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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不解瘋情_1800字

分類:初二作文  字數:1800字  編輯:pp958

地下通道里傳出一陣陣二胡聲,美妙動聽。而後,淹沒在熙攘喧嘩的城市裡。拉二胡的是個小女孩,十四歲,正是在純白季節的她卻是一個謊言者,正以一種可悲的姿態騙取行人的同情心,像一隻小狗用可憐的目光乞求主人的施捨。手拉着二胡,眼睛不停地打量着行人,車輛,還有極目望去的通道以外的城市。在這座光怪陸離的城市裡,她卑微地生存着,未敢說是生活。最最可悲的是,那個小女孩是我。 

  行人用同情或者不屑的目光望着我或瞥我一眼。我不在乎,我早已不在乎,這樣的生存方式我已經習慣了,那種小女生的高貴,自尊,早已被嘲笑,諷刺,蹂躪得不堪。 

  我寧願沒有父母,做個孤兒,這樣我還可以憧憬我的未來:被好心人送到孤兒院,然後被一個非常有錢的人收養,經歷一場美好的、無痛有癢的愛情,最後一直幸福的生活着。我知道小說里都這麼寫的。作為一名現代乞討者,沒有些東西彌補精神的空虛,是無法繼續生存的。我不能夠恨我那所謂的父母,儘管他們帶給了我這樣受盡折磨的日子,但至少我這條可憐的命是他們給的。 

  六歲的時候,某天。媽媽一臉堆笑地對我說:“小穗愛媽媽嗎?”我疑惑地望着她,猜想着她這是怎麼了。自記事起,我時常見不到她和爸爸,總是纏着奶奶問:“爸爸和媽媽呢?”每次奶奶都不答話,深深地哀嘆。有一次我在公園裡玩耍,碰到鄰家的大媽們,她們指着我說:“瞧這孩子,長得多好啊,只可惜她爸媽不幹正事,也不管她,整天喝酒打麻將,甚至還去炒股,沒錢了就去變賣家裡的東西。” 

  那時,我不知道什麼是炒股。但從大媽的口氣,眼神里我知道了那不是個好東西,爸媽也沒把我當做他們的孩子。此後,我再也不過問他們的去處,幼小的心裡便懂得自己是個有爸爸媽媽的孤兒。 

  “小穗啊,媽媽沒錢了,你願不願意幫媽媽賺錢啊?那樣,等媽媽賺到錢就可以整天陪着小穗去遊樂場了。”我不語,他們很少陪我在一起,但小小的我真的很需要他們;遊樂場呢,就是那些小孩子們口中的旋轉木馬,海盜船嗎?爾後,我點點頭。接着她就非常興奮地親了我一口。那時的我以為,我真的可以幫他們賺錢。 

  夢裡,我還看到爸爸媽媽真的領我去遊樂場了。我坐在旋轉木馬上笑啊,樂啊,爸爸媽媽坐在我的身邊親切地看着我,笑得也是那麼開心,我們好幸福啊。 

  第二天清晨,她領着我,在最繁華的街道,鋪上了一張寫滿字的布,又往地下放了一個破舊的書包讓我跪在上面。我不懂,“媽,你這是幹嘛?”“小穗,你不要問那麼多。小穗不是還要幫媽媽賺錢嗎?”她見我不說話了,又討好地說:“小穗是個乖孩子啊,要聽媽媽的話嘛。 你就跪在這裡,看到來往的叔叔阿姨,就對他們說‘可憐可憐我吧,叔叔阿姨,給點錢吧。’這樣,你就可以給媽媽賺到錢了。” 

  隨後,她走了。天漸漸明朗,陽光給予整個世界溫暖,來來往往的行人漸漸多了起來。不一會兒行人就將我圍了起來,一圈又一圈。我聽到他們的議論,“這孩子真可憐,小小年紀就出來乞討。”“你瞧瞧那上面寫的,爸爸重病卧床不起,媽媽殘疾,家裡還有八十高齡的老人,怎麼這倒霉事都讓她碰上了?唉。”“有什麼好可憐的,說不準是大人讓孩子來騙錢呢。”有的人嘆息着布上扔幾個錢,有的人漠然地走開了。 

  那是我第一次懂得,這樣的行為叫做乞討。而我,更可以叫作騙錢。 

  所謂乞討的生涯就這樣開始了。 

  七歲的時候,某天。我被一群八九歲的孩子砸破了頭。他們一邊嘴裡嚷着“小騙子,真可惡。無父無母,真可笑。”一邊拿着石頭扔向我。一股衝動讓我蹭地站起來拿起書包就沖向他們,大聲吼道:“你們才是騙子!你們才可惡!” 

  回到那破爛的家,昏暗的光線,唯有一張床,一張桌子。他們睡在床上,我睡在桌子上,奶奶在我開始乞討后的不久就去世了。我不知道她因為爸媽不管不問她而餓死的,還是被爸媽氣死的。我的奶奶就這樣離開了。我像大人似的,搖搖頭嘆息着。 

  爸媽只顧着從那書包里掏錢,絲毫不關心我的傷。我第一次冒出一個念頭:我不想再這樣下去了。爸媽以為我只是耍耍小性子,一遍又一遍地勸我。見我在家呆了兩三天,真的不去了,爸爸就拿起棍子吼我:“你去不去?不去我打死你!”我被鎮住了,為了不挨打,妥協了。 

  可是,我再也受不了了。唾罵,諷刺,不屑,那些種種目光像一條條小蟲子似的吞噬着我的心。於是,被打成了家常便飯。不想去,打;賺得少,打;喝了酒,打;輸了錢,還是打。 

  九歲的我了啊,望着那些傷疤,學會了忍受。在最初,他們打我,我就會大喊大叫,以示反抗。到了後來,無論他們打得多痛,我不會叫,不會喊,只是咬着嘴唇,忍着淚水。 

  我一直在想這樣的生活什麼時候才可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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