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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勞動合同範本

手機:M版  分類:合同範本  編輯:得得9

餐飲勞動合同範本 標籤:餐飲銷售 簡歷範本

  餐飲勞動合同範本(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 本勞動合同自 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支付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元/月。

  (七)甲方實行計時或者崗位工資的,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____元/月。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____元,計件單價為____元或者完成工作額的____%提成。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計入乙方工資。

  (八)甲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 200%的工資;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社會保險

  (十二)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十三)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之前告知乙方,並有乙方簽字為證。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六)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七)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 ,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十八)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九)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二十)本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一)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二)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執行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關於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乙方根據《勞動法》第 32 條第 (二)、(三) 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按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二十三)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五)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者調解無效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3、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4、社會保險費按國家規定繳納,雙方不能協商約定。

  5、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勞動合同範本(二)

  甲方:

  乙方: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 甲方採用以下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上班時間2個月以下按學生工對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

  (二)簽訂合同滿一年的員工,根據企業經濟效益春節前享受全勤獎待遇。

  (三)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 ___________元

  (四)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為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表現,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員工,享受保險待遇。第九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勞動合同範本(三)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小時)。(_________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_________。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日前支付工資。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月。<(七)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十二)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六)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十七)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跟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八)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

  (二十五)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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