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縣商貿系統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企業出讓合同》補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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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縣商業總公司。住所地:xx縣城人民中路。
法定代表人張xx,總經理。
xx縣飲食服務公司。住所地:xx縣城人民中路。
法定代表人xxx,經理。
乙方xx縣楊x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楊x社”)。住所地:xx縣楊x鎮楊x村。
法定代表人張xx,主任。
xx縣城關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城關社”)。住所地:xx縣城人民中路。
法定代表人趙xx,主任。
丙方
為推進xx縣商貿系統企業改制工作順利進行,落實農村信用社金融債權,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落實乙方金融債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下屬企業xx縣飲食服務公司於 年 月 日從楊x社借款1筆金額330000元, 於 年 月日從城關社借款1筆金額350000元,截至本補充合同簽訂日,拖欠利息 元,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合計 元。
二、甲乙丙三方對上述借款用於xx縣飲食服務公司的事實及借款本金利息金額無異議。
三、因企業改制,甲方現將下屬企業xx縣飲食服務公司轉讓給丙方,對所欠乙方的債務一併轉讓,對此甲乙丙三方均表示同意。
四、從《xx縣商貿系統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企業出讓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丙方負責向乙方償還借款本息。
五、丙方在註冊成立新的企業后,應當在取得該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30日內,以新企業的名義與乙方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以取得的企業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等資產提供抵押,資產抵押不足部分,提供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丙方提供的保證人乙方不予認可的,由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上述事項必須予以積極協助。
六、在丙方新企業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前,甲方對丙方的還款責任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至丙方新企業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完畢之日止。
七、本合同不受《xx縣商貿系統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企業出讓合同》效力的影響。如該合同被撤銷、認定無效等原因不再履行或者終止履行的,由甲方提供新企業為乙方落實債權,在落實債權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丙雙方對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八、本補充合同生效后,丙方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因特殊情況暫時無力償還的,必須書面向乙方說明情況。丙方為及時足額清償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權採取法律允許的各種制裁措施。
九、在企業改制過程中,乙方有權了解改制工作的相關信息、查閱、摘抄、複製與改制有關的文件資料、要求甲丙雙方對有關情況作出說明等,對此甲丙雙方應當全力配合;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和甲丙雙方的要求,對知悉的改制情況及獲取的相關資料保守秘密。
十、本合同作為《xx縣商貿系統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企業出讓合同》第二條第三款第三項內容的補充,只針對乙方金融債權的落實進行細化,並不涉及和修改甲丙雙方原先約定的內容。有關乙方金融債權落實的條款,甲乙丙三方按照本補充合同執行。
十一、本補充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本補充合同的修改,須經甲乙丙三方的共同同意。涉及本合同履行、修改、補充等事宜的相關通知,均需以書面形式進行。
十二、如因本補充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由甲乙丙各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xxx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補充合同自甲乙丙各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補充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縣商業總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xx縣飲食服務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縣楊x農村信用合作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xx縣城關農村信用合作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丙方(簽章)
二○○x年九月十日
河南省平頂山市城市信用社·張要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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