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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器樂大賽策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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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器樂大賽策劃書 標籤:大學生入黨 大學四年 學生幹部

  活動主題:大學生器樂大賽

  活動背景:繁榮校園文化,推進大學生素質教育。 "弘揚民族文化,展示個人才藝"。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拓展學生素質,展示當代大學生的風采,提升學生藝術修養,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藝術氛圍。

  活動意義:1.豐富我校大學生的文化生活

  2.增強大學生對音樂的認識以及熱愛

  3.促進我校精神文化建設,提升我校人文氣息

  4.提高大學生拼搏、進取的精神

  主辦單位:武生院院團委

  策劃承辦單位:社團聯合會

  協辦單位:民樂協會

  贊助單位:

  一.活動(詳細)流程及時間

  1、4月11日-4月17日前期宣傳,同時開始全面籌備。

  2、4月18日-4月21日報名,並同時邀請大賽評委,申請比賽地點。

  3、4月22日組織所有參賽選手召開第一次會議。

  4、4月25日至4月27日晚在"在水一方"(或"九龍壁")進行初賽,由評委評分,成績排前25名的選手進入複賽。

  5、4月28日召開第二次選手大會。

  6、5月4日至5月6日"在水一方"(或"九龍壁")在進行複賽,複賽選手可根據個人要求確定表演時間,但控制在四分鐘以內,取成績排名前十二的同學進入決賽,當場宣布進入複賽選手名單。

  7、5月10日中午決賽選手在小禮堂進行決賽綵排,晚上6:30在小禮堂舉行決賽,並邀請學校領導觀看比賽,決賽選手自行確定表演時間,比賽完畢頒發獎狀。

  (其中時間可待定)

  活動時間:1.初賽:4月25日-4月27日

  2.複賽:5月4日-5月6日

  3.決賽:5月10日

  活動地點;一、初賽:在水一方(或九龍壁)

  二、複賽:在水一方(或九龍壁)

  三、決賽:小禮堂

  二.參賽範圍和條件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學生,有一定的器樂演奏基礎和舞台表現能力者均可報名參賽,參賽的樂器種類不限,參賽選手自備樂器,自選曲目,初賽表演時間不能超過3分鐘。(選手演奏時間可根據參賽人數和比賽時間調

  三 . 活動內容

  1)初賽:每系選拔至多6名選手參加

  活動要求:1.每人至多表演4分鐘

  2.每個賽點必須有一個由各系文藝團出若干人與一

  位民樂專業人員和西樂專業人員組成的裁判團

  3.每系必須提前至少一周進行宣傳

  2)複賽:淘汰賽,選出12名選手,採用評分制

  介紹 20

  表演技術 30

  表演水平 50

  活動要求:1.打分時,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值,最後總分

  2.比賽時最好合奏,也可以獨奏,但合奏每隊可以加5分

  3.由各系文藝團派出一名人員與民樂協會、吉他協會以及小提琴組成裁判團

  4.複賽過程中,每組表演的節目時間最長不超過3 分鐘,開始有0.5分鐘的介紹

  5.比賽結束后,取分數最高的12名選手

  6.若最後勝者超過12人,則再讓分數最低者進行比賽,直到決出12名選手為止

  7.通過宣傳板、海報等方式在學校內進行為期一周的宣傳

  3)決賽:將入圍決賽的十二人分為四組,進行三次對抗賽,然後選出團體冠軍、團體亞軍和團體季軍,結束后,由各決賽人員各自表演一個節目

  活動要求:1.必須在決賽名單出來后一天內將他們分成若干組,每組4人,並且把每組人的聯繫方式通過短信的方式分別發給這4人

  2.活動由民樂協會全權安排

  3.比賽採用分數制:

  團隊表演 50分

  個人表現 40分

  知識問答 10分

  4.打分時,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值,最後總分

  5.若在比賽前一天或當天由於特殊原因,小組內有成員不能到來,可以讓13名-16名範圍內的選手來參加決賽,若決賽的小組成員不同意,則保留原來小組,即原來的三人組成的小組參加決賽

  6. 通過宣傳板、海報、廣播等方式在學校內進行為期一周的宣傳

  7.比賽前必須準備好獎品:

  個人優勝獎:1名

  最佳才藝獎:1名

  最佳民樂獎:1名 最佳西樂獎:1名

  團體冠軍:4名

  團體亞軍:4名

  團體季軍:4名

  8.冠軍和亞軍的獎品是物品和證書,其他獎項均為證書

  9.邀請權威音樂老師作為裁判來主持決賽,開始時,可以邀請校領導上台講話

  10.一旦有裁判臨時不能來,必須有替補裁判頂替

  四、比賽規則

  1、 選手自備樂器(鋼琴除外)及伴奏,伴奏中不可出現表演樂器原音,表演時間不能超過5分鐘

  2、 決賽將初賽的才藝展示改為音樂知識問答,有音樂欣賞、試唱、樂理三類題目。選手表演完畢可任意選擇一類題目,從此類題目中選取一題交給主持人,由主持人提問,選手作答。

  3、 選手答題結束由評委點評。

  五經費預算 1、前期宣傳費用:200元。

  2、禮堂申請:待定。

  3、報名用品及相關費用100元。

  4、評委用品及相關費用:150元。

  5|、決賽門票的印製及邀請函,獎狀的購買,決賽背景的布置300元。

  總經費嚴格控制在800元以內,依實際情況可做微小調整。

  民樂協會組部

  王亦竹 曹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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