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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諮詢服務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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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諮詢服務合同書 標籤:為人民服務

  項目諮詢服務合同書

  甲 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完成《管理系統》、《市場策劃》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出任甲方  ,為提升  有限公司管理體系和現代市場的完善及運營效能、建立標準化作業系統、優化管理體系,正式委託乙方為本項目提供策劃諮詢服務。

  第二條 服務期為2012年4月--2014年12月,本期結束后可考慮乙方優先續約。

  第三條 本項目的適用範圍為甲方所屬各部門均有權使用項目成果。

  第四條 雙方在合同簽訂前,確定的本次策劃諮詢《項目工作進程及工作內容》;在本合

  同期限內,將就本項目向甲方提供以下具體顧問服務:

  在項目各階段工作完成後,乙方將形成書面性正式項目報告(包括診斷報告、培訓教材、設計報告等)提交甲方,並向甲方進行項目方案彙報、講解、培訓,以及進行實施現場指導。

  第五條 為落實顧問服務成效,甲方同意履行以下配合事項:

  1、針對策劃諮詢項目提供充分的歷史資料與現況說明。

  2、針對乙方所提出的書面或現場討論,做出積極的反饋。

  3、同意配合乙方所提出的工作進度,避免無故拖延。

  4、提供適合辦公場的場所,並承擔各類吃、住、行等費用。

  5、在各階段項目確認后,甲方必須以乙方的方案堅決組織執行。

  第六條 為維護甲方合理權益,乙方同意履行以下承諾事項:

  1、嚴禁對外泄露甲方之商業機密與運營數據。

  2、針對本項目的工作進展,定期主動向甲方提出報告說明。

  3、到甲方公司、市場進行必要的訪談、調研,提出可操作的諮詢方案,協助甲方進行現場指導實施。

  4、按照本合同所附之項目進程表完成工作,絕不無故拖延。

  5、嚴守專業務實原則,在本項目範圍內為甲方創造最大利益。

  6、乙方積極為甲方推薦人才,做好管理工作。

  第七條 會議溝通:

  在項目進行過程中,採用以下正式會議溝通形式:

  項目組例會:在乙方現場工作期間,雙方項目組成員須通過定期正式的例會溝通項目進程和階段成果,規劃下一階段工作計劃,並由乙方整理為正式的《項目備忘錄》或《項目通報》,知會甲方。

  項目成果彙報會議:在項目階段性成果形成之後,由甲方安排乙方向甲方相關人員進行項目成果報告。

  第八條 項目追蹤服務:

  在方案推行后 個月內,乙方對諮詢內容相關問題提供免費的後續服務,後續服務一般屬非現場性質的電話諮詢或文件傳遞。

  第九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策劃諮詢服務自 年 月--  年 月。共  年。

  2、月策劃諮詢服務費用  。甲方須以現款方式於  日前支付。

  第十條 保密協定

  1、甲方商業秘密保護

  所謂甲方商業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項目工作期間知悉的、或者由甲方對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

  (1)甲方現有的、及正在開發或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2)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發展戰略及管理方式、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3)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信息、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信息;

  (4)乙方所提交的項目報告;

  (5)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6)其他按照甲方保密制度規定應當保守的商業秘密;

  以上信息在本項目期間和項目結束后,未經甲方書面確認,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複製、提供、告知或用作其它商業用途。

  2、乙方商業秘密保護

  所謂乙方商業秘密是指由乙方提供的、或者甲方在項目工作期間知悉的、或者由乙方對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與乙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

  (1)乙方的項目建議書和工作計劃;

  (2)乙方項目報價的方式和金額;

  (3)項目技術資料:項目研究工具、培訓資料、項目研究報告;

  (4)按照法律和協議,乙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以上信息在本項目期間和項目結束后,未經乙方書面確認,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複製、提供、告知或用作其它商業用途。

  3、任何一方違反本保密協議,需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項目價款總額2倍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若未依約按時支付簽約金或諮詢服務費時,乙方有權停止提供一切服務。

  2、乙方若因故意或過失而損及甲方之利益,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乙方若因天災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無法按原定時程進行工作時,由雙方友好協商,尋求合適之解決方式。

  4. 項目完成後兩年內,甲乙雙方不得聘用對方員工。

  5.本項目成果知識產權歸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簽約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明文約定的事項,可由雙方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餘不在本合同規定範圍之事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其它

  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之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雙方各持二份。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簽 章:   簽 章: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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