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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包狂想曲_1300字

分類:一年級作文  字數:1300字  編輯:pp958



  兒子背上了新書包,是米奇的,一兩百塊,那種高興勁,哪怕再重也背得動,帶着一年級新生的衝動,帶着對書包的好奇,帶着對新生活的喜愛,也帶着對知識的崇拜,他樂顛顛地背着它。我說,你可以將書包放在我這兒,或者帶一些要用的書回家就可以了,但他堅決要背着所有學校發的書上下學,好像是誰想剝奪他讀書的權利了似的不依不饒。

  父親的書包是塞到磚縫裡后,漸漸被擱置了,也從此遠離了學校和書本,遠離了文字和文化。這也是他現在一直後悔的,雖然樂道,但無不透着他對過往記憶的痛苦追悔。農村孩子好玩,他也不例外,就這樣在上學途中,將書包往路邊的牆縫裡一塞,就人不知鬼不覺地去海玩了。原以為書包塞在那裡是沒人知曉的,但後來老師找到家長,說他沒去上學,於是家庭困難的爺輩就讓父親開始看牛了,那年,他八歲;那年,他告別新接觸的書包。不是因為書包不要他,而是他不要書包。那年,他不知道今天的後悔;今天,他不該有當年的無知。可他確實無知,因為書包。

  我的書包大概換過兩次。小學二三年級時,將那隻黃色的軍用挎包一般的小書包換下,用上了一個稍大一點的,很愛護着用,破了補,磨了修。大概到六年級還是初中時段,又換了書包,這時不太要背了,人家都不喜歡背,所以有時也不背,但絕大部分時間還是老老實實地扛着,一路迎着朝霞出來,背着晚霞回家,趕個早,並不一定能看進去多少書,卻讓自己很有優越感,至少在時間上走在了別人前面。再後來,以為師範還要書包時,就被人家笑了,初次帶去的包也在初次回家的時候帶回來了,抽屜就成了書的家,手就成了書的流動站。

  從來不去跟人家比書包,好像也沒有這個比的必要,只要不是太“搶眼”、太“丟眼”就可以,所以除了保持整潔以外,就沒什麼要求了。兒子不同,他的書包大,開始坐根高凳,書包放進去剛好,後來是矮凳,書包放不下,於是將上頭折轉,凳子上的蓋才算合上。喜歡背的原因還有一個是好看,或像個小學生的模樣,更因為他要和人家一樣,每天都背着書包上下學才像那麼回事,書包成了他上學的象徵,他很驕傲於他的書包了。

  書包的名稱跟它的性質、功能比起來實在很不相配。要知道,原本的書包即是放書的包而已,但現在呢,書包的多功能性已經發揮到了極致,不僅可以分類放置各種各樣的書薄和工具書等,還能為各類文具提供專門的場所,每種不同的傢伙都有相應的形狀顯示着,比如尺子和字典等就都有相應的空間。更為“人性”的是一些實用的設計,比如放茶杯用的地方,放豎笛用的,放相片用的,放個人信息資料用的,等等。這樣還不夠,書包還成了一些人放零食的天地,似乎就是一個百貨公司中食品櫃的無底洞;也有的就是放置一些漫畫書之類的,或者各種玩具什麼的,雖說是以備上課“不測”,有時老師不來上或有人來代課之類的,就可以消磨時間,甚至派上大用場了。

  書包的功能儘管很多,但五六年級的學生還是不願意背書包,相反,有些女生倒是背起了社會上流行的挎肩包,挺像那麼一回事,不知道的還以為是校外的呢。她們這樣打扮,唯一的好處就是不致於在別人面前、在親朋好友之間讓他們看起來像學生,而顯得更為成熟與時尚。

  書包累了,它說,想背的不能擁有它,擁有它的不想背,應該背的不願背,不能背的急着背。它不再只是一個“書”的包了,它承載着不能承受之重。

  (時200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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