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合同範本 > 底商出租合同

底商出租合同

手機:M版  分類:合同範本  編輯:得得9

  底商出租合同(一)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電話: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在津南區八里台鎮永興里3號樓、建築面積:50O,租賃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五年(兩年一交) 租金:39000元/年 從 20**年 1 月 1 日至 20** 年 1月 1 日。

  第三條:租金(大寫) 柒萬捌仟元整

  第四條: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負責支付所出租房屋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不允許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對其所租賃房屋進行轉租或轉借,否則雙方將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已交的租金不退還。

  第六條:租賃合同期間乙方房屋修復費用自負,期滿應保持房屋完好,如有破損,應及時修復並保持該房屋的衛生潔凈。

  第七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第八條:租賃合同即將到期,不管乙方是否續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如乙方繼續續約,則新的租賃費按隨行就市的原則協商本協議共一式兩份,供甲乙雙方日後憑證。

  出租人: 身份證號:

  承租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底商出租合同(二)

  出租方(甲方):北京市都城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 ,為甲方所建的高檔住宅小區一二層底商。該房屋裝修狀況為 ,設備、設施自配。乙方對房屋基本情況已充分了解,並自願承租該房屋。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三條交驗身份

  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並作為合同附件,待乙方申報營業執照后將複印件加蓋公章交甲方存檔。

  第四條房屋改善

  甲方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應事先向甲方提交書面方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裝修、裝飾。

  第五條租賃期限

  (一)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作為乙方的裝修期,甲方不收取租賃費用;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乙方未按期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可在租賃期滿后另行出租。

  (三)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選擇權。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租金按期支付,每期為 個月,共計為 期,每期租金為 元。首期租金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以後的租金,乙方於每期開始的  日前向甲方支付。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於每期開始的 日前直接向甲方交付。

  (四)甲方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七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反還乙方。

  第八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第九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無償所有。返還后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1、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2、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3、乙方對外立面的裝修、裝飾不超過本樓現狀的最窄處台階,在裝修外立面、設置廣告前徵求政府有關部門意見,如沒有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同意乙方私自進行外立面裝修、裝飾、設置廣告所造成的一切後果乙方付全責。

  4、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管理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5、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在乙方租賃期內,甲方終止合同,需賠償乙方裝修費用折舊的現存價值及四萬元違約金。

  2、乙方在二年之內解除合同,其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交給甲方作為補償。

  3、乙方在租賃期滿二年後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告之甲方,無須賠償甲方違約金。否則執行第十一條第二款。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10 日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足額支付租金達30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1000 元。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6、乙方單方要求終止合同的。

  7、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達乙方預留的地址或乙方承租本合同房屋的經營負責人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解除。乙方預留的地址,乙方承租房屋的經營負責人 曲強 ,乙方變更預留地址及經營負責人的,應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應對預留地址及負責人的真實性負責,因虛假或變更后不通知甲方,而使解除合同的通知無法送達的,解除合同的通知自甲方郵寄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解除。

  8、解除合同的後果:

  (1)乙方必須在三日內搬出房屋並將房屋完好交回甲方,甲方無需徵得乙方同意,無需通過訴訟而將房屋另行出租;

  (2)乙方必須在三日內自行收回添置的新物,但乙方裝修、裝飾的部分乙方不得收回、變動,應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未在三日內收回添置的新物,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自由處分;

  (3)乙方交付的房屋租賃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

  (4)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乙方自承租之日起自行向自來水公司申請安裝獨立自來水表、自行向供電局申請安裝獨立電錶,其相關費用自行解決;

  2、甲方同意乙方正式營業后將一層東側大廳門前靠近東側的四個停車位給乙方使用,合同解除後車位甲方自動收回;

  3、甲方為乙方提供 部直撥電話,租用期內發生的電話費用由乙方交納,甲方代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五日內交付。

  4、乙方在租用期內對該房屋內、外的裝修、裝飾所產生的費用自行承擔,涉及廣告方面乙方必須向政府相關部門申報,並承擔一切責任。

  5、租金含冬季供暖費用及物業費。

  6、乙方承諾自租賃之日起四個月內辦理 營業執照,批複后乙方以營業執照上的公司名稱與甲方進行該合同的乙方變更。

  7、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將承租房屋轉租、借租或抵押給第三方。

  8、乙方負責該房屋內的消防設施,自行承擔防火、防盜的責任,在承租期間如發生防火、防盜事宜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需向甲方賠償損失的費用。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租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四 份,其中甲方執 二 份,乙方執 二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北京市都城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碼:

  電話: ****  電話: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底商出租合同(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 室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基本狀況

  該底商,建築面積為約 平方米(實際面積以房產證顯示的建築面積為準),乙方承租的建築面 平方米,該底商裝修現狀況為無裝修,乙方承租房屋作為商用。

  第二條 交驗身份及配合工作

  (一)甲方向乙方出示該底商真實有效的產權相關證件及產權人身份證明,並在合同簽署后,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營業執照等相關手續。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明。

  第三條 合同期限及裝修免租條款

  (一)房屋租賃期自20**年4月16日至2016年6月5日,共計3年50天。其中免租期為50 天,即從20**年4月16日起至20**年6 月5日止。免租期屆滿次日為起租日,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裝修進行監督,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體結構。在不改變和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甲方允許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添置新物品,但在裝修時對房屋基礎結構或基礎設施造成損壞的,由乙方承擔維修和賠償責任。

  (三)當合同期滿后,乙方添詈其設備自行收回,乙方對房屋進行的裝修部分在合同期滿后歸甲方無償所有。

  第四條 租金(不含稅)

  (一)租金標準首年為人民幣(大寫) 、第二年 、第三年

  (二)租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三)租金按年支付,乙方需於20**年 月 日前支付首年租金,20**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年租金,20**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三年租金。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賃證(如需要開立發票,稅費由乙方自負)。

  (四)協議有效期內,如遇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造成甲方出租成本增加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上調租金,如乙方不同意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費用及保證金事宜

  乙方承擔:水費/污水處理費/電話費/燃氣費/網絡費用/租賃稅費/垃圾費等各種因乙方使用該底商而發生的費用,並且保證按時繳納。租賃期滿時,乙方保證所承擔的費用應全部結清。

  甲方承擔:物業費/供暖費。

  乙方應於支付租金的同時向甲方交納 作為為房屋保證金,當合同期滿后,如無任何時違約責任,繳清所應承擔的費用后,甲方全部(無息)退還乙方。

  第六條 交接

  (一)合同簽訂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 貳萬元整(¥20000元)押金,經雙方交驗簽字並移交房門鑰匙及水、電、燃氣表字登記等后交付完成。押金於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和房屋保證金后無息返還乙方。

  (二)甲方應於20**年 月 日之前與乙方進行交接,並將房屋鑰匙移交乙方。

  (三)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如不續簽,乙方應於20**年 月 日之前遷出,將房屋移交甲方。

  第七條 房屋的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應保障該底商的附屬設施處於可正常使用的狀態。

  (二)甲方對乙方的裝修和改善增加設備的部分不承擔維修義務。

  (三)如在租期內乙方不合理使用導致該底商及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接改的部分面積如因國家有關部門要求拆改時所造成的相應損失甲方不承擔。

  第八條 產權轉移、轉租及續租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對此房屋無轉租或部分轉租權。

  (二)本合同租期期滿前60天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協商確認后,在本合同租期期滿前30天續簽新合同。租期屆滿后,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的續租優先權,但乙方須無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紀錄。續租的租金金額和條件,由甲、乙雙方屆時協商確定。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底商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所造成房屋損毀的,但因乙方責任造成的情況除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視為甲方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1、不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底商達5日以上。

  2、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

  3、未按合同條款履行其它應由甲方履行的義務。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自然終止。

  1、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達3日以上,或未按時支付租金以外其它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累計達 壹仟元整 (¥1000元)。

  2、擅自改變該底商用途、致使該底商發生嚴重損毀的,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利用該底商從事違法活動。

  3、未按合同條款履行其它應由乙方履行的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在租賃期內甲方如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並支付乙方首年月租金100%的違約金。

  (二)如在租賃期內乙方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並支付甲方首年月租金100%的違約金。

  (三)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應付的租金及其它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除仍須履行上述支付義務外,還須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項自應付日起至實付曰止的延遲利息,延遲利息按所欠款項每日3、5%計算。

  (四)若乙方在租期期滿,或在租期內出現本合同約定的第九條(四)款情形及其他因嚴重違法使甲方權益受損,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乙方應立即遷出該底商。若乙方逾期不遷,則從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應按每日壹千元整(1,000元)向甲方支付房屋佔用費用,直至乙方遷出為止。

  (五)乙方在使用該底商時,須遵守相關法律、公德、管理規定,並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所產生的責任和後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對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您正在瀏覽: 底商出租合同
網友評論
底商出租合同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