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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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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範本 標籤:簡歷範本

  (三)乙方經司法機關宣告破產;

  (四)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起訴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財產,強制執行的裁決;

  (五)乙方其他足以嚴重影響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還款債務的事件。

  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甲方有權向乙方行使求償權,乙方則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天後,即向甲方償還全部應付款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的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丙方有權委託甲方開戶金融機構從甲方賬戶中直接扣除,並可視情況按甲方保證金額的_________%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二、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約定,則甲方有權要求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並解除甲方此後的保證責任。

  三、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則甲方的所有保證責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終止。

  四、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的約定,則甲方有權解除全部或部分擔保責任,並要求丙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三、四、五、六款的約定,丙方應按照甲方保證金額的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的,還應由丙方賠償其不足的部分;同時,甲方亦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保證責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證合同。

  六、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款和第八款的約定,甲方有權通知丙方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甲方部分或全部的保證責任,部分或全部終止本合同。

  七、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的約定,甲方除有權委託乙方開戶金融機構扣除其應付款及相應違約金、賠償金外,還有權通知丙方停發其未發放的貸款,並解除此後的甲方保證責任。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一、本合同項下規定的各方的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的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或主合同的無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若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與責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免除。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及時通知其他各方,說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或部分義務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根據情況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約定條件全部償付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二、三、四、五、六、七款規定的情形,甲方終止保證責任時;

  三、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合同;

  四、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本合同;

  五、主合同被宣告無效;

  六、由於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中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委託_________ 機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則可向_________-機關申請仲裁。當事人應當履行仲裁,如本合同一方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其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委託機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委託_________也可以由任何一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則本合同應由_________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 _________方承擔。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四條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同意,並由三方訂立書面補充或修改協議。該補充或修改協議生效后,與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處,則以該補充或修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后,與主合同同時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合同範本(三)

  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反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鑒於擔保人與 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簽署的《擔保協議書》,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擔保協議”);

  鑒於擔保人與 銀行 分行 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將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保 ,(以下簡稱“保證合同”),擔保人為借款人與貸款人將簽訂的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借 ,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反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並確認以反擔保保證人的身份自願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現與擔保人簽訂以擔保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人的陳述與保證

  1 反擔保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2 反擔保人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並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3 反擔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完全出於自願,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 反擔保人清楚地知道擔保人的經營範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等情況,並充分知曉擔保協議、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其相關附屬合同的條款。

  5 反擔保人願意以擁有的全部資產(不分區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 反擔保人簽署本合同已經過反擔保人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並簽署了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若反擔保人違反企業章程和企業內部的其他規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反擔保人負責,反擔保人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

  第二條 被保證的債權種類及數額

  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

  2 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 (幣種) 萬元,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擔保人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具體金額以擔保協議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 保證方式

  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對借款人應向擔保人支付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 在反擔保人承擔全額擔保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範圍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 保證期間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1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2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協議約定的支付擔保費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 反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

  1 反擔保人同意並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借款合同向貸款人

  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在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款項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向擔保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等,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2 反擔保人同意並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擔保協議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用,在收到擔保人通知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代借款人向擔保人清償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及其它費用,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3 根據擔保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合法性。

  4 接受擔保人每半年對反擔保人進行的擔保資格審查,以及定期對反擔保人有關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5 對擔保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擔保人保證簽收並在簽收后3日內寄出回執,若反擔保人不回復,則視為已簽收該等文件。

  6 反擔保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人:

  7 反擔保人發生隸屬關係的變更、主營業務範圍的改變、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人事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8 與反擔保人或反擔保人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9 反擔保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10 反擔保人出現或即將出現被解散、捲入重大訴訟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擔保人為被申請人的破產申請及其他法律糾紛;

  11 其他可能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12 反擔保人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擔保人,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擔保人審查后認為不影響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並且書面同意之後,反擔保人才能付諸實施:

  13 反擔保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託管;

  14反擔保人實行股份制改造、合併、兼并、分立;

  15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減少註冊資本、改組或重組、改制、進行產權或股權轉讓、重大產權或股權變動和資產、債權、債務轉讓等事項;

  16 反擔保人自行解散、撤銷、轉產、清盤、歇業;

  17 反擔保人轉讓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18 其他需要擔保人書面同意的事項。

  19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20 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或擔保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21 在擔保人與反擔保人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後發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22 在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反擔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應徵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23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以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而有任何改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作出虛假陳述和聲明,導致本合同無效或其他後果,給擔保人造成損失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2 若反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超過約定還款時間的,每延長一日還款,反擔保人須向擔保人支付相當於逾期還款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3 若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1 反擔保人無擔保人主體資格或法律規定不允許反擔保人對外提供擔保的情形;

  2 反擔保人的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對外提供擔保;

  3 其他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

  4 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7項的規定,擔保人有權採取相應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通過訴訟手段)制止反擔保人實施相關行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經反擔保人及擔保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獨立於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人仍應按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3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應繼續有效,並不得撤銷,直至借款人全部繳付和清償保證合同所擔保的所有款項、利息、費用及支出等。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深圳市地方法規,若因本反擔保保證合同引起糾紛,須向擔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擔保人與反擔保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擔 保 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反擔保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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