易燃固體火災。

  4、丟失被盜事故

  (1)劇毒藥品丟失被盜。

  (2)爆炸物品丟失被盜。

  (3)放射性物品丟失被盜。

  (4)其它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

  四、應急組織機構設置

  (一)、應急機構組成

  1、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設立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危險源控制組、安全警戒組、安全疏散組、環境監測危險廢物處置組、醫療救護組、專家諮詢組、事故調查組、後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機構人員名單見附表)。

  2、各分公司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負責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各分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分指揮部直接對公司指揮部負責,貫徹指揮部的各項命令,彙報災情,並請調指揮部專業組增援本單位的救援工作。

  (二)、應急機構職責

  1、指揮部職責: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協調,全面指揮;宣布啟動本預案和結束應急狀態,根據情況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機構,啟動《中國第金建設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檢查督促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的演習工作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武保處:負責應急救援日常工作,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各專業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總、副總指揮及上級部門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總、副總指揮及上級部門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3、危險源控制組:負責在緊急狀態下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

  4、安全警戒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5、安全疏散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疏散人員,轉移周圍物資。

  6、環境監測危險物處置組: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區域範圍和危險物質的成份及濃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為事故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因素,預測火勢蔓延方向、速度和範圍,有毒有害氣體擴散的方向和範圍以及空氣污染潛能預報,為應急救援指揮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據;對現場危險物質進行處置。

  7、醫療救護組:負責現場傷員的搜救和緊急處理;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治療並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

  8、專家諮詢組:負責組織專家進行事故評估、報警監測和技術支持。

  9、事故調查組:負責對有關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調查。

  10、後勤保障組:負責搶險物資和工具、器具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

  11、宣傳報道組:負責及時了解實情和救援情況確定對外宣傳口徑,新聞報道和發布,編寫快報和工作報告。

  五、應急準備

  (一)、人員的準備:

  武保處是危險化學品的業務歸口處室,由於處內人員有限,涉及專業組人員交叉,因此平時武保處應組織民兵、聯防隊30—60人作為人力資源儲備,一旦發生事故則將其劃分成三個組分別投入到危險源控制組、安全警戒組、安全疏散組確保應急救援工作有效進行;建立應急救援專家庫並登記在冊和更新,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諮詢服務工作;制定人員疏散、事故現場警戒、泄漏、滅火、交通處置預案,監督檢查各分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職工醫院制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應急預案。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臨時救護點,培訓相應醫護人員10—30人以利於事故現場醫務人員調配。

  (二)、救援物資準備

  1、通訊系統及交通工具配置

  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機構應保證的通訊設備,指揮部有直撥電話兩部(經理辦公室),傳真機1台、外線電話10部、分機58部、手機21個。各部門、分公司、項目部均設直撥電話,相互之間連成通訊網絡。

  公司機關車隊現有機動車輛12台,在應急期間首先服從指揮部調遣。

  2、物資儲備

  機械設備公司應充分儲備各種滅火器材、工具、沙子,並確保滅火器材在有效期限內,接洽外援物資,定期檢查物資的儲備量和保管情況,應急期間移交後勤保障組。

  應急醫療救護物資由原職工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應急期間供給搶救組使用。職工醫院防疫站應充分儲備環境監測儀器並確保其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更新老、舊、破損儀器並定期進行較檢、維保。

  六、事故的報警

  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人員應根據發生不同性質的事故,立即按以下程序向相關部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告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嚴禁謊報。

  (一)、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

  如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撥打電話“119”報警,要講清發生火災的地點、單位、火情及有無人員傷亡等基本情況,以便消防隊及時準確地趕赴現場滅火救援。報警后,報警人員應在公路的三叉路口或有明顯標誌的地方等待消防車的到來,並為消防車引路,協助消防人員確認消防栓位置或尋找水源,義務消防隊接到報警后必須迅速趕赴火場進行救援。在向消防機構報火警的同時,另外向建設公司武保處值班室(6358110)報告,由他們根據具體情況通知相關部門及各部門負責人到場,組織指揮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二)、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事故

  發生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事故,應立即撥打電話6358110,向武保處值班室報告,講明被盜或丟失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數量、危害性及被盜丟失地點等基本情況。由值班人員根據具體情況通知相關部門及各部門負責人到場處置。

  (三)、其它危險化學品事故

  一旦發生其他危險化學品事故,第一時間打電話向武保處值班室(6358110)報告,由他們根據具體情況通知相關部門及各部門負責人到場,組織指揮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報告時,要沉着冷靜,講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有無人員傷亡等基本情況。

  七、事故應急處置

  (一)、泄漏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

  1、易燃易爆氣體泄漏應急處置方法

  泄漏特點:擴散範圍廣,且難以控制;易發生爆燃;液化氣體泄漏易產生白霧;易產生靜電,並因靜電放電而引起爆燃;易造成人員中毒;易形成大面積火災。

  泄漏應急處置方法:處置易燃易爆氣體泄漏事故,必須周密組織,科學指揮,採取最快、最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及時堵漏,控制火源,排除險情,嚴防爆燃。

  ——迅速堵漏。首先必須想盡一切辦法儘快堵漏,防止大量泄漏和大面積擴散,堵漏時應區分泄漏氣體的物理特性及泄漏部位,視具體情況採取以下相應堵漏措施:

  A、停止輸送氣體或關閉泄漏點相鄰部位閥門,切斷泄漏源。

  B、對於管道泄漏或罐體孔洞型泄漏,應使用專用的管道內封式、外封式、捆綁式充氣堵漏工具進行迅速堵漏,或用金屬螺釘加粘合劑旋擰,或利用木楔、硬質橡膠塞封堵。

  C、法蘭泄漏時,對因螺栓鬆動引起的泄漏,應使用無火花工具緊固螺栓,制止泄漏。

  D、罐體撕裂泄漏時,由於泄漏處噴射壓力大、流速快、泄量大,應迅速利用專用的捆綁緊固和空心橡膠塞加壓充氣器具進行塞堵。

  E、利用易燃液化氣體蒸發潛熱特性,用水槍向泄漏處噴水,降低泄漏處壓力,並使泄漏處結冰,減少泄漏量,進而堵漏。

  F、必要時進行氣體倒罐或輸入槽車體進行分流,大風天氣,還可打開罐頂放開容器向外排出氣體以降低泄漏口壓力,防止裂口擴大,減少泄漏量。

  G、少量泄漏可用膠泥、石棉被纏裹泄漏閥門、管道泄漏處,並用橡膠帶、繩索或鐵絲等箍緊,也可用抱箍夾緊。

  H、可移動壓力容器泄漏時,應採取相應堵漏、排空措施進行處置。如迅速將該容器移至安全地帶自然排空,並加強防範,杜絕火源。

  ——杜絕一切火源。當出現易燃易爆氣體泄漏時,在採取堵漏措施的同時,應迅速劃定警戒範圍消除氣體擴散區內各種火源。

  A、迅速撲滅各種明火,停止焊接、氣割等明火作業。

  B、使用防爆搶險工具,並不得穿帶釘子的鞋,防止撞擊、摩擦打火。

  C、警戒區內禁止過往車輛通行,防止排氣筒火星和吸煙明火。

  D、切斷氣體擴散區電源(防爆電器除外),防止電火花。

  E、搶險人員必須更換搶險服裝,防止靜電火花,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警戒區。

  F、停止在氣體擴散區使用電話、手機、等通訊工具。

  G、冷卻高溫設備、物體。

  H、防止氣體泄漏口積聚靜電,放電打火。

  ——及時疏散人員。

  當發生易燃易爆氣體大範圍泄漏時,應迅速向周圍各單位、居民區發出險情信號,要求他們撲滅一切明火,切斷電源,並迅速撤離。

  ——霧狀水流稀釋驅散。

  易燃易爆氣體泄漏遇有大風天氣會隨風迅速向下風方向擴散。若遇小風或無風天氣則會積聚在某一空間,此時,應視情採用霧狀水流驅散積聚氣體,使之儘快排除險情。

  ——引火點燃。

  在無法有效實施堵漏,不點燃必定會帶來更嚴重的災難性後果,而點燃則導致穩定燃燒,在危害程度減小的情況下,可實施主動點燃措施。採用點燃的措施,應具備安全條件和嚴密的防範措施,必須周全考慮,謹慎進行。

  注意事項:發生泄漏事故后,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救援及處置的三個行動小組成員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查明事故險情,研究制定搶險方案。搶險人員要一切行動聽指揮,按照分工迅速實施搶險方案。密切注視險情發展情況,及時調整搶險工作方案。搶險人員應搞好安全防護,防止中毒。根據氣體泄漏情況劃定警戒範圍,並隨氣體擴散及時擴大警戒範圍。險情基本排除后,用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儀進行檢查,確認已無危險,方可解除警戒。

  2、易燃液體泄漏應急處置方法

  泄漏特點:泄漏后易四處流散、滲漏;液體蒸氣易發生爆燃;液體泄漏時易產生靜電;液體蒸氣易使人中毒。

  處置方法:

  ——制止泄漏。一旦發生液體泄漏,均應採取果斷措施,迅速制止泄漏。易燃液體堵漏較為容易,可使用纏裹、堵塞、輸送倒罐、關閥斷料等方法制止泄漏,從根本上消除險情。

  ——控制流散。對泄漏出的易燃液體,要採取回、堵、截、收、導等方法,設法控制液體到處流散,特別是向地溝、槽、井等處流淌,把險情控制在最小範圍。

  ——杜絕火源。搶險過程中,可參照可燃氣體泄漏時消除火源的辦法防止爆燃。

  ——回收液體。可能的情況下,對泄漏的易燃液體及時回收,使其不再流散。可採用導流法把流散液體積聚在某一低洼處,或人工挖的坑池中,然後安全回收。

  ——覆蓋液面,減少揮發,隔絕空氣。對一時難以回收且積聚較多的易燃液體,可施放泡沫覆蓋液體,控制其大量揮發。對流散液體也可使用泡沫或砂土覆蓋,以減少揮發,降低危險。

  ——驅散蒸氣。易燃液體蒸氣大都比空氣重,一般都沉聚於地表或低洼處,不易飄散。室外可使用霧狀水流驅散液體蒸氣,尤其要對液體蒸氣聚積處認真驅散;室內則應打開門窗通風,必要時也可採用霧狀水流驅散;對地下溝、槽、井等處則也應採取措施驅散蒸氣,以徹底消除險情。

  注意事項:首先堵漏時要注意選用安全工具,防止產生火花,操作人員要搞好個人安全防護,以防不測;回收泄漏液體時,不可選用非防爆型設備或易產生靜電的工具,避免發生問題;及時疏散易燃液體流散區及周圍的群眾,禁止一切機動車輛及人員進入劃定的警戒區內;嚴格控制現場操作人員數量,並及時替換,儘可能減少現場滯留人員,參加搶險人員、車輛在安全地帶集結,服從統一調度;排除險情后,不可急於解除警戒,經認真檢測蒸氣濃度確認無險情后,再恢復正常用火用電。

  (二)、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

  1、易燃易爆氣體火災

  易燃易爆氣體遇明火,或與氧化劑接觸,或在熱傳遞作用下,能夠引起燃燒爆炸。常見的易燃易爆氣體有煤氣、乙炔氣等。

  易燃易爆氣體火災特點:易造成大面積燃燒爆炸;燃燒往往引起貯罐、氣瓶爆炸;貯罐爆炸會引起相鄰貯罐發生連鎖爆炸,導致災情擴大,引發大面積火災;易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火災撲救難度大。

  易燃易爆氣體火災撲救方法:首先應撲滅泄漏處附近被引燃的可燃物火勢,控制災害範圍,為下一步撲救泄漏處燃燒做好準備;氣體泄漏着火后,不可輕易關閉閥門,更不能隨便關停輸送氣體的設備,以防止回火引起爆炸。應先關小閥門,降低氣體泄漏壓力後進行滅火,並事先做好堵漏準備,火焰熄滅后立即進行堵漏;起火后,不能盲目撲滅泄漏處燃燒,以防堵漏失敗后大量可燃氣體繼續泄漏,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火源發生大範圍爆炸;如果確認泄漏口不大,能在短時間內快速予以封堵,則可以用水、乾粉、鹵代烷、蒸氣、氮氣、二氧化碳等滅火(事先消除泄漏點附近一切火源),然後組織人力快速實施堵漏,同時用霧狀水稀釋驅散泄漏氣體;如果泄漏口裂縫較大,確認難以堵漏或無法堵漏,則可以採用冷卻着火容器及周圍容器的辦法,防止發生爆炸,任其穩定燃燒,直至自行燃盡熄滅;對於有爆炸危險的易燃氣體容器、氣瓶或設備的冷卻、滅火,要利用地形、地物、建(構)築物等為掩體,以防爆炸。對於有先兆要爆炸時,要果斷撤離,注意觀察,避免爆炸傷人。

  注意事項:加強統一指揮,避免盲目行動。無論採取哪種斷絕氣源措施,都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實施;如有發生爆炸的可能,滅火時首要任務是防止爆炸。要自始至終組織相當人力對燃燒容器及受火熱輻射、燒烤的相鄰儲罐、氣瓶等進行冷卻降溫。如有可能應迅速移至安全地帶;加強滅火一線人員的安全防護,避免發生人身傷亡。許多易燃易爆氣體本身具有毒害性,其燃燒產物具有毒性,對人體危害很大。現場施救時要採取防毒措施,防止人員中毒並要及時替換滅火人員。同時要持續不斷地觀察火情變化,避免發生爆炸或其它險情傷人;滅火后應對易燃易爆氣體容器、氣瓶或其它設備進行持續冷卻,避免復燃。同時對火災現場進行安全檢測,確信無危險時再撤離現場,恢復用火用電;搞好火災現場警戒,控制現場人員數量,確定滅火人員撤離的場地和通道。警戒範圍應根據火災現場實際確定。警戒解除應在火災現場確無危險時宣布。

  2、易燃液體火災

  易燃液體在常溫下極易着火燃燒。常見的易燃液體有各種油品、苯液等。

  火災特點:先爆炸后燃燒,這是易燃液體貯罐發生火災時常見的特點;先燃燒后爆炸,有三種情況,一是在易燃液體泄漏遇明火發生燃燒,使液體容器或壓力容器設備在火焰或高溫的作用下發生物理性爆炸;二是易燃液體貯罐(池)已發生燃燒,在燃燒中發生爆炸;三是易燃液體貯罐內蒸氣濃度超過爆炸極限,遇明火發生燃燒的過程中,由於空氣進入容器內,使液體蒸氣的濃度達到了爆炸極限範圍內,因而使平穩的燃燒瞬間轉為爆炸;泄漏易燃液體遇明火發生燃燒,燃燒面積隨液體流散面積擴大而擴大;易燃液體蒸氣易發生爆燃。若是泄露液體,則燃燒經液體流淌路線返回至泄露處;液體形成穩定燃燒;易造成人員傷亡。一是易燃液體蒸氣爆燃時造成人員傷亡。二是有些易燃液體蒸氣毒性很強,有的燃燒產物具有毒性,長時間接觸,使人中毒傷亡。

  撲救方法:

  ——貯罐火災的撲救

  A、及時冷卻罐體。當易燃液體貯罐發生火災時,首先啟動固定式噴淋系統,對燃燒罐和鄰近罐進行冷卻。若固定水冷卻系統損壞不能使用,則應用高壓水槍對罐體進行冷卻。在未滅火之前要持續不間斷地冷卻,防止罐體受破壞。

  B、集中力量滅火。針對不同的易燃液體,正確使用滅火劑,一般使用乾粉、泡沫等,集中力量進行滅火。滅火前要準備充足的滅火劑,其供應強度要有餘量,撲滅燃燒后再持續噴射一定時間,防止復燃。

  C、優先撲滅液體溢流燃燒。因為易燃液體容器爆炸或罐體發生泄漏時,溢流液體在防護池內燃燒,直接威脅罐體安全和滅火行動。滅火時應先撲溢流液體燃燒,消除危險,再行撲救貯罐燃燒。

  ——泄漏火災的撲救。

  A、及時堵漏。泄漏易燃液體燃燒,應及時採取關閥、倒罐、塞孔、捆紮等方法,目的在於減少或制止易燃液體泄露。

  B、控制擴散。泄漏易燃液體燃燒,隨着流淌面積的擴大,燃燒面積也不斷擴大。液體流到哪,燃燒就擴大到哪。因此,必須採取有效方法控制燃燒體無限制地擴大,以減少災害損失。通常可採取圍堤攔堵、挖溝導流等方法,實施時應設多道防線,留有一定的提前量,力爭一次成功。

  C、迅速滅火。易燃液體在流動中燃燒,撲救起來比較困難。滅火時應採取靈活的方法,可集中大量乾粉滅火器,集中噴射滅火。也可用大量泡沫滅火,滅火后要防止復燃。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是減少損失的關鍵,發現泄漏液體燃燒,及時撲滅,不讓其擴大。

  D、防止爆燃傷人。在及時撲滅了易燃液體燃燒后,液體迅速揮發的蒸氣會很快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一旦遇到着火源就會發生燃燒,不但擴大火情,還會造成人員傷亡。因此,滅火后要采以泡沫覆蓋,導流回收等方法,減少液體揮發,同時要嚴格控制各種着火源、靜電放電、工具相碰產生火花等,以防不測。

  ——可溶性易燃液體火災的撲救

  A、滅火時多選用抗溶性泡沫、乾粉、鹵代烷等滅火劑,使用普通蛋白泡沫,則應加大泡沫供給強度,不間斷噴射,直至撲滅燃燒。

  B、根據實際情況可用大量水稀釋燃燒液體,直至燃燒停止。但用此方法滅火后,易燃液體則不能再使用,造成較大損失。

  C、泄漏可溶性易燃液體燃燒,除築堤堵截、挖溝導流外,可使用大量的水稀釋,致使其熄滅燃燒,同時可降低易燃液體蒸氣,消除復燃或爆燃危險。

  D、可溶性易燃液體因本身含氧、含碳量較少,燃燒時火焰呈藍色,有時不易被人發現。因此,在滅火時要避免流淌液體燃燒傷人。

  注意事項:1、滅火中要隨時注意觀察易燃液體貯罐及鄰近罐的異常變化,防止發生爆炸傷人。如果是重質油品燃燒,還應正確測算和預防油品沸溢和噴濺傷人,貯罐油口沸溢時間一般在起火30-60分鐘。若繼續向罐內射水和泡沫,而又未能把火撲滅,沸溢現象會提前出現。2、滅火中要正確選用滅火劑。不同性質的易燃液體發生火災后應選用不同的滅火劑滅火,一般情況非溶性易燃液體燃燒可用普通泡沫、乾粉或霧狀水撲救。可溶性易燃液體燃燒可用普通泡沫、乾粉、鹵代烷等滅火劑施救,也可用水進行稀釋滅火,但要視具體情況而定。3、滅火后要防止復燃或蒸氣爆燃。易燃液體火災撲滅后,由於罐體溫度,液面溫度或其它原因,極易出現復燃,使液體再次燃燒。因此,滅火后要持續冷卻和用泡沫覆蓋液面,同時還要防止易燃液體蒸氣揮發積聚,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發生爆燃。4、對流淌燃燒液體火災,應先堵截,后滅火。堵截要設兩道以上防線,爭取一次堵截成功。滅火要集中力量一次全部撲滅,並防止復燃。5、加強滅火人員安全防護。易燃液體燃燒,火熱兇猛,輻射熱強,滅火人員很難靠近燃燒液體。因此,參加滅火人員要穿戴防輻射熱的防護衣帽、手套及靴子,防止高溫灼傷,火焰燒傷。大多數易燃液體及其蒸氣均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有的經呼吸道引起人體中毒,有的經皮膚造成中毒,滅火中要積極預防。6、搬運或疏散小包裝易燃液體時,要輕拿輕放,嚴禁滾動摩擦、拖拉、碰撞等不安全行為,嚴禁背負、肩扛,禁止使用易發生火花的鐵制工具。被疏散的易燃液體不得與氧化劑或酸等危險品混在一處,避免發生更大的災害。

  3、易燃固體火災

  易燃固體燃點較低,在遇到明火、受熱、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接觸后,會引起強烈燃燒,並散發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常見的易燃固體主要有各種金屬粉末。

  火災特點:燃點低,遇火即着,燃燒猛烈;易燃固體粉塵易爆燃;易燃固體燃燒產物毒性強。

  撲救方法:1、及時撲滅初期火災。易燃固體發生火災后,要區分不同情況,及時撲滅初期火災,使其不致擴大蔓延。多數易燃固體可用水撲救。使用乾粉等滅火器撲救后要注意防止復燃。2、採取疏散、隔離方法、控制火勢。3、防止爆炸,迅速滅火。易燃固體多數怕猛烈衝擊、碰撞或摩擦。因此在滅火時,盡量避免強水流直衝易燃固體,防止發生爆炸。在撲救金屬粉末火災時,更要避免衝擊,造成粉塵飛揚,發生粉塵爆炸。

  注意事項:1、疏散搬運易燃固體時要輕拿輕放,防止拖、拉、摔、撞,保持包裝完好。禁止被疏散的易燃固體靠近熱源、火源,或與氧化劑、酸類及其它化學危險品混放,避免發生其他災情。2、撲救易溶性易燃固體火災時,要採取措施堵截、控制溶流擴散,以防火勢蔓延擴大。撲救時避免強水流衝擊,應用開花水流一面滅火,一面冷卻,使其形成硬殼控制流散。3、嚴防人員中毒傷亡。不管是滅火,還是搬運疏散,現場人員均應做好安全防護,重點是呼吸道和暴露皮膚的防護,避免中毒。一旦發生中毒,要及時進行搶救。

  (三)、丟失被盜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

  如一旦發生劇毒藥品、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及其它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事件,首先按前敘述方法報警,由接警值班人員根據具體情況通知相關部門及各部門負責人到場處置。

  任何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和現場人員應保護好事故現場。不得破壞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迹,為搶救傷者需要移動的某些物體必須做好現場標誌,事故單位及相關人員應積極協助、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八、事故調查和處理

  事故發生后,應成立由公司主管領導任組長的事故調查及善後處理小組,火災、爆炸事故的內部調查及處理由武保處主要負責,人身傷害事故的內部調查及處理由工程部安全處主要負責。所有事故均應本着對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及責任,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上報上級相關部門,並協助配合上級相關部門的調查處理工作。

  九、培訓和演練

  培訓和演練應以加強基礎,突出重點,邊練邊戰,逐步提高為指導思想,組建搶險機構,落實搶險人員,明確任務,各單位應由專門的部門按建設公司《危險化學品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組織培訓,定期開展演練,增強事故應急、應變處理能力。

  十、預案的維護

  1、應急恢復,應急救援結束后,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事故損失評估、原因調查、現場廢墟及環境的清理等,採取措施避免出現新的緊急情況,解除警戒恢復生產。

  2、應急演練及預案適宜性的評價,分公司要針對預案進行培訓演練,總結實戰經驗,對預案的適宜性進行評價,適時更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