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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你們的女兒我很幸福_2500字

分類:初一作文  字數:2500字  編輯:得得9

   做你的女兒我很幸福 

  一 

  生在這小小的鄉村裡,我很幸福,也很滿足。 

  快樂,給了花兒鳥兒,船兒橋兒。小小的家鄉,其實很大的。有無數的快樂。 

  忘記憂傷,因為根本沒有什麼痛。 

  忘記時間,無憂無慮地成長。 

  記憶中,好像有父親和母親,但是,聽爺爺奶奶說,他們到城市裡去打工了,將來會回來,還能過上好日子的。我相信了,完全沒有理由就相信了。因為這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他們離我好遠。 

  我喜歡和鄰居一個叫“小翠”的女孩子玩,她長着一頭金色的短髮,男孩子都愛故意去招惹她,為的是想摸一下她那金色的頭髮。她和我一樣,父母也去城市裡打工了,她和我很相似。只有和她在一起我的心裡才能平衡,我才不會感到一種--孤獨。 

  我們的友情很美好,也很甜蜜。她經常把我黑亮的長發梳成各種造型,她還為我設計了很多很多美麗的衣服——但是那只是畫在一張一張粗糙的單紙上。 

  二 

  友情漸漸淹沒了我的生活,我好像忘記了我還有個父母。 

  直到有一天,小翠突然跑來告訴我,她要隨着父母到城裡去了。她說話的時候,眼睛眨呀眨的,臉紅撲撲的,很“艱難”地說出來這幾個字。 

  然後,過不了幾天,她就走了。我好難過,她走了,她的身邊會有她父母的陪伴,可是,我的幸福…… 

  那時,我便常常張着小嘴仰望天空。 

  我經常問奶奶:“爸爸媽媽什麼時候回來?我什麼時候也能像小翠一樣到城裡去?”奶奶總是說:“快了,快了。幾年了,是該回來了。” 

  我還是只能仰望星空。 

  小翠給我來信,告訴了我好多好多城市裡的故事。那種渴望,一瞬間被點燃。小翠說,她的爸爸媽媽在城裡過的很好,現在已經有了一套小小的房子了。她還說,做她父母的女兒真的好幸福…… 

  我很傷心地對自己說:“爸媽,做你們的女兒,我真的好不幸福!”聲音小的連我自己都聽不見,因為這本不情願,至少現在我的心裡還願望着有一天,爸爸媽媽真的會把我帶到城市裡,離開這個狹小的鄉村。 

  那一瞬間,我有了個渴望。 

  三 

  幸運總是會到來的。 

  我相信。 

  我終於如願了。 

  在城市裡,他們也有一套自己的房子,雖然算不上有多麼漂亮,多麼寬敞,但是應該算是不錯的了,坐進軟綿綿的、如同棉花堆一樣的沙發,吃着從來沒有吃過的可口飯菜,喝着洋酒,爸爸還開着一輛汽車,多拽!我好像忽然上了天堂。生活真是愜意啊,嗯,應該好好地享受!我曾這樣地對自己說。 

  我一直想和爸爸媽媽談談心,我也想了解了解他們,因為從我懂事那年起,就從來沒有見過爸媽,也從來沒有體會過親情吧。只是爸爸媽媽總是很忙、很累,每天清晨就出去,晚上弄得一身的灰塵回到家倒頭就睡。我並不知道什麼,只能說是,‘沒有合適的機會罷了’。他們呢,只留給我一個忙碌的背影,可以說,他們每天幾乎沒有對我說過幾次活。 

  這就是我想要的了吧。 

  四 

  懵懵懂懂長到了13歲了。望着鏡子里的那個“我”,好陌生。 

  隨着交流很認識,我有了很多很多好朋友。他們在社會上混的不錯。和那些富人家相比,我似乎也並不自卑。因為從進城的那一天起,我從來都是有的吃,有的穿的。 

  漸漸的,花錢也大手大腳的了。 

  我常常請客,吃飯,去舞廳,逃學,打架…… 

  班主任把我的種種劣跡告訴了爸爸。我好恨,咬牙切齒地恨那個班主任!爸爸好像忽然醒悟過來什麼似的,在哪一天晚上重重地扇了我一記耳光。臉火辣辣的疼,我很清楚,現在我的臉肯定紅了,還有一個手掌印。我沒有哭,一滴眼淚也沒有流,我向爸媽吼着:“從小,你們就丟下我不管;長大后,你們還是不管我;現在,你們倒來管了!13年來,你們不管我,就像養小貓小狗一樣養我!我告訴你們,做你們的女兒我不幸福,一點都不幸福!”我把我13年來都想說的話都說出來了,但是說完后,我又有點點後悔,還有點害怕。 

  爸爸站着,微微地顫抖。媽媽很驚奇地看着我,就像從來沒有見過我一樣。我很慶幸。後來,我在偶然中知道了原來這個家,只是虛構的溫暖。原來這套房子是租的,爸爸的汽車是租的,因為他是出租車司機,但是好像因為什麼事不能駕車了,爸爸去了另一個城市謀生,媽媽呢,她終於找到了一家工廠,有了一份工作。……原來,都是假的。 

  從這以後,我就再也沒有對他們說過一次話。即使他們想要和我做什麼親昵的動作,我也毫不理會。 

  “會不會很無情呢?”“不會”常常這麼自問自答。 

  五 

  “還記得小翠嗎?記得,一直、永遠、一輩子都會記得。”我在日記里寫下這句話的時候,我看見頭頂的天已經黑了。夜晚,真的好寂靜。 

  我一直以為,小翠是我最好的朋友,就是在我寫下上面這一句話的時候,我還在相信。 

  直到,爸爸出事那天—— 

  原來,爸爸去煤窯子挖煤去了,好像聽說這樣掙錢多。可是錢沒掙着,命搭上了。那家煤窯出了事後,開窯子的人跑了。我好恨,好恨那個罪人,好恨為什麼一切的不幸都要降臨到我的頭上! 

  因為人跑了,所以事情就不了了之,爸也就這麼不明不白地死了。 

  或許,當某個人真正在你生命中失去的時候,你才知道他的存在! 

  我深刻體會到了這句話。回想,以前,我從來沒有和爸說過幾句話就算是一個眼神,我也覺得多餘。可是呢,現在呢?一切都沒有了。只給我的心裡留下個遺憾,——永遠的、無法補償的遺憾。想想看,當年爸媽讓我進城為了什麼?為了讓我好好讀書。當年爸媽那麼辛苦打工幹什麼?為了給我一個“虛構的溫暖”為了滿足我那可悲的虛榮心。我想我會的,我會在母親面前跪下,在自己靈魂面前跪下,有什麼理由不懺悔呢?我想,當年,當我想說出‘做你們的女兒我很不幸福”的時候和我真正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我從來都沒有想一想,想一想爸媽的好,想一想我的幸福。只是一味地索取、索取。我想,當我說出了那句話的時候,爸媽一定傷心欲絕。我是罪人,我是罪人。我真是世界上最最傷心的人。 

  在數年後的今天—— 

  頭頂是藍幽幽的天。我想哭,我想笑,我想跳,我要對世界吶喊:“爸媽,做你們的女兒,我很幸福!我非常幸福!” 

  在天堂的、我親愛的你們、聽見了嗎?…… 

   

  -----------------------------------------------------------ps:這是一篇虛構的小小說,覺得不好請提出修改意見,覺得不錯請投一票!請幫忙改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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