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擔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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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借款擔保合同 標籤:個人簡歷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一)
債權人:
被保證人:
住所:
電話:
保證人:
住所:
電話:
保證人:
住所:
電話:
為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基於對債務人借款行為的全面慎重了解,以及對擔保責任的準確認識,願意為 向債權人 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借款合同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一、保證人聲明:
當債務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債權人對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債權人均有權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承諾:
1、保證期限: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保證範圍:上述借款、借款發生的利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
2、如債務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時,本人自願為借款人清償所有債務。保證期間,債務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調查監督,保證人應如實提供其財務、個人信用等有關資料。
3、保證期間內:如債權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時,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應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履行其清償義務。
三、債權人確認、債務人確認,債權、債務人已閱讀以上內容,並對以上內容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 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四、本合同為《個人借款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保證人,債權人各執一分。
借款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被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債權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二)
借款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貸款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具體事項見借條)。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由雙方協定,先期支付。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貸款方規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及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三)
借款人(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為月息 ,即每月 元。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雙方設定每月1日為付息日。若1日為周末或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四、借款償還:
1、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個月後,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還本付息,屬甲方違約。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借款加收 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