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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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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責任書 標籤:安全知識

  校園安全責任書(一)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師生個人安全,事關千家萬戶,事關社會穩定。因此,全校教職員工要同心同德,齊抓共管,決不能掉以輕心,要警鐘常鳴,要常抓落實,要常察細看,要消除隱患。為有效保障校園安全,分工合作,爭創平安校園,特定以下措施,便於工作相互監督落實,承擔安全責任。

  一、健全組織,落實職責。

  成立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校長為組長,分管副校長為副組長。領導小組要負責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保護的領導工作,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督促和保護等工作。學校安全由校長負總責,是第一責任人,承擔領導責任;分管領導為第二責任人,承擔管理責任;具體執行人是直接責任者,根據過錯行為的性質和錯誤責任的大小,承擔過錯責任。

  二、履行職責,切實開展工作。

  學校安全教育領導小組負全責,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組織及有關人員要履行職責,切實做好工作。

  1、值班老師要加強護校工作,尤其是夜間,除了照看校產外,要注意檢查各場所,防止校外不良分子混入,杜絕侵害師生人身安全和偷盜公私財物事件的發生。

  2、各班主任要在每周的周會課中加強安全教育,如交通安全、活動安全等,運用表揚和批評相結合的方法,搞好本班安全教育。

  3、切實加強學校安全檢查,加強學生行為規範教育。要組織學生每學年一次健康體檢。政教處要建立完善規範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實行科學的規範化管理。

  4、傳達人員負有護校責任,要堅守崗位,上課期間平時不準學生出大門,對來校的校外人員,要主動詢問來校原因,並及時登記。學校門衛管理員要嚴格門衛管理制度,加強學生出入校門管理,請假的學生須憑班主任書面請假批准單,方可放行離校,外來人員須做好登記後方可進校,但在上課期間拒絕來訪。對滯留校門口及學校周圍的校外閑雜人員要密切注意,勸其離開,有重大問題及時告知校長室。

  5、值勤人員要經常檢查校舍安全、電器安全、消防設施的完好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排除,要使用和保養同步進行,每學期一次全面檢查和維護,確保校舍安全牢靠。同時教育學生自覺愛護校產。

  6、體藝組要每周檢查好運動器材的安全狀況,從學生身心健康出發,上好課,安排好活動,要和學校德育活動、少先隊活動相結合,豐富校園生活。要始終搞好“兩操兩課”,降低近視率,提高體育合格率。體育活動和課外活動時一定要向學生強調安全注意事項。

  7、偶發事件首見責任制。學校內發生的偶發事件或者發現學生的危險行為,每個教師都有責任承擔起阻止、彙報、救護的責任。不論何班學生、有否任課、是否分管,發現學生的危險、錯誤行為或有害於學校的人和事,首見老師都應迅速處置,馬上彙報,召集人員解決,學校教師都不應推諉、視而不見、漠不關心。如果發生因沒有盡職的事故,首見教師要追究責任。

  8、任課教師課堂負責制。任課教師負責本節課本班學生的教育教學、偶發事件的處理、安全等工作。要關心學生的思想、學習和生活,切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紀律教育、食品衛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及時發現存在安全問題的學生對象,特別要做好心理障礙生、後進生、特困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工作要特之以恆。課內發生的事件一般由任課教師自己處理,任課教師不便處理的,班主任協同處理。

  以上條款,經相關人員簽字后遵照執行,相應承擔安全責任。本責任書責任時間為2011年4月26日至2012年2月10日止。責任書籤字人如工作變動,接任人為自然責任人,此後因工作需要而新調入的教師應於調入之日補簽責任書,責任起始時間順推。

  校長兼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簽字):

  教職工(簽字):

  校園安全責任書(二)

  為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健康、平安地工作、學習、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範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據教育部《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濰坊市學校安全管理規範》(試行)的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 制定《濰坊外國語學校校園安全責任書》,並與每一位教職工簽定。

  一、始終牢固樹立“安全高於一切,責任重如泰山”的安全意識,強化“學生在校一分鐘,安全工作60 秒”的工作要求,近期主要建立了以防傷害為主的公共安全體系。讓全體師生了解學校近期採取的主要措施,概括為四句話:嚴把校門關,嚴控校周邊,嚴明校三防,避患於未然。

  二、加強對學生日常安全教育管理。 開發 《學生集體生活指南》校本課程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通過舉辦主題班會、開展安全知識講座等主題活動進行安全教育,堅持每月一次應急演練 ,積極溝通家長,努力提高師生和家長的安全意識。 抓好學生生活管理,加強班車、寄宿生安全管理,嚴格遵守出入門規定;做好學生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離校請假並有其監護人簽字等工作,堅決杜絕學生擅離校園現象發生。

  三、杜絕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發生;嚴禁上課拖堂或讓學生超時間滯留學校,教師上課要清點好學生人數,一旦發現學生不來上課,必須立即與學生的監護人取得聯繫。

  四、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 配備專兼職保安人員和保衛幹部14 人及巡視人員若干人,每天分四個時段執勤護生護校,做到校門外10 步一崗、5 米一哨; 所有學生入、放學接送交通安全由學生的監護人全權負責。

  五、加強體育課、實驗課、計算機課、勞動實踐課、社會實踐調查、各項賽事活動、旅遊踏青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做好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的發生,做好防盜工作。

  七、加強防火宣傳,嚴格用火制度,嚴禁亂用火,亂接交流電。嚴禁吸煙,杜絕火災發生。經常排查整改用電用火安全隱患,確保用電安全。

  八、嚴格落實事故及時報告制度。如發現學生沒到校或擅離校園等情況必須及時向其監護人報告;再如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等需報請校長與相關責任人簽定專項安全責任狀,以確保學生生命安全(原則上不允許以班為單位外出)。

  九、嚴禁學生打架鬥毆,避免造成人身傷害。每位教職員工無論在上下班時間,還是校內外都要切實關心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一旦未成年人遇到麻煩、危險或預測到可能發生危險時,應及時給予幫助或求助,也可以和有關人員取得聯繫,以便得到妥善處理。

  十、全體教職工要按照、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切實擔負起自己的安全責任,為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長創造安全、和諧的育人環境,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

  校長簽字: 教職工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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