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愛

手機:M版  分類:優秀隨筆  編輯:pp958

  何謂愛?相信人們都知道大概。人說:得到“愛”、付出“愛”就是幸福。也常聽情侶、小夫妻“愛”字掛在嘴邊。若問“愛我什麼?”回答者要麼含糊其辭:什麼都愛;要麼舌強語謇,不知所云。文化的源遠流長,人們常數典忘祖。搞清了“愛”字的本義及其演變,很多事也就瞭然於心了。

  《 說文解字》說,愛:行皃。《爾雅》說:惠,愛也。 愛的本義:跑動的樣子。幹嘛跑?有恩惠也——給與或接受。就“愛”字的定義得出,舍是愛,得也是愛。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給與是愛,接受也是愛。理論上,一個人的“舍”沒有人應和,他是“舍”不掉的;沒人應和的“舍”只能叫丟棄!非愛也。所以,舍與得就如同矛盾的對立面,缺一不可,亦如陰陽之關係——無陰就無陽,無晝就無夜。“愛”的本義決定了現今人們所謂的純粹之“愛”——單方向的愛,是不存在的。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 人們跑着欲取、欲舍之物無非“名”與“利”也,這就是“愛”。

  父母之愛,常謂之最無私之愛,繆也!個體生命的短暫性、有限性,決定了“人”都想自己的生命通過“基因”傳遞得以延續。無論承認與否,“造人”的本質是愛自己。給與新的生命的同時,得到的是自己基因的傳遞;得到的是造人者美妙的感受,正所謂每個人都是父母歡樂的產物。不快活,誰干?

  或曰十月懷胎之苦、一朝分娩之痛、媽媽的奶水、爸爸的汗水對於子女來說不都是無私之愛?非也!在造人與人的哺育過程中 ,如果能輕鬆完成、毫不費力,那“人”會毫無節制地交媾、繁殖,也不會愛惜自己的後代,最終對基因傳遞不利,也就對“自己”不利,對“自己”不愛!就子女而言,“基因”的再傳遞也是頭等大事。 故有“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之說。對父母的孝, 愛也。

  孝順父母的本質也是愛“自己”,由於生命的單一方向性使然。給出了榜樣,自己老有所養。假設每人都生龍活虎的突然而死,需要“孝順”?

  愛情,千古不變的歌頌或八卦話題。 如果剝繭抽絲、剝筍扒皮,愛情的根本就是“對了眼的精子”給了“對了眼的卵子”,結合以後,再給出一個“愛的結晶”。明白了“愛”的物質性,夫妻再問“愛我什麼?”我以為好回答了。

  情愛、血緣之愛都如此的雙向性,我未見有更高尚的愛了。所謂“仁者愛人”,理想而已!毛澤東不是說了:“世界上根本就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就愛而言,單向的“舍”與“得”都是不存在的。 只是有時二者分離的遠了而給某種“愛”套上了“聖潔的光環”罷了。有時,人給與愛,似乎看不見索取,其實是索取某種心靈的安慰罷了。汶川地震時,我捐了100元,我得到的是良心的安慰。而且,我也知道,我的善舉在我有難時會得到回報。試想:如果你的善舉在你有難時得不到回報,你會咋想?人,很多時候是願意“斷章取義”的,為了各自的某種需要。至於愛“名”或貪“名”,有時就更“偉大”了或更“卑鄙”了。政治家,成為“家”的,多為愛民之人。在為人民謀福祉的同時,政治家也謀取了自己的所需——偉名。當然,刻意求名也很危險的,貪的一種。歷史上有“貪名”而掉了腦袋的。

  “我愛竹”。此愛何意?是人“給了”竹子什麼嗎?顯然不是!這個愛,是人“得到”的多——無論是在心靈還是在物質上。如果非要說人“愛竹”的“愛”是人給與竹什麼,我想,這個“愛”無非只是表明人願意靠近竹子罷了。人類常虛偽地說:我愛大自然!沙漠、窮山惡水的地方我倒是看到人來不及的躲避呢!

  “愛山者仁”。這個“愛”與“仁”非常完美地表達了“愛”的雙向性——給與、受惠:山“給與”了人,人若不仁那不久便是窮山了······

  中國人把“國家”並列組合,智慧非凡。“國”是大“家”,“家”是小“國”。叛家之徒鮮見,你見過父母把愛家之說掛在嘴邊?想想法國的富翁為了自己口袋裡的錢而紛紛修改國籍。我想,對“我愛你,祖國!”的這個愛的雙向性就不用我贅言了。

  世間之愛大多是所謂的“小愛”,即舉手之勞之愛,給與、受惠涇渭分明,一目了然,這是正常的愛。這是令人感動的愛。所謂的“大愛”:轟轟烈烈的愛、大張旗鼓的愛往往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老子”早就有言:天下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

  或曰:你的觀念有問題,也有不圖回報的愛呀!比如鄭州麵館老闆得骨肉瘤,人們不是獻出了無私之愛?是的,在人的潛意識裡,人是希望社會安詳的、和諧的、互助的。這也正是人們付出愛時希望所得的呀。最終都是為自己。只不過,此時“給”與“得”分離的有點遠,以致人們可能都被自己的愛的舉動感動得淚眼婆娑——以為發現了世上最純潔的愛了。

  一個吝嗇之人是斷然不會有好人緣的。實在吝嗇之人不懂“舍”與“得”的關係!一個“大方”之人的“大方”舉動,追本求源是為了自己的。吝嗇之人是不懂愛的!

  一個社會,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我以為是很正常的。人人為我,我不為人人;我為人人,人人不為我,我以為都是長不了的。授人玫瑰手有餘香——這不正是完美地詮釋了“愛”?所謂“余香”,無非是指得到了物質或心靈的回報。

  或曰:車迎面而來,女教師瞬間救學生而自己的雙腿壓斷一事,你怎樣解釋“舍與得”?你不是說愛都是舍與得雙向的嗎?的確,表面上是“舍”與“得”分離了!但人所受的教育——愛的教育,是可以像遺傳基因一樣遺傳的。當你說受的愛的教育中“舍”多一點時,在危急關頭,你的舉動可能就是人們心目中的英雄;當你所受的教育中,“得”多一點時,你在危急關頭的舉動可能就如“范跑跑”一般。這裡所說的教育是指你所受的家庭社會環境等綜合的教育。要知道,“范跑跑”的舉動其實與“愛”字的定義也不矛盾的——只是他跑着去“接受”、“得”而非“給與”。危急關頭的一剎那間表現,就看你所受的教育中“愛”字的“舍”多一點還是“得”字多一點罷了。

  愛到了極致,“恨” 往往隨行,所謂愛極生恨是也。有時,至親至愛者也是非“老冤家”不能表達的。冤者,有恨之意也。恨嘛?恨不能再多給點也。

  恨,《說文解字》說:恨,怨也。何謂“怨”?《說文解字》說:怨,恚也。何謂“恚”?《說文解字》說:恚,恨也。哈哈哈!明白了?恨——怨——恚——恨!繞了個圈,說回頭了。從邏輯上講,等於放了個屁也,啥也沒說!就好像說魯迅是誰?魯迅是周樹人。周樹人是誰?周樹人是魯迅。

  其實,恨就是愛的反義。明白了“愛”字的含義,你也就明白了恨的意思。“愛”者,行皃,惠也。滿足者“愛”了,歡天喜地了。沒有滿足者,當然就忿忿不平了,“恨”了。成語:恨鐵不成鋼、相見恨晚、遺恨千古、雨愁煙恨、遺恨終身、抱恨黃泉、得一知己死而無恨等“恨”,都是愛的反義。

  仇與恨怎麼又聯繫了一起?“仇”字何解?《說文解字》說:仇,讎也,配偶也。“讎”(音仇),造字本義:兩個情人像鳥兒一樣互相甜言蜜語。哦,原來是反了目的戀人變成了現在意義上的“仇”!以後看到姓仇(音求)的,千萬別和“仇恨”聯繫在一起!“仇”是倆個戀人在喃喃私語呀!是個多情的姓氏呀!仔細想想,這仇恨都與愛了掛鈎呀。故言“愛恨情仇”,看着都讓人心驚肉跳的!難怪佛家要斬斷愛的是非根!無愛也就無恨了,也就無仇了。所以嘛,不要亂愛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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