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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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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我市總的形勢是好的,經濟快速發展,社會大局穩定,人民安居樂業,做好今年的政法綜治工作有着許多有利條件。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在國際國內多種因素的影響下,我們正處在一個人民內部矛盾凸顯期、刑事犯罪高發期、對敵鬥爭複雜期。一是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形勢依然嚴峻。隱蔽戰線的鬥爭更趨尖銳,境內外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不斷在宗教、人權、民族和台灣等問題上向我發難,藉助經貿活動、文化交流、人員往來和互聯網等各種渠道,對我實施滲透破壞活動;FL功等邪教組織的活動依然比較突出;一些突出的社會矛盾糾紛尚未得到根本解決,重大信訪,特別是涉法上訪還較多,群體性事件仍趨多發態勢;刑事案件仍在高位運行,侵財型案件突出,特別是飛車搶奪、扒竊犯罪的反覆性強。二是平安創建工作任務仍很艱巨。社區治安防範工作有待進一步強化,基層綜治組織建設有待進一步規範,宣傳發動的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傳統安全威脅沒有減少,非傳統安全威脅明顯上升,新的治安問題不斷出現,公共安全監督管理的壓力越來越大。三是政法隊伍的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少數政法幹警不思進取,觀念陳舊,職業道德淡薄,執法水平和為民服務能力不強,個別的甚至以權謀私、貪贓枉法,嚴重影響了政法隊伍的整體形象。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政法綜治部門一定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有利條件,主動應對複雜形勢,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紮實做好各項政法綜治工作。

  2005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創建“平安常州”的決勝之年。今年政法綜治工作總的任務是:繼續深入推進“平安常州”建設,進一步健全“大調解”機制,完善“大防控”格局,着力提高政法機關對敵鬥爭、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打擊預防犯罪、駕馭治安局勢的能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能力,嚴格公正執法、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服務經濟建設、促進改革發展的能力,為富民強市、實現“兩個率先”,建立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新常州,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環境。具體的工作目標是:緊緊圍繞“八個位居全省前列”、“七個位居全省較低水平”、“六個不發生”的創建目標,全力做到“三個確保”,即確保常州市率先進入全省社會治安安全市的行列,確保各轄市、區全部進入全省社會治安安全縣(市、區)的行列,確保全市90%以上的鎮、街道進入全市社會治安安全鎮(街道)的行列。

  為此,要重點抓好以下七個方面的工作:

  一、切實加強新形勢下的對敵鬥爭,努力提高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

  各級各部門要把維護國家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增強政權意識和憂患意識,在處理經濟文化問題的同時,始終保持政治上的高度敏銳性,不斷提高發現、控制能力,決不允許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人形成組織,決不允許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活動形成氣候,切實維護國家安全。

  大力加強情報信息工作,提高預警能力。堅持把情報信息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以秘密力量和秘密手段為重點的業務基礎建設,及時掌握敵對勢力的新動向,準確獲取行動性、預警性、內幕性情報信息。要建立情報溝通聯繫制度,加強部門之間、地區之間的溝通配合,實現相關信息共享和信息支持,形成鬥爭合力。要加強對情報信息的分析、研判和運用,制定工作方案,嚴密各項措施,把敵對勢力的破壞活動粉碎在預謀階段。

  突出打擊和防範重點,提高鬥爭的針對性。一要高度警惕敵對勢力對我黨政機關等核心要害部門的滲透、竊密,加強對重點案件和重點對象的偵控,嚴厲打擊敵對勢力的間諜竊密活動。二要嚴防敵對勢力、敵對分子的組黨結社活動,對圖謀成立的各種非法組織,要堅持露頭就打的原則,加強偵查,獲取證據,堅決取締。三要嚴防敵對勢力插手人民內部矛盾、製造事端,對社會熱點問題和有影響的敏感案件及群體訴訟,要正確引導,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利用炒作,甚至引發政治性事件。四要進一步強化反恐預警和應急處置、指揮協調機制建設,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增強防恐能力,提高反恐水平,確保政治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五要深入開展與FL功等邪教組織的鬥爭,圍繞“破大案、抓現行、挖團伙”三個環節,堅決遏制FL功有組織的地下活動。繼續做好FL功人員的轉化攻堅工作。認真做好反邪教警示教育,及時打擊其他有害氣功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六要高度重視意識形態領域的鬥爭,加強經貿、高校、文化領域的安全保衛工作,積極防範和抵禦境外敵對勢力利用經濟文化和宗教對我進行滲透破壞活動。建立互聯網情報、監控陣地,加強網上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等新型傳媒進行的滲透破壞活動。

  認真研究新形勢下對敵鬥爭的規律和特點,科學運用鬥爭策略。對一些敏感案件,要善於選擇適當的方式、時機依法進行處理,避免授人以柄;對利用合法手段製造混亂的敵對行為,要善於從法律上找准打擊的突破口,對有些政治問題要儘可能採取非政治化的方法處理;對在境外活動猖獗的敵對組織,要善於把國內鬥爭與涉外鬥爭結合起來,把對敵鬥爭與對外經貿、文化交往等活動結合起來,擠壓其在國外的活動空間,努力提高新形勢下對敵鬥爭的水平。

  二、鞏固發展“大調解”機制,努力提高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

  預防和化解新時期的各類社會矛盾,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各級各部門要以進一步完善“大調解”機製為抓手,積極預防、及時化解各類社會矛盾,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切實關心群眾利益,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各級各部門應當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在推動改革發展的進程中,對困難群體給予更多的關心和幫助,確保群眾利益不受損害,努力讓絕大多數人民群眾共享改革開放帶來的經濟發展成果。要重視做好就業再就業、扶貧開發、農民增收、務工農民管理培訓和服務等工作,把黨的政策落到實處。要切實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對徵用土地中侵害農民利益、城市拆遷中侵害居民利益、企業改革中侵害職工利益、工程建設和工商企業中侵害農民工利益等問題要堅決予以糾正。各級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及各專門小組和維穩辦要積極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健全工作制度,強化部門責任制,加強檢查督導,狠抓措施落實。政法各部門要繼續抓好處理涉法上訪問題專項工作,健全和落實聯合接訪、公開聽證、領導包案、掛牌督辦等制度,積極推行涉法上訪案件終結制度。

  進一步完善“大調解”機制,提高調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質量和效果。一是要加強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細化部門職責,規範調解程序,健全工作制度,強化部門聯動,着力提高工作質效。二是要加強基層調解組織網絡和信息員隊伍建設,調整充實社區、村(居)和企事業單位調解組織,發展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和調解信息員隊伍,提高基層發現、控制、鈍化、調處矛盾糾紛的能力。三是要加強對“大調解”工作的業務指導,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和人民法院要積極幫助調處服務中心建章立制,採取短期培訓、以會代訓、典型案例觀摩等形式,加強對調解中心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確保調解依法律、按政策規範進行。四是要繼續堅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會制度和情況報告制度,堅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經常分析形勢,強化協作配合,主動排查問題,及時調處矛盾,幫助解決困難,超前做好預防矛盾激化工作。五是要建立完善“大調解”工作考評體系,以方便群眾、預防矛盾、減少紛爭、人民滿意為標準,建立健全科學的考評標準,加大檢查考核力度,促進調解質量和效果的提高。六是要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通過開展“民主法治示範社區”、“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以及法律進社區、審務進社區、檢務進社區等活動,着力提高廣大幹部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促進公民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努力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依法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一是建立群體性事件預警機制。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員隊伍和信息網絡,加強分析研判,及時全面掌握社情民意特別是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二是建立群體性事件苗頭排查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委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完善定期排查制度,及時發現問題,明確責任單位,超前做好[你閱讀的文章來自:126範文網]防範工作。三是建立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明確職責任務,加強備戰演練,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確保一旦發生群體性事件,能夠依法果斷處置。四是建立群體性事件責任追究機制。堅持把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納入幹部考核體系,建立落實領導責任的制度保障。對由於自身原因引發群體性事件,或因處置不當激化矛盾、擴大事態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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