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上海市委關於加強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
(2004年12月17日中國共產黨上海市第八屆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中國共產黨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把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作為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任務。社區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做好社區工作對於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增強黨的執政能力,對於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對於改進社會管理方式、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務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改革開放以來,歷屆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視社區工作,為進一步深化上海的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打下了紮實的基礎。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中央辦公廳轉發的《中國共產黨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現就加強本市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要求進一步增強社區黨組織領導社區工作的能力。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出現了大量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原來由單位承擔的社會職能逐步向社區轉移,越來越多的社會性、群眾性、公益性事務需要社區黨組織動員各方力量落實。社區黨組織作為黨在社區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必須積極應對這些變化,調整組織設置,創新工作方法,不斷擴大黨建工作覆蓋面,真正成為城市社區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
(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進一步形成社會協同、民主參與的社區治理格局。社區是城市管理的基礎,是社會各種利益、需求、矛盾的匯聚點之一。構建和諧社會需要社區黨政組織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人士的作用,充分尊重社區群眾的意願,讓社區群眾成為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事業發展的參與者、受益者。為此,必須形成政府與社會合作、社會各方面民主參與的治理格局,從而建成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新型社區。
(三)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要求進一步提高社區居民的生活質量。隨着人們就業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斷變化,社區群眾對社區的歸屬感越來越強,對物質文化的需求日益多樣化,對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日益關注,對自身素質的提高和實現人的全面發展日益嚮往。為此,社區工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進一步加強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拓寬服務領域,強化服務功能,改進服務方式,健全服務體系,為社區群眾提供優質的社區生活。
二、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四)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以服務群眾為重點,保持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以群眾滿意為準則,努力達到“區域規劃最佳、設施配置最優、服務效率最高、資源效益最大”的基本要求;以推進基層民主建設為抓手,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區管理工作新格局,逐步建成“管理有序、服務完善、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現代化社區。
(五)總體目標。
通過社區黨建全覆蓋、社區建設實體化、社區管理網格化,增強社區黨組織凝聚黨員、凝聚群眾、凝聚社會的能力,提高社區行政機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意識和水平,充分調動社會各類組織和社區群眾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不斷完善“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1、社區黨建全覆蓋。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組織和工作優勢,加強社區黨組織對社區的全面領導。通過調整組織設置,改進領導方式,創新工作方法,完善運作機制,拓展活動內容,整合各類資源,使社區黨建在工作上實現全覆蓋,從而實現“強核心、建網格、全覆蓋、促文明、為群眾”的工作目標。
2、社區建設實體化。做實社區管理服務工作,優化行政組織的社會管理和服務功能,加強對民間服務組織和專業社會工作隊伍的培育和管理,增強黨領導下的居民自治和社區共治功能,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夯實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社區基礎。
3、社區管理網格化。以社區為基本網格,以信息化為支撐,合理配置和整合行政、社會資源,實現網格內各類資源共享、工作協同,構建反應靈敏、處置有方、管理高效、服務優質、保障有力的工作機制。
(六)基本原則。 1、黨委領導,協調各方。按照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原則,充分發揮區(縣)黨委、政府的重要作用,通過黨對社區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有效領導,代表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保證黨在社區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圍繞大局,着眼發展。社區建設要有利於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有利於社區管理和城市治理模式的創新,有利於激發基層社會的創造活力,為上海的改革發展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3、以人為本,服務群眾。社區的所有工作要以社區群眾的需求為導向,以社區群眾的參與為動力,以社區群眾的評價為準則,讓社區群眾在社區發展中得到實惠,在參與社區建設中實現自身的發展。
4、資源整合,共建共享。從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出發,正確處理好公共信息、設施資源分類管理與社會共享的關係,處理好公共服務中政府與社會、市場的關係,處理好公共管理中專業管理與綜合管理的關係,提高行政管理、服務的效能。
5、循序漸進,勇於改革。社區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要處理好長遠目標與階段工作的關係、工作繼承與工作創新的關係、整體推進與分類指導的關係,有序推進具有中國特色、時代特徵、上海特點的現代化社區建設。
三、實現社區黨建全覆蓋,構建社區黨建工作新格局
(七)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體制。要進一步加強社區(街道)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其在社區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中的領導核心作用。要按照社區行政組織、居民區、駐區單位三條線,理順黨的組織設置,形成全覆蓋的組織、工作體系。要在社區(街道)黨組織領導班子中適當增加行政組織、居民區、駐區單位黨組織成員,使其在成員構成上更具有代表性,更具有統籌各方的能力。要選好配強社區(街道)黨的領導班子,尤其要選好書記。要按照“領導班子好、黨員幹部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工作業績好、群眾反映好”的目標要求,不斷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社區各級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
(八)加強社區行政組織的領導。社區(街道)黨組織領導街道辦事處,並協助市、區(縣)政府職能部門做好其派出機構及其負責人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支持和保障其依法行使職權。市、區(縣)政府職能部門派出機構要自覺接受社區(街道)黨組織的雙重管理,圍繞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的總目標充分發揮作用,並自覺接受駐區單位和社區群眾的評議和監督。區(縣)職能部門在任免、交流、考核派出機構領導幹部時,應聽取相關社區黨組織的意見。社區(街道)黨組織要進一步完善與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雙向聯繫制度,有關職能部門要指導、支持社區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建立黨組織並開展黨的工作。
(九)加強居民區黨組織建設。居民區黨組織要明確工作職責,改進工作方式,創新工作載體,拓寬工作領域,充分發揮服務群眾、凝聚人心的作用,成為居民區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要支持和保證居委會依法充分行使職權,推進居民自治;支持和保證社區各類群眾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居民區黨支部(總支)領導班子成員與居委會中的黨員成員可以交叉任職,提倡居民區黨支部(總支)書記和居委會黨員主任經過民主選舉由一人擔任。
(十)完善駐區單位參與社區黨建工作的機制。社區黨建工作事關黨的執政基礎的鞏固,社區所有黨組織包括駐區單位黨組織都負有重要的政治責任。要堅持和完善由社區(街道)黨組織牽頭、駐區有關單位黨組織參加的黨建工作協調機制。社區(街道)黨組織要增強為各類駐區單位服務的意識,以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標為紐帶,調動駐區單位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駐區單位要確立社區黨建的意識,在社會性、群眾性、公益性工作中自覺接受社區(街道)黨組織的指導和協調。駐區單位在發展黨員、選拔任用幹部時,應注意聽取居住地黨組織的意見。社區(街道)黨組織要進一步加強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的建黨工作,領導、指導、協調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開展黨的工作。對暫不具備單獨建立黨組織條件的,可以依託商務樓宇、商貿市場、商業街、園區等載體建立聯合黨組織。要在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積極、有效開展工會、青年、婦女工作。
(十一)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發揮黨員的先進性。基層黨組織要加強自身建設,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切實提高社區黨建工作的實效性。要加強和改進對退休人員、下崗失業人員、流動人員、出(歸)國留學人員中黨員的管理和服務。要認真做好退休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和流動人員中黨員組織關係的轉接工作。要在做好在居民群眾中發展黨員工作的同時,重視做好社區內流動人員和其他社會階層中發展黨員的工作。要大力提倡上級黨組織為下級黨組織服務、基層黨組織為黨員服務、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為群眾服務。要教育和鼓勵黨員在社區建設中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心繫群眾、無私奉獻,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十二)加強社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要積極研究並把握新形勢下社區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切實提高社區黨組織有效開展群眾工作的本領。要加強國情、市情和依法維權教育,引導群眾正確處理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具體利益與根本利益的關係。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播科學文化知識。要建立快速有效的社區輿情收集、分析、處置、反饋機制,傾聽群眾呼聲,掌握思想動向,處理利益訴求,化解各種矛盾。要以提高市民綜合素質和社區文明程度為重點,積極倡導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規範。要進一步推廣和完善以居民公約、志願者、道德評議台等為載體的道德實踐活動。要深化文明家庭、文明小區、文明社區、文明城區、文明單位、文明行業等群眾性創建活動。
四、推進社區建設實體化,提高社區服務和治理的水平
(十三)根據城市地域綜合特點確定社區範圍。社區是特定地域內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從大城市管理和服務的特點、上海社區建設的實踐和做實社區工作的要求出發,中心城區社區範圍一般可定在街道層面,以有利於社區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社會資源的整合;有利於協調駐區單位參與社區建設,有效推動政府與民間的合作;有利於“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管理體制的完善。郊區的社區區域劃定要與農村城市化進程的推進相結合。
(十四)加強街道辦事處在社區的綜合管理職能。街道辦事處要發揮區(縣)政府派出機關“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監督管理”的職能,發揮強化綜合管理、監督專業管理、組織公共服務、指導自治組織的作用。要按照強化、弱化、轉化和政企、政事、政社分開的要求,加強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職能,強化各職能部門派出機構專業管理的職責,將可由市場和社會組織承擔的事務性工作逐步從社區行政機關中剝離出去。市、區(縣)各職能部門應將工作重心下移至派駐社區的機構,配強一線工作力量,做實管理服務工作。要落實社區建設的財力保障,規範街道辦事處預決算、審計和招商引資工作,保證街道正常支出,創造條件逐步淡化直至取消中心城區街道辦事處招商引資的功能;確保街道辦事處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
(十五)有序推進社區和居民區民主建設。要積極探索建立社區各方參與、合作共事的社區事務議事協商機構,提高社區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水平。有關社區公共設施建設、公共資源分配、公共事務管理等社區事務應廣泛聽取社區各方代表的意見和建議,使其充分行使知情權、建議權、監督權。要充分發揮居委會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群眾性自治組織的作用,發揮居委會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排憂解難的作用。要加強居委會居民會議制度及其他居民自治制度的建設。要逐步推廣居民區黨風、政風、行風“三風”評議和聽證會、協調會、評議會等民主自治制度,並向社區層面推進。要切實為居委會“減負”,不斷改善居委會工作條件。要發揮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社區建設和管理中的積極作用。要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和其他社會階層人士熱心社會事業、學有所長的特點,積极參与社區建設和管理,把黨的統戰工作、統戰政策落實到基層。
(十六)充分發揮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和各類社會組織的作用。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要發揮好橋樑紐帶和助手作用,充分發掘自身資源,依託社區各種載體積極開展工作,並在社區的各種群眾活動中發揮骨幹作用。要重視社區各類社會組織的培育、管理工作,支持其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按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充分發揮這些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引導其健康、有序發展。對具有公益性質、服務居民的政務類、服務類社會組織,要降低准入“門檻”,簡化登記手續,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予以扶持和發展。要進一步完善專業社會工作體系,擴大社會工作的覆蓋面,推動社區工作的專業化、職業化、社會化。要充分發揮志願者組織在社區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制定相關激勵政策,推動志願者服務活動的深入開展。
(十七)發展健康向上的社區文化。要把社區文化建設的着力點放在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上,形成以群眾為主體、以社區為載體、以文化為媒體的社區文化建設新格局。要豐富健康向上、群眾喜聞樂見的社區文化內容,繼續推動文藝院團送戲進社區,發揮專業與業餘相結合的社區文化骨幹隊伍的指導作用,把社區建設成為傳播主流意識形態、弘揚先進文化的陣地;市民終身學習、提高素質的課堂;青少年學生社會實踐、校外活動的基地;老年人社會交往、精神交流的家園;專業和業餘文化團隊佔領市場、服務社區的舞台。要積極創造條件,為社區群眾提供一批文化學習、文藝活動、體育鍛煉、休閑娛樂等載體和場所。
(十八)完善社區各類服務和活動載體。要完善黨員服務中心功能,使之成為基層黨組織管理、活動和聯繫、服務黨員、群眾的重要載體。要完善和規範社區行政機關、政府職能部門派出機構共同支撐的社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提高行政事務辦理效率。要建立和完善集公益服務、市場服務、志願服務為一體的社區服務中心,為駐區單位和社區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要建立和健全黨員活動、居民活動、駐區單位活動共享的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為社區群眾參與豐富多彩的社區活動提供方便。社區內各類服務和活動載體應充分共享、有效利用,避免各自為政、重複投資和閑置浪費。
(十九)優化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和配置。要以入口規模、地域面積和功能定位為基本依據,採用新建、改造、調整、共享並舉的方式,規劃和配置好社區各類公共服務設施。要充分考慮新建社區與原有社區、中心地段社區與邊緣地區社區、商務區與純居住區的不同條件和不同需求,實行統籌兼顧、差別配置。區(縣)政府要着眼於社區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需求,特別要針對上海人口老齡化的情況,重視和發揮好各級老齡委組織的作用,規劃和配置好適合老年人的各類服務設施。
五、推進社區管理網格化,提高行政服務和管理的水平
(二十)完善社區行政管理和協調機制。實行網格化管理旨在建立強有力的運作、協調和監督機制。要進一步理順條塊關係,明確街道辦事處的管理職責,落實雙重管理,完善工作協同機制;逐步梳理各類臨時機構,按照行政、服務、穩定等工作內容進行調整和整合,形成合力。各行政職能部門派出機構要自覺接受街道辦事處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駐區單位在社區社會性、群眾性、公益性工作方面要自覺接受街道辦事處的指導和協調。
(二十一)建立社區公共資源共建共享機制。要建立社區屬地化的實有人口信息採集、維護、交換機制和信息管理體系,實現存量信息“一次採集、多次使用”、增量信息“一口採集、多方使用”。要梳理和整合全市各類服務熱線,為社區群眾和各類組織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要制定相關政策,形成駐區單位積極主動向社區群眾開放設施資源的激勵機制,形成駐區單位參與社區建設的共建共享機制。要探索社區公共設施資源的社會化運營機制,制定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管理辦法。政府投資的市屬和區(縣)屬公益性事業單位應先行向社區開放,支持和倡導其他駐區單位向社區群眾開放,爭取在一兩年內逐步實現資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惠及社區群眾。
(二十二)構建社區“一口受理、內部協辦”的行政服務機制。要運用信息化手段,構建以社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為“一口受理”前台,街道、區(縣)、市相關部門職責分明、聯繫緊密、“內部協辦”為後台的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務網絡。要組建政府公共服務效率促進機構,重點推進跨部門工作流程的梳理優化和信息化資源整合,從體制機制上解決跨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協同,為網格化管理和服務提供有力支撐。
(二十三)形成社區網格化行政管理執法機制。要探索建立“邊界統一、協同巡查、分類執法”的社區行政管理執法機制。與社區管理和居民服務密切相關的部門要明確責任區,形成管理層面日常聯繫、一線人員密切配合的工作聯動機制,確保對社會事件作出應急聯動反應和協同處置。在實施網格化管理中,要遵循精兵筒政的原則,不隨意擴大機構和編製。
(二十四)健全高效運作的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要積極構建社區黨組織領導、街道辦事處負責、職能部門盡責、駐區單位協同、廣大市民參與的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格局。要加強社區人口綜合管理,制定以居住地為主的人口管理政策,探索和加強人口的分類管理;努力做好來滬人員的服務工作,寓管理於服務和教育之中;探索和建立一種融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於一體,兼有社會救助、社會保障功能的司法、民政、信訪綜合服務機制;培育專業化、社會化的民間調解機制,探索新形勢下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的新途徑;進一步提高預防犯罪工作的社會化、專業化和法制化水平。
(二十五)建立和完善社區財力保障機制。要將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經費納入區(縣)財政預算,逐步形成與地方財政同步增長機制,加大對社區的投入。要向社區建設工作傾斜,特別是向新建社區、人口密集社區和財力基礎薄弱社區傾斜,創造條件推動街道辦事處把工作重點進一步轉移到管理和服務上來,並促進社區平衡發展。要加大政府公共財政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力度,規範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防止被購買服務的社會組織行政化。在服務資源的投入上,要鼓勵社會投入,探索建立政府投入與民間投入相結合、無償服務與有償服務相結合、社會化與產業化相結合的社會事業投入和發展機制。
六、切實加強對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工作的領導
(二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市委成立推進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全市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的推進工作。各區(縣)委、區(縣)政府要加強領導,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工作的落實。市各有關部委辦局尤其是與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直接有關的部門要明確分管領導和對口的工作部門,負責本系統工作的推進。要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把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工作的成效作為考核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實績的一項重要內容。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要明確總體目標,貫徹邊試點、邊總結、邊推進的原則,在試點基礎上分步實施。具體工作內容和工作安排由市政府和市委組織部另行制定實施意見。
(二十七)加強政策配套。要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適時修訂《街道黨工委工作條例》和《上海市街道辦事處條例》等相關制度、法規;完善公共財政政策,研究轉移支付等不同的財政扶持政策,在社區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加大政府購買服務的力度;健全多元化投入機制,建立支持社區公益事業、福利事業、慈善事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建立有利於促進社區服務設施規範化管理和社會化運作的政策;建立促進社會單位向社區開放設施的激勵政策;制定志願服務的激勵政策和制度;制定關於推進電子政務及社區信息資源採集、整合和共享的政策。
(二十八)加強隊伍建設。市、區(縣)黨委和政府要真正重視、真情關懷、真心愛護廣大社區幹部和社區工作者,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保證他們的工作待遇,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要大力加強社區幹部和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採取選任、從機關下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等方式,不斷充實社區幹部隊伍,優秀中青年幹部應到社區工作、鍛煉、培養,努力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紮根基層的社區幹部和社區工作者隊伍。要加大對社區幹部和社區工作者培訓的力度,不斷提高他們做好新時期群眾工作和發展社區事業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