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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觀綠化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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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觀綠化施工合同(一)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範圍內園林景觀綠化工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

  設計圖紙範圍內的園林景觀綠化工程

  1、小區大門的施工(含大門處的硬化鋪裝工程),不含道路排水;

  2、草種、樹木、花卉等植物的購買、種植、18個月成活期中的養護及補種;

  3、草種、樹木、花卉等植物種植土所需混配的肥料、添加劑等的購置及旋耙、攪拌、病蟲害的防治等施工;

  4、綠地整理、地形塑造、新土補充、余土外運;

  5、景觀燈、路燈及其電纜埋設不在合同範圍之內,但景觀燈、路燈砼基礎在本次發包範圍之內;

  6、噴泉系統的安裝及調試工程在本次發包範圍之內;

  7、景觀小品、園路(含步石)、製作及鋪裝;

  8、燈塔和風車不在合同範圍之內。

  第二條: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取包工、包料、包單價、包工期,合同價加施工簽證的承包方式。

  第三條:工期及順延工期規定

  一、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工之日算起,80天完工。

  二、對以下兩條造成工期的延誤,乙方必須在情況發生后3日內,就延誤內容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書面報告3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的,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和設計變更內容增加);

  2、因自然及社會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

  三、非第2條原因或發生第2條原因但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順延手續,且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甲方對乙方罰款500元/天。

  第五條:履約保證金及退還辦法

  履約保證金為 萬元人民幣,乙方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提前完成施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六條:合同價款

  總合同價款: 元,大寫:

  1、其中土建及安裝部分 元,大寫:

  2、其中綠化部分合同價 元,大寫:

  第七條:工程價款支付方式

  一、土建及安裝部分(合同價 )

  a. 依據乙方投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乙方完成土建及安裝部分工程總量的50%,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土建及安裝部分合同價的40%;

  b. 工程竣工驗收后,支付至土建及安裝部分合同價的80%;

  c. 結算完畢后,支付至土建及安裝部分結算價的95%,餘款作為質保金,一年後付清。

  二、綠化(指植物種植)部分(合同價 元)

  a. 依據乙方投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乙方完成綠化部分工程總量的50%,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綠化部分合同價的35%;

  b.綠化部分全部種植完畢驗收合格后支付至綠化部分合同價的80%;

  c. 綠化成活養護期為18個月,從綠化部分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在18個月成活養護期滿,成活率達到100%時,支付剩餘結算價款。

  d.在18個月成活養護期內若綠化成活率達不到100%時分以下兩種情況;

  ①當成活率≥95%時,支付至結算價款的90%,死亡植物乙方必須及時補植同樣規格植物並免費繼續養護18個月,當補植的成活率達到100%時,一次結清。

  ②當成活率<95%時,剩餘結算價款在乙方及時補植同樣規格植物並免費繼續養護18個月,補植的成活率達到100%時,一次結清。

  備註:

  1、合同價為暫定價,只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

  2、因綠化部分有18個月的養護期,為保證乙方的利益,土建及安裝部分和綠化(指植物種植)部分採取分段驗收、分段結算的方式,即土建及安裝部分完工後即開始驗收,經驗收合格后開始結算,結算完畢后即可按付款條件支付結算價款。綠化部分在綠化工程完成18個月的養護期滿后開始結算,結算完畢后按照付款條件支付工程款。

  第八條:驗收

  一、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驗收依據。

  二、隱蔽工程由乙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甲方代表檢查驗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8小時內必須到現場檢驗,經甲方認可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若未經甲方代表驗收,乙方不得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三、對進場的苗木及其他材料,施工前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須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並提交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乙方組織進行竣工驗收。

  五、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

  六、綠化部分工程竣工后,經甲方認定簽字後進入管理養護期,18個月管理養護期滿,甲方按設計圖紙要求五日內組織驗收。

  第九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開工前,提供技術指導(提供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配合乙方放線),做好督查和驗收工作。

  2、為保證施工質量和工程進度及景觀綠化效果,甲方對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和種植密度有予以增加、減少的權利,對工程量清單的內容有予以調整的權利。

  3、甲方對乙方不能勝任該的管理人員(包括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有權提出撤換要求,乙方保證3日內更換,否則每延遲一天,甲方按500元/天扣除乙方工程款作為違約金;拒不執行甲方更換要求的,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甲方對此工程有分期開工的權利(根據現場實際情況)。

  5、凡涉及到工程款增加、工期順延等關鍵性指標,必須得到甲方認可,否則無效。

  6、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7、派駐施工現場的甲方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須的簽證;甲方代表負責人為 ,聯繫電話: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得轉包、分包。

  2、必須按圖紙、技術規範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符合國家標準,保質保量完工,進場的所有植物達到工程設計要求規格,無病蟲害生長健壯,不得隨意更改材料、樹種及其它苗木,清單的苗木規格與實際圖紙不符時,以甲方具體要求和清單為準。

  3、工程所需建築材料、設備等必須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且達到設計圖紙要求,經甲方檢驗合格並簽字確認後方可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拒付工程款。

  4、乙方必須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

  5、鋪裝(飾面)材料、景觀工程所用材料(如噴頭、配電箱等),乙方在材料使用前必須提供樣品,經甲方認可後方可使用。未經甲方確認的材料乙方不得用於該工程,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材料代用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證認可后,方可使用。

  6、以下材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在使用前必須報甲方認可,經甲方認可後方可使用。

  (1)電(纜)線:要求使用河南金水電纜有限公司生產的 “金水”牌;

  (2)PPR管材採用青島澳柯瑪塑膠有限公司生產的“澳柯瑪”牌、UPVC管材要求使用武漢億豐塑膠有限公司生產的“億豐”牌。

  (3)斷路器、接觸器、時控開關、繼電器等使用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正泰”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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