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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合同協議書2篇

手機:M版  分類:合同範本  編輯:pp958

  合夥合同協議書(一)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並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夥后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合同協議書(二)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合同協議書(三)

  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並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夥后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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