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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作出版合同

手機:M版  分類:合同範本  編輯:小景

  編號:

  甲方:

  乙方: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作出版的圖書:

  (1)書名:

  〔原書名〕:

  〔原出版單位、年度及版次〕:

  (2)作者(或原作者、譯者):

  (3)估計字數:

  (4)發行方式:

  (5)預計出版日期:

  二、甲方保證:

  (1)從該書的選題、組稿、審稿、編輯加工,到印刷和校對的全部工作質量。均應達到乙方出版物的水平。

  (2)由甲方按文化部《圖書、期刊版權保護試行條例》和《書籍稿酬試行規定》;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基本稿酬、印數稿酬和樣書,並執行其他有關規定。

  (3)本書稿(或譯稿)系著者(或譯者)本人創作(或翻譯)的原稿,沒有剽竊、侵犯他人版權,也不得一搞兩投;否則由著者(或譯者)和甲方對後果負責,並賠償給出版社造成的經濟損失。

  (4)該書由甲方獨立經營、按章納稅、自負盈虧。在該書出版后三個月內,按碼洋  %向乙方交納管理費;重印時按  %交納管理費。首次出版的管理費最低限額為元。

  (5)根據文化部對協作出版規定,甲方在書籍開印前應將本次印數及時通知乙方。

  (6)該書如通過新華書店公開發行,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有關事宜。該書的出版營業稅由甲方承擔(出版營業稅=碼洋×70%×1.5%),如委託乙方代交,應在出書後三個月內交付乙方。

  如由甲方自辦發行,應有營業執照,並按規定納稅(營業稅=碼洋×3%),稅款可在三個月內委託乙方代交,或直接向當地稅務局繳納。

  (7)該書出書後,甲方應向乙方贈送第一次印刷的樣書50本;重印時減半。

  三、乙方保證:

  (1)根據文化部通知要求,乙方應對協作出版的圖書全面負責,“不經出版社終審簽字,不得發稿”。為此,除按工作程序切實將該書納入乙方的出版計劃管理外,還要作好選題審批、書稿及裝幀設計稿發稿質量的審查和付印前對校樣的審查(包括版權頁)這三個環節的把關工作。乙方指定  同志為該書的聯繫編輯。

  (2)按文化部對協作出版通知的規定,本書的專有出版權歸乙方所有,為期10年。本書的紙型應由乙方負責管理。通過本協議甲方取得以  出版社名義對本書的出版、印刷、發行的權利。

  (3)乙方允許甲方在該書上使用  出版社社名出版,甲方應按乙方的規定格式在書上排印版權頁本書統一書號為“  ”。

  (4)甲方在編輯加工、裝幀設計(包括封面、版式和插圖描貼)和校對等環節要求支援時,乙方應優先提供服務,按質按時完成。所提供的服務項目,甲方應按出版局有關規定標準向有關同志直接付酬。

  (5)甲方同意乙方的發行室協助對該書的銷售。有關經銷數量,發行折扣、現金支付辦法等事宜,由發行室與甲方另訂銷售合同。

  四、本書的定價,應按文化部出版局規定的標準,在每印張不超過  元(封面另加)。由甲方提出,乙方核定。

  五、任何一方因故中途撤消協作出版,或違犯議定書中有關條款,雙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議定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名、蓋公章)  (簽名、蓋公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字日期:  本合同聯繫人:

  簽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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