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承包合同
手機:M版 分類:合同範本 編輯:pp958
煤礦承包合同(一)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煤炭部門的行業規定,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如下合同。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和必要的生活設施。
2、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有害氣體檢測、工程質量技術指導、監督管理、工程質量驗收。
3、負責標定巷道中腰線,編製、修改作業規程及貫徹,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4按月及時結算乙方應得的工資款。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生產人員,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並遵守礦規礦紀。不得使用童工或老弱病殘人員,不得收留疑犯。
2、負責安全設備、設施、機電設備的運輸安裝,並按規定正確使用和管理。
3、嚴格按照甲方制定工程質量標準和安全生產要求施工。
4、杜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作業,制止違反勞動紀律。
5、乙方自負易損、易耗品費用,如放炮線、撅頭、杴、錘、鑽頭、鐵絲、小車輪、勞保品等。
6、愛護煤礦財產,管理好分管的設備,丟失或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7、積極組織員工參加礦方組織的各類安全培訓活動。
8、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人員培訓費由甲方負擔,誤工費甲方按每天30元補助,不足部分由乙方出資。
9、承擔本合同第四條“安全管理”中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二條 承包工程內容及價格(另立附本規定)
第三條 工程款結算方法
甲方每旬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工程進行全面驗收,每月結算一次。甲方審查乙方工資表,乙方保證將工資及時發到職工本人,不準拖欠職工工資。
第四條 安全管理
1、簽定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____萬元(大寫),並且從乙方第一個月結算工程款起每月從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按總額的3%扣除作為安全保證金,安全風險金和安全保證金專款用於人身事故的處理。另外從乙方如發生重傷以上事故之月起每月提取1000~1500元大病互助金用於風險金及保證金的不足部分補貼。
2、若發生事故,乙方應迅速電話報告調度室,把事故原因及人身傷害情況說清楚,以便甲方積極組織搶救。並按照甲方的要求組織有關人員開事故分析會,查清事故原因,劃分事故責任。
3、有下列十一種情況之一者導致發生事故,責任完全在乙方,乙方完全負責對傷亡人員的救治費用及其它一切費用:
⑴、乙方違反“三大規程”、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⑵、當遇到井下工作地點地質情況變化或有突透水危險預兆時不向調度室彙報而冒險作業;
⑶、乙方工人破壞井下通風設施及瓦斯監測監控設施;
⑷、乙方瞞報有病人員帶病上班或因事先有病通過下井幹活時會誘發病情加重;
⑸、乙方私招新工人不報告甲方進行安全培訓私自下井及使用年滿55歲以上人員;
⑹、乙方工人亂摸亂動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操作的電器設備而造成的觸電、擠壓;
⑺、乙方工人違章進入盲巷、溜煤眼、水倉、老塘區、冒落區或單獨一人遊走於非本人工作區、斜巷開車又行人、扒車、蹬車、跳車、坐皮帶、坐溜子、違章放炮及處理瞎炮;
⑻、乙方不堅持隊長(副隊長)、班長跟班制,由工人無組織無紀律自行作業或乙方不把作業規程、崗位操作規程逐人學習、貫徹、考試、簽字而造成工人無知冒險蠻幹;
⑼、乙方工人不使用臨時支護,不認真敲幫問頂或工程質量不合格致使頂板岩石掉落、支架垮塌;
⑽、乙方不堅持“三固定、四保險”,造成斜巷提升跑車;
⑾、乙方不按照甲方規定的採煤工藝及質量標準作業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而引發頂板垮落推倒支架;
4、有下列四種情況之一者導致發生人身傷害,責任完全在乙方,乙方完全負責對傷亡人員的救治費用及其它一切費用:
⑴、乙方違反火工品管理制度,保管不善造成火工品被偷竊在社會上引發案件;
⑵、乙方工人在宿舍私拉亂扯電線造成觸電、火災或私自生煤火爐造成煤氣中毒;
⑶、乙方工人下班以後不在礦安排的宿舍休息而回家,出礦門后所發生的人身意外傷害;
⑷、乙方工人因私造成的其它人身意外傷害;
5、嚴格按照事故分析會劃分認定的甲乙雙方責任大小百分比來等比例分擔甲乙雙方處理事故所需費用。
6、對於責任無法明顯區分的傷害賠償,事故費用在3000元以內(含3000元)的,由乙方自行處理,超出部分甲乙雙方各承擔50%。
7、年底安全風險金和安全保證金沒有用完部分,年底一次退還乙方,大病互助金到事故全部處理完畢后停止提取。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被甲方採納後效果明顯,經研究每次獎勵起步價300元。
2、凡發現安全隱患,處理果斷,措施得力,有效避免事故發生的,經甲方調查研究認定,每次獎勵起步價300元。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
2、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賠償工程總承包費用20%的逾期違約金。
3、保質期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內進行修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修理,因此而發生的修理費用及其他連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並給乙方200元/天的補償。
3、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的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不服從甲方管理;
2、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拒不整改;
3、工程進尺或產量連續5天完不成甲方下達任務;
4、聚眾滋事;
5、其他對甲方造成損失的行為。
第七條 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新密市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如果到法院起訴,雙方約定由新密市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工程不到一年結束,施工隊需按期離礦者除外)。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工程監理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煤礦承包合同(二)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公司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在 XX聯合有限責任公司下屬X號井硐鉛鋅礦山開挖施工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施工,特訂立本合同,希雙方遵守約定。
一、協議內容
甲方有XXXX公司X號井鉛鋅礦硐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由乙方負責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開採方式及所有附屬工程。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甲方按噸位和礦硐進尺m計算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按月計價支付全部施工打硐採礦款。
二、承包範圍:
甲方在XXXX公司所承包的所有範圍內,如出現區域山林權屬糾紛,造成一切投資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賠償給乙方。
三、勞務費單價和結算
1、掘井打洞按米計價: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裝運棄出到棄土場,每米單價含出洞口運距40米內,在每月底對當月施工量進行收方計價,次月5日內付清。如甲方不按時付清工程計價款項或延遲收方計價付款時間,造成乙方損失,乙方有權停工並向甲方索賠所有損失。此單價在鉛鋅每米噸1.4萬至2萬元內,以後隨着物價,隨行就市,雙方協商漲跌調價。
3、甲乙雙方計價依據,以雙方現場派住的管理人員簽字為依據計價。
四、管理方法
1、甲方負責協調周邊關係,處理協調一切糾紛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諧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負責全面施工生產工作,教育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的上崗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應當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隱患,出現隱患及時排除。乙方進入礦山打眼放炮人員,必須由熟練人員進行,不得聘請無技術的人員進行打眼炮工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排除危石,仔細觀察地質構造情況,及時排除可能出現的嘣塌事故,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如出現工傷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賠償和處理工傷事故的費用。
3、開採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機械設備和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提供給乙方使用,為了不影響乙方生產,甲方保證按時提供爆破物品給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實際使用的數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負責。
4、甲方作為礦山業主,對提供給乙方勞務承包開採範圍的礦點具備礦開採的合法手續,並負責保證乙方進入礦區的三通一平工作。為乙方生產提供方便。
5、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時停工待料和甲方協調不力,出現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每個人停班務工費按120元/天和賠償其它所有損失。
五、因開挖時損害山林、草、樹木植被,環保、自然災害、泥石流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六、搭建各種設施,由甲方協調佔用。如因協調不力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承包期滿后,乙方與甲方繼續延續合同。
八、甲方必須保持本硐區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轉包給其它方。
九、違約責任:
希雙方都遵從協議,履行約定條款。不能違約,若違約,違約方賠償守約方一切損失,並處罰違約金30萬元補償給守約方。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定補充協議。如協商解決未果,訴訟到合同簽訂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決。
十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煤礦承包合同(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共同發展的原則,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作方式
礦井在礦井基建完畢后,由乙方成立項目部對礦井的安全、生產、技術進行整體管理,費用按噸煤單價計算。甲方負責礦井煤炭銷售、地方關係協調、對乙方監管。乙方對配套的職工辦公、生活、居住等設施進行合理安排和使用。
乙方成立項目部文件提交甲方一份。
二、職責範圍
乙方組織生產,負責以下內容:井下原煤開採所涉及的掘進、回採的材料費;運輸、通風、供電、排水、壓風、井上選矸等系統的維修費、配件耗材費;甲方提供設備以外的機械使用費;采面安撤費;巷道維修費;電費;排矸費;通風設施費;辦公費;儀器儀錶校驗費;設備檢測費;培訓費;保險費;招待費;乙方所轄範圍內職工工資。
三、噸煤單價
其中包括安全費元/噸,該款由甲方從月度結算款中扣留,預防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待安全費扣夠萬元時不再扣留。如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合同終止后兩個月內甲方全部返還乙方。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合同到期后兩個月內返還扣除處理事故費用所剩金額給乙方,不足部分乙方補交。
四、合同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開始時間為合同到期后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五、計量、結算與付款
1、每月26日產量驗收。
2、工作面測量采高辦法:在工作面人行道,每十米為一個點測量采高,采高為測量點的平均值。
3、當工作面采高發生變化,乙方及時彙報甲方監管人員組織測定,作為計算產量依據。
4、按雙方確認的產量進行結算,各煤層根據對應的產量和單價進行計算。
5、驗收后次月20日前全額支付乙方結算款。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對乙方的監督,有權實行採掘、安全、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資源等監督管理,及時糾正乙方在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保存礦井應有的證照、批文和圖紙、技術資料等與生產有關的資料。向乙方提供相關基礎資料。
(3)按照約定支付乙方結算款。
(5)甲方為乙方提供辦公場所、職工宿舍、食堂、澡堂(更衣箱)、調度會議室、區隊會議室、生產庫房。
(6)有保守乙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7)有權對乙方所轄範圍人員進行備案審查權利,對不符合用工要求的人員,乙方負責處理。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甲方提供的礦井的設備、設施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由於管理不善、使用不當、維護不到位或人為損害的必須賠償,並給予適當處罰。
(2)按規定配齊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各部門負責人、施工作業人員和後勤輔助人員。
(3)嚴格按照煤礦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規定作業。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上級部門、駐礦監管人員、集團公司日常檢查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5)有合法獲取結算款的權利。
(6)承擔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
(7)施工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應急預案、施工作業計劃、圖紙填繪等由乙方及時報送甲方審核。
(8)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9)有按照井田設計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的義務;
(11)對於甲方提供的生活條件和設施,乙方正常使用,
(12)乙方必須按時發放員工的工資,不得拖欠。
(13)乙方不得以不正當理由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乙方職工採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當發生爭議時雙方通過合法渠道解決。
(14)有依約自主施工及組織生產的權利。
(15)經甲方審查備案后,有自主組織、調配人力資源的權利;乙方有獨立的生產安排、資金支配、經濟分配、人事安排的權力。
(19)礦燈、自救器、勞保用品、瓦檢儀、測繪儀器由乙方負責。
七、監督管理
(一)安全監管
1、嚴格按照煤礦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規定作業。
2、乙方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規定。
3、如果由於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危及安全生產時,必須進行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二)質量監管
1、乙方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體系,專人負責,嚴格按相關規定要求施工。
2、乙方對工程的隱蔽部分必須通知甲方監管人員,經檢查認可後方可繼續進行。
3、工程質量達到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爭取達到優良,月度工程質量驗收若達不到合格,乙方必須對不合格工程進行全部返工處理,如不按時返工,按規定進行處罰。
4、礦井正常生產期間,甲方每月組織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乙方必須達到山西省安全質量標準化二級,爭取達到一級。月度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不到二級,必須按期整改,如不按期整改一次性罰款十萬元。
5、乙方嚴格執行設計部門提供的圖紙或甲方批准的圖紙施工,不得隨意更改支護形式。根據實際情況,需調整支護形式時,雙方協商處理。
(三)資源監管
乙方編製年度生產計劃和月度生產計劃報甲方,按照甲方調整後作業計劃組織生產。
(四)設備監管
1、乙方要愛護設備、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如為乙方原因造成設備、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賠償或維修。
2、乙方要對設備按規定進行維護、檢查,出現異常要及時通知甲方監管人員。由於乙方維護檢修不當造成的設備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八、施工設備、材料
1、工程施工所用設備、材料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火工品由甲方統一購買,費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所購設備、材料必須具備相關資質證明,出廠合格證及質檢證件,電氣設備入井要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不符合入井條件的設備、材料不能入井。
3、甲方監管人員有權對乙方所購設備、材料質量進行檢驗,對不合格的材料或設備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十、安全責任
1、安全方面為乙方全權負責,一切安全事故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外均由乙方負責處理,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影響較大,扣除風險抵押金,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安全管理目標:杜絕(消滅)重傷以上事故,輕傷事故全年控制在5人以下。輕傷超過指標每1人罰2萬元,重傷每1人罰5萬元,在月度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合同變更及解除:
如遇下列情況,雙方可協商解除或變更合同:
2、被依法徵用和收回。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地震、洪水等。
4、資源枯竭或煤礦無開採價值;
5、被依法關閉。
十二、違約責任: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故終止合同;
(2)未盡到合同義務並給對方造成損失;
(3)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
十三、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中出現的糾紛,應本着求同存異的原則進行協商,如不能達成一致時,由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本合同簽訂地為山西離石。
十四、附則:
1、乙方資質的加章複印件做為合同的附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章):
法人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