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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管理-校門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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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管理-校門安全管理制度 標籤:安全知識 三項制度

  校門安全管理制度

  1、校門是學校安全工作重地,要嚴格出入登記制度。

  2、學生在校時間,一律不準隨便出校,特殊情況必須持有班主任簽發的出門條方准出校。

  3、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自覺下車推車,校內不準騎車、溜車。

  4、學生在學習期間,謝絕會客,家長親友原則上不得入校找學生,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傳達室同志同意,並進行登記,學生在校期間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帶學生離開學校。

  5、傳達室是門衛工作重地,無關人員禁止入內,嚴防干擾門衛工作。

  6、未經學校允許,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隨便進入學校,對於不聽勸阻、無理取鬧、滋事生非、騷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者,對於毆打師生員工、危害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的不法分子,對於盜竊學校財產、故意破壞學校設備的人,要制止並立即報警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本單位使用的“施工”人員出入大門要檢查出入證。

  7、任何人不準在校園內聚眾打拳習武、學騎自行車,未經允許,校外人員不得到校園內進行各種球類和其他體育活動。

  8、進出校園的機動車輛,要限速行車,確保安全無事故,上課時間不準鳴笛。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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