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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設計合同

手機:M版  分類:合同範本  編輯:得得9

  廣告設計合同(一)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設計、製作 廣告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具體見 )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設計費為人民幣 (大寫: ),輸出打樣等其他費用為人民幣 (大寫: ),總價款為人民幣 (大寫 元整),按實驗收結算。前述費用已包括設計費、模特費、拍片費、膠片輸出及打印的費用,若甲方有特殊要求,甲乙雙方應另行協商。

  2、本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 %,即人民幣(大寫: 元)作為預付款。

  3、乙方交付設計成果經甲方驗收達到合同規定的驗收標準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結算餘款。

  4、以上付款甲方將以 的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以上款項時須向甲方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等額有效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或扣除相應稅金后支付。

  第三條 設計要求及驗收標準:詳見附件

  第四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以下資料,並對其所提供的資料的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的價款。

  3、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委託項目並通過甲方驗收。

  4、若乙方提供的廣告設計與乙方先前已向甲方提交的廣告設計為類似設計(即稿件畫面結構相同或相似,主畫面、版式相同或相似),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設計費單價的  %收費,其他輸出打樣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結算。

  5、同一設計稿件若用於不同場合,甲方只付1次設計費,但相應增加的費用如輸出打樣費等可以按實際發生額收取。

  6、乙方設計的廣告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由於乙方侵權引致與第三方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會原因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而未付款項的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合作期內,若乙方的工作質量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應立即按本合同約定及甲方要求進行整改,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之要求按時完成各項工作的,視為乙方違約。自乙方出現違約情形之日起,甲方有權每日按合同總價款的 1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按本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4、由於乙方設計錯誤或設計成果未達到驗收標準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5、乙方設計的廣告如有任何侵犯他人着作權或其他合法權益行為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第六條 知識產權

  對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其他經甲方確認之設計稿件,在相關款項結清后,其着作權歸甲方。乙方在經甲方同意后可用其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媒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出版發表。

  第七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合同終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終止本合同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合同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條款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4、合同終止后,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及終止后,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

  2、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導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損失或不利影響的,責任方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起訴訟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

  1、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它約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投訴監督電話:   投訴監督電話:

  廣告設計合同(二)

  甲方: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廣告製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供貨期限及保證金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廣告製作,本合同期限為**年 月至**年 月。為了保證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價格/質量/供貨時間等),乙方需向甲方繳納1000元(壹仟元整)保證金,甲方在本供貨合同完成後的半月內, 在扣除相應保證金后將餘額退還。

  二、合同標的

  1、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廣告製作,內容清單詳見合同附件投標報價。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樣稿製作。

  3、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上述產品的送貨、安裝及售後質量退換等服務。

  三、合同價款

  1、單價:見合同附件投標報價

  2、價格調整:

  如遇材料價格調整時,乙方如需調整相應供貨價格,則應及時通知甲方,且調整幅度應合理。否則,一經查實,甲方可視為乙方在供貨時存在價格欺詐,直接進行相應處罰。當材料價格上漲或下調幅度在10%以內時,本合同報價價格仍然有效,乙方不得借故推遲或拒絕供貨。當材料價格上漲幅度在10%以上時,供貨價格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3、處罰金直接從乙方的保證金與貨款中扣除。

  4、執行更新價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更新價格確認后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四、支付方式

  1、本合同支付方式為月結(每月20日乙方送清單,甲方審核無誤后應於月底前付款)。若逾期七個工作日仍未付清,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對產品進行驗收,乙方需提供發票及甲方訂單,經甲方將產品訂單與產品驗收單對照核實后,確認發生費用與乙方提供的發票相符。

  3、在月結算時,乙方需提供普通發票或廣告行業專用發票(稅率為:10%)。

  五、安裝及運輸

  1、乙方應為商品提供適宜商品運輸的包裝方式,防止因運輸不當對廣告製作造成損壞,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或損失。

  2、乙方在安裝過程中如發生人員傷亡等意外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或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負責無償將商品運送至甲方訂單所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4、商品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后,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商品進行檢驗並辦理相關商品移交手續,商品移交后,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5、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6、每次廣告安裝完畢后,必須由甲方驗收,甲方負責人簽字。

  六、交貨地點、交貨期限

  1、交貨地點:甲方訂單指定地點。

  2、交貨時間:甲方下訂單后,以訂單上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採購方有急單,則當日或以最短時間將甲方要求的廣告製作品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3、乙方向甲方交貨時,必須由甲方驗收,簽字。

  七、檢驗

  1、貨到后,甲方按訂單內容收貨,廣告品的規格型號均以訂單要求為準。在交貨時,安裝完畢后,由當事部門主管級以上簽字確認,乙方現場拍照,以郵件形式發回甲方的策劃部,作為結算時的依據。

  2、甲方收到產品的同時填寫一般產品驗收單,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為準。

  3、對於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註明,對於增加的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4、對於應急製作產品按甲方對產品的要求,乙方保證在協商時間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八、質量保證

  1、乙方保證所提供所有產品的規格質量符合甲方的標準。如果廣告製品質量與甲方要求的標準不符,乙方應負責更換;如更換后仍不能達到招標書規定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做。

  2、在交貨之前,乙方應就產品的品質、規格、數量作出準確和全面的檢驗,保證其廣告製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九、售後及其他服務

  1、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時內進行重做,對於重做的情況雙方需做好驗收。重做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應提供有效的聯繫人和聯繫電話,如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主動通知甲方。每批訂單將指定專人負責跟單送貨,送貨人應佩戴公司標誌,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如有特殊情況需另行安排人員跟單送貨;將作好送貨情況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換送貨人員而耽誤貨物的及時性。

  十、環保和安全要求

  1、 乙方承諾所提供廣告製品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 、乙方所提供廣告製品不能對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員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責任,甲乙雙方應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合同有關事宜。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將廣告製品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或未按約定時間送到全部廣告製品(經甲方允許可以延期送的產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處理。

  4、如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與甲方規定不符,甲方有權退貨,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因甲方所提供的資料不全或需改后製作而造成乙方中斷或工期延誤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6、 因不可抗拒外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生產時,原合同交貨日期雙方需重新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的內容。

  2、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後生效,並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后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甲、乙雙方公司印章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司印章,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廣告設計合同(三)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廣告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

  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時支付總費用的40% ,即____元(人民幣)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后開始設計。

  2、乙方提供完整的設計稿,甲方確認后,應當即付清總費用的全部餘款。

  三、設計時間:

  1、乙方需在__個工作日內提供比較完整的設計稿。

  2、乙方需在_____年__月__日完成甲方公司委託的設計工作 (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完成相關設計工作。

  2、甲方有責任全力配合乙方開展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並根據乙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由於甲方提供所需資料延誤時間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在設計開始前提供完整的設計資料,由於甲方提供資料不完整、內容改動而造成的設計結構改動,甲方須另行支付相應的設計改動費用。

  4、乙方收到甲方的完整設計資料後進行部分小樣設計以方便甲方確定風格,風格確定后乙方開始進行初稿設計。

  5、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初稿甲方可提出一次結構上的修改,初稿確定后的結構修改,甲方須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6、因甲方修改,延誤時間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7、由於後期製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獨自承擔,由於製作物設計出現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因版權、文責所引發的法律責任,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8、設計項目期間乙方掛靠於甲方品牌之中,不得以乙方身份單獨與客戶簽訂任何形式的合作協議。

  五、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着作權。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乙方可將作品着作權轉讓給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着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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