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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事給我的教訓_800字

分類:六年級作文  字數:800字  編輯:得得9

那件事給我的教訓

  江蘇省常熟市謝橋小學六(3)班 劉一成

  指導:黃惠娟 215523  

  想起這件事我就後悔,我甚至不願意把這件事寫出來,我實在太對不起爸爸媽媽了。

  那是五年級的一天,我們數學老師在課上搞了一次單元測試。平時數學成績名列前茅的我自然對這次考試信心滿滿了。在做考卷時,一副穩拿第一的樣子 ,做完后什麼題目都不驗算,自己做着小動作。考試收卷時間一到,就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把考卷交了上去。心中卻還想着考前幾名時同學們的羨慕眼神。

  可是,當考捲髮下來時,我驚呆了,考卷上寫的不是九十幾,居然是五十八,我倒扣考卷,算着分數,沒錯,我只考了五十八。看見同學們鄙夷的眼光,我幾乎絕望了。我是一個好學生呀!本應在前幾名的,卻只考了五十八,倒數幾名呀!這是我該考的分數嗎?

  於是,那天老師講試卷,我什麼也沒有聽進去,只獃獃地坐在那兒,不知在想些什麼。

  終於熬到放學的時間,我邁着沉重的步子跨進家門,便直奔我的房間。鎖上門,躺在床上,我的眼淚奪眶而出,這是後悔,是痛苦的淚啊!它止不住地流。

  擦乾眼淚,我在心中狠狠地訓斥,大罵著自己:“劉一成啊劉一成,你算個什麼東西呀,爸爸媽媽供你吃,供你穿,不就是想要你用優異的成績來回報他們的嗎,而你這種成績,能回報他們嗎?……”說著揍了自己幾拳頭,可仍然不解恨。

  從此,我給自己立下了一張軍令狀,說的是從此以後,我考試時要細心認真,每個題目必須檢查3遍以上,決不能落前五名。數,英一定要考92分以上,如有違此狀,要罰抄試卷20遍。

  現在,我已經再沒考過那分數了。成績也一直在前幾名,可我仍忘不了這件事,因為我後悔,所以我要讓它為我敲響人生的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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