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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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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 標籤:安全知識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一)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

  1、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上學和放學時,派值班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3、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三無車)。

  4、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繫,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二、學生與家長方: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並保證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3、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文明騎車,在校園內推行,在校園外做到靠路右邊行駛,不走路中間,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拐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

  4、學生家長經常與學校取得聯繫,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經常教育學生負責放學回家及節假日期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放學時車輛違規裝載學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單位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二)

  為進一步明確學校、家庭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責任,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提高學生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落實,確保交通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學校方面:

  1、了解本校學生上下學乘坐交通工具情況,掌握學校接送學生車輛的需求情況。

  2、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學生堅決不乘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等非法運營車輛上下學,教育提醒步行和騎車上下學的中小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主動安全避讓行駛車輛。

  3、學校設專人負責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 4、經常提醒家長提高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千萬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車輛接送學生。

  5、學校租用社會車輛時,必須經教育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核准,必須與車輛出租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嚴禁安全狀況達不到要求的車輛上路。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定期對接送學生車輛所有人和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

  6、發現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學生乘坐非法運營車輛,要予以制止,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報告公安、交通運輸、教育部門。

  7、制定應對極端天氣交通安全措施,防範冬季大霧、降雪及路面結冰對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不利影響。必要時可採取停止接送或調整上課時間等安全措施。要明確駕駛人員按照雨、雪、霧、冰凍天氣安全駕駛要求,使之時刻牢記安全第一,嚴禁超載、超速,確保交通安全。

  家長方面:

  1、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上學、下學並做好與學校的交接工作。

  2、教育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時要注意力集中,不得嬉笑、推扯、追逐、竟駛,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機動車駛來時及早下車躲避。禁止12周歲以下的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

  3、家長對孩子所乘車輛是否加入保險、牌照是否真實有效、是否有資格接送學生等情況進行了解核實,並要求車主嚴格辦理各種手續,不超載、超速和逆向行駛。

  4、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載車、無牌無證車、拼裝車、報廢車、三輪車、農用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乘坐合格車輛時,家長要與車主簽訂安全責任書。

  5、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6、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  班級:

  班主任(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三)

  為貫徹落實省、州、縣關於預防各種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整治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機動車輛非法營運、載客的相關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預防和減少各種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保護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培養師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推動學校各項教育活動的健康發展,特與全校教職工簽訂該責任書。內容如下:

  1、全校教工要認真學習省、州、縣、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車安全規定,提高認識,增強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責任感,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加強防範。

  2、學校教師應以保護學生的安全為己任。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護教育,多種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時刻注意交通安全,上學、放學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玩耍、橫穿公路,不追車、不爬車。

  3、培養師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一切隱患。全校教工及全體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

  4、持有機動車輛的教師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管理,文明行車,及時排除事故隱患,杜絕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5、持有機動車輛的教師自覺消除無證駕駛、酒後駕駛、醉酒駕駛、違反規定利用自家車從事非法運營、及超載拉客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一經公安交警部門查處,學校將從嚴處罰。

  6、嚴禁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資格的人駕駛,一經查處,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7、嚴禁教職工利用學校食堂生活用車進行營運、載客等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決不辜息。

  8、加大安全工作的懲處力度,凡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力度不大,且有事故發生的班級,班級評優一票否決,該班任課教師、班主任不得評優,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失誤且造成損失的,要視其情況扣除個人獎金和津貼,並根據上級相關法規追究責任並進行處理。

  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XXXXXX小學(蓋 章 )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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