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合同範本 > 國際技術轉讓合同(3)

國際技術轉讓合同(3)

手機:M版  分類:合同範本  編輯:得得9

  C.交付第一批技術資料或軟件的空運單副本五份;

  D.第一批技術粢或軟件的裝箱單五份;

  E.引進方出據的證明讓與人已交付第一批技術資和軟件的確認函副本兩份,。

  4.3.3按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總價中專有技術費用的50%,即___馬克,將在讓與人按附件6的規定交付了最後一批技術資料軟件、並提交下述符合合同規定的單據后支付:

  A、商業發票四份;

  B、向開證行開出的即期匯票兩份;

  C、交付最後一批技術資料或軟件的空運單副本五份;

  D、最後一批技術資料或軟件的裝箱單五份;

  E、引進方出據的證明讓與人已交付全部技術資料和軟件的確認函副本兩份。

  4.3.4按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總價中專有技術費用的15%,即___馬克,裝在合同產品樣機驗收完成、讓與人提交下述單據且符合合同規定后支付:

  A、商業發票四份;

  B、向開證行開出的即期匯票兩份;

  C、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驗收保格證書副本兩份。

  4.4引進方有權從履約保函或正在議付的付款中扣除讓與人根據合同規定應交付的罰款/或補償費。

  4.5在中國境內產生的銀行費用由引進方承擔,在中國境外產生的銀行費用由讓與人承擔。除了因引進方的延誤支付而產生的利息之外,義付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利息費用均由讓與人承擔。

  第五章技術資料和軟件的交付

  5.1讓與人應按本合附件56中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將技術資和軟件運至北京機場。技術資料和軟件的風險將在技術資和軟件運達北京機場之後由讓與人轉移給引進方。

  5.2北京機場蓋章的日期將作為技術資料和軟件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軟件交運后的兩個工作日內,讓與人應通過電偉或傳真將合同號、空運單號、提單日期、資料號、郵包號、重量、航班和預計到達時間通知引進方和合同工廠。與此同時,讓與人應向引進方和合同工廠各郵寄兩套空運單和技術資/軟件的詳細清單。

  5.4如果技術資料/軟件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或缺少,讓與人將在收到引進方的書面通知后45天內免費補發或更換。

  5.5技術資/軟件應包裝在堅固的箱子內以適於長途運輸,且能防潮、防雨。

  5.6每箱技術資料/包裝的外包裝上應以不退鈀的油漆用英文註明以下內容:

  A、合同號:___

  B、收貨人: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國際招標公司

  C、收貨人代碼:___

  D、到貨機場:北京機場

  E、嘜頭標記:___

  F、毛/凈重量(公斤):___

  G、箱號/件號:___

  H、外形尺寸(長X寬X高):___

  5.7在每箱技術資料/軟件中,應備有兩份詳細的裝箱單。

  5.8技術資和軟件可分批交付,但不得轉運。

  5.9技術資和軟件應由屬於世界銀行成員國的國家或瑞士的班機承運。

  5.10讓與人負責在合格的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投保費用由讓與人負擔。引進方為保險的受益人,投保金額為合同總價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

  5.11本合同下提供的所有技術文件、軟件和技術服務應來源於現行世界銀行採購摜中所列的合格的國家和地區。

  第六章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讓與人將派遣其熟練的、健

  康的、俁格的技術人員到引進方的合同工廠現場進行技術服務。讓與人技術人員的專業任務、服務內容、來華人數和在華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___。

  6.2引進方將為讓與人技術人員的出入境簽證、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幫助。讓與人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詳見合同附見___。

  6.3讓與人的技術人員在華進行技術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以及合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引進方將派遣其技術人員到讓與人的有關工廠進行技術培訓。培訓人數、專業、內容、時間及培訓要求詳見合同附件___。

  6.5讓與人將為引進方培訓人員的出入境簽證提供幫助並提供技術培訓必需的設施。培訓人員在讓與人國家的待遇詳見本合同附件___。

  6.6引進方的培訓人員在培訓期間應遵守讓與人國家的法律以及讓與人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七章合同設備的驗收

  7.1為了檢驗讓與人根據合同所提供的技術文件和軟件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可靠性,讓與人應自費派遣其代表到合同具體程序和標準詳見合同附見___。

  7.2在全同產品的驗收試驗中,如果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___所規定的所有技術要求,讓與人和引進方受權代表應簽署四份驗收證明,雙方各執兩份。

  7.3如果合同產品在驗收試驗中達不到合同附件___中規定的技術指標,雙方將進行友好協商並共同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排除缺陷。第二次驗收試驗將在排除缺陷後進行。

  7.4如果由於讓與人的原因造成第一資歷驗收試驗失敗,讓與人將採取措施排除故障,並再次派技術人員參加到二次驗收試驗,費用由讓與人承擔,同時讓與人應承擔第二次驗收試驗,費用由讓與人承擔,同時讓與人應承擔第二次驗收試驗的有關直接費用,包括材料費。如果是由於引進方的責任造成第一次驗收失敗,引進方將採取措施排除故障,費用處理,並承擔第二次驗收試驗的有關直接費用。

  7.5在第二次驗收試驗時,如果是由於讓與人的責任導致合同產品的技術指標仍未達到合同附件___的要求,排除故障,再次派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驗收試驗,並承擔第三次驗收試驗的有關費用,包括材料費。如果由於引進方的責任造成第二次試驗失敗,引進方將採取措施排除故障,費用處理,並承擔第三次驗收試驗的有關費用。

  7.6如果由於讓與人的責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驗收試驗中合同產品的技術指標仍未達到合同附件___的要求,合同條款第87款將被引用。如果由於引進方的責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驗收試驗中合同產品的技術指標仍未達到要求,雙方將通過協商達成進一步執行合同的協議。

  第八章保證和索賠

  8.1讓與人將保證按合同要求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軟件是讓與人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並被證實了的技術資料和軟件,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是垧引進方免費提供改進、修改和開發的新的技術資料和軟件。

  8.2讓與人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和軟件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合同附件___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如引進方發現讓與人交付的技術資料和軟件不符合本合同第___款的規定,讓與人應在接到引進方的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內免費半有關的技術資料和軟件郵寄給引進方。

  8.4如讓與人沒有按本合同附件__及__款中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和軟件,讓與人應按下述比例向引進方交付技術資料和軟件的遲交罰款:

  每遲交一星期,按專有技術部分合同總價應付金額的05%交付遲交罰款,但上述罰款的總額應不超過專有部分合同總價的5%。

  上述罰款的支付應作為預定違約金並且是對引進方因上述遲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的賠償。

  8.5讓與人按第84款向引進方交付遲交罰款后,並不能免除讓與人繼續交付遲交部分的技術資料和軟件的義務。

  8.6如技術資和軟件的遲交超過六個月,引進方將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讓與人必須將引進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加上年利率為12%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引進方。

  8.7在合同產品的驗收中,如果由於讓與人的責任造成合同產品的技術指標達不到驗收標準,則按以下方式處理:

  如果由於讓與人的責任造成合同產品在驗收時不能達到合同附件__所規定的技術指標,以至於引進方不能把合同產品投入成批生產,引進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讓與人應將引進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加上年利率為12%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引進方,同時根據雙方的協定,賠償引進方的直接損失。如果由於讓與人的責任造成合同產品在驗收時有些技術指標達不到附件__的規定,但引進方還能反司同產品投入生產,讓與人應根據上述技術偏差的嚴重程度按合同總價的5%-10%賠償引進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章侵權和保密

  9.1讓與人保證對根據本合同向引進方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和軟件擁有合法的所有權,並有權向引進方轉讓該專有技術和合同設備。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讓與人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合同雙方應在十年內對相互提供的具有技術和商務性質的技術決竅、技術文件、以及有關合同工廠的水文、地理和生產等方面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如果上述技術訣竅、技術文件或資料的所有方還是由第三方公開的,則另一方不再承擔對上述技術訣竅、技術文件或資料的保密義務。

  9.3引進方有權在本合同的有效期之後使用讓與人提供的專有技術、技術資料和軟件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章稅費

  10.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乘法對引進方徵收的與招待本合同有關的一切剩就由引進方承擔。

  10.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乘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聯邦德國政府關於避免雙得徵稅和防止漏稅的協議》對讓與人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應由讓與人承擔。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發生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應由讓與人承擔。

  第十一章  履約保函

  11.1合同雙方簽字后三十天以內,讓與人應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10%的履約保函,該保函應由北京中國銀行根據外國某一銀行向北京中國銀行提交的反擔保開具。該履約保函的有效期將持續到合同產品驗收和合同設備保證期結束以後。

  11.2上與人應按合同附件__的格式提交履約保函,

  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讓與人承擔。

  11.3如果讓與人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某項義務,引進方將有權對該保函行使追索權。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如果讓與人和引進方中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洪水、水災、颱風、地震或其它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的執行,則履行合同的期限將推延一段相當於該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通過電傳或電報將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之內以航空挂號信將有關當局郵具的證明文件交另一方確認。

  12.3如果不可抗力持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習快解決繼續履行合同的問題。

  第十三章  爭議的解決

  13.1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執。如協商后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促裁解決。

  13.2仲裁將在期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樂摩托車商會仲裁委員會按其程序和規定進行仲裁。

  13.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3.4仲裁費用期間,除了合同中拉交仲裁的部分這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義務。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一九九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簽字。雙方將在必要時向各自政府申請批准合同,合同生效日期將以下列事項最後一個發生的日期為準:

  A、最後得到政府批准一方的批准日期;

  B、世界銀行對合同的批准;

  C、引進方收到履久保函。

  雙方將盡最大努力使合同獲得批准,並用傳真或電偉通知對方並以書面確認。

  14.2如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經過六個月仍不能生效,則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4.3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年有效,有效期滿后合同將自動失效。

  14.4合同有效期滿將不影響雙方未了的債權債務關係,債務人將繼續付給債權人未付的債款。

  14.5本合同以英文書寫,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4.6本合同由條款第一章至第十五章及附件__至__組成。合同正文及附件者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7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補充和分包將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以後生效,同時將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通訊應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收面形式一式兩份用挂號航寄。

  14.9儘管本合同本章141款的規定,如果不是由於讓與人的責任而使合同__在簽字后三個月內仍在終止本合同的情況下,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賠償支付和雙方已產生的費用。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15.1引進方:

  名稱:中技國際招標公司

  地址:中國北京本郊二里溝進口大樓

  電傳:22075 CNTICCN

  傳真:(01)8316696

  15.2讓與人:

  名稱:____公司

  地址:____

  電傳:____

  傳真:____

  15.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引進方(簽字)  讓與人(簽字)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您正在瀏覽: 國際技術轉讓合同(3)
網友評論
國際技術轉讓合同(3)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