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計劃方案 > 區工商局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

區工商局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

手機:M版  分類:計劃方案  編輯:得得9

區工商局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 標籤: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找工作 工作經驗 銷售工作

  本方案所指重大動物疫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牲畜口蹄疫等國家農業部劃定的動物一類傳染病,被國際動物組織(OIE)列為A類動物疫病。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盤政辦發[2004]365號《*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應急預案>的通知》和盤動指[2005]2號《*區2005年動物防疫工作實施意見》,以及市工商局有關會議精神和工作布署,為切實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做好**轄區重大動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局屬各部門必須充分認識疫病防治工作的長期性、反覆性和艱巨性,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管理,快速反應,有效處置,防治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完善監測報告制度,做到疫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堅決控制疫情的輸入和傳播。   局屬各工商所和機關各部門對本部門重大動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負總責,部門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片區巡查人員為相關責任人。應加強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保證通訊工具暢通,確保防治工作順利開展。對因工作不力造成後果的,將追究領導人的責任。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落實防治工作制度   根據區政府、市局黨組和局黨組的要求,各工商所要成立重大動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落實責任人員,建立報告制度,切實加強對本部門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為認真做好重大動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經局黨組研究決定,成立昆明市盤龍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大動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黨組書記局長**擔任,副組長由黨組成員副局長和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擔任,辦公室、市管科、法制科、商管科、公平交易科、個私協和各工商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應急小分隊,辦公室設在市管科,負責對全局重大動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   各工商所要按照局黨組的統一部署,堅持一手抓好防治工作,一手抓好日常業務工作,做到兩手抓、兩手硬、兩不誤。保證每天有領導帶班、人員值班,保持通訊聯絡暢通,保證防治工作部署和重大情況能及時上傳下達,一旦出現疫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緊急調度處置,及時、有效迅速地加以控制。要制定和完善重大動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預案,成立疫情處理預備隊,確保有機構、有隊伍、有能力實施各項防疫措施,確保轄區一旦出現疫情,能夠立急啟動應急反應機制。   三、履行市場監管職能,加大執法力度,認真落實禽流感防治工作   1、各工商所要加強對轄區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和禽類產品、攤點的檢查,發現疫區國家、地區進口或走私進入市場的禽類產品,一律扣交檢驗檢疫部門做檢疫處理。   2、堅決取締無證照經營禽類產品和牲畜產品的違法行為;   3、各工商所要主動聯合動物檢驗檢疫部門對轄區禽類產品和禽類產品經營戶、攤點進行抽查,一旦發現禽類出現禽流感,立即關閉市場。並配合動物防疫部門對禽類進行集體捕殺,將禽類產品全部銷毀,將經營人員送交衛生防疫部門處理,做好市場的消毒工作。   4、加強對上市肉禽產品的檢查,未經檢疫的禽產品不得上市。上市交易的肉禽產品必須持有檢疫證明,對無檢疫證明的肉禽產品,要及時暫扣,交由動物檢驗檢疫部門檢疫合格後方可上櫃銷售;經檢疫不合格的肉禽產品要立即組織銷毀。   5、要督促食品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按照《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組織加工經營,不得加工經營有疫情或可疑的禽類產品。   6、加大對集貿市場和超市、商場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非法加工、制售食品的黑窩點,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過期食品行為,保障肉禽製品、水產品、糕點、豆製品等食品安全。進一步加強對藥品、食品等廣告的監管,嚴厲查處虛假違法廣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商品價格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哄抬物價、亂加價等不法行為,確保消費者權益不受損害。   6、各工商所及個私協要按照依法、科學、規範、有序的要求,加強對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宣傳教育,進一步明確各自的義務和職責。加大防治宣傳力度,讓廣大經營者、消費者知曉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的危害性。在做好宣傳的同時,及時了解禽流感疫情信息,加強市場疫情監測,防止禽流感在市場上發生和蔓延。   7、嚴格疫情報告制度和雙休日(節假日)值班制度,從即日起,各工商所要安排領導帶班、人員值班,及時掌握本部門的禽流感防治工作動態,加強信息溝通傳遞,發現可疑禽流感情況,要及時報告局領導和本局禽流感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瞞報、緩報、遲報的,將按相關規定追究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社會後果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8、報告方式:   一經發現發生或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時,必須立即向局領導和局重大動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發布疫情信息。   周一至周五:各工商所通過“工作動態”、“電子郵件”或“傳真”(5173213)上報局重大動物疫病(禽流感)防治辦。   雙休日、節假日:各工商所通過“工作動態” 或“傳真”(5173201)上報局“3·15”。局“3·15”值班人員必須立即報告局領導和市局禽流感防治辦*   此外,還必須向盤龍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和辦公室魏黎明主任報告。   9、啟動應急預案   一旦疫情發生,必須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封鎖令,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疫點3公里範圍內疫區實行封鎖。一是嚴禁疫區的畜禽類及其產品進出;二是嚴禁疫區的畜禽類及其產品上市銷售;三是關閉疫區10公里範圍內的所有畜禽類及其產品交易市場;四是對在疫情潛伏期和發病期間售出的畜禽類及其產品等應立即展開追蹤調查;五是加大對飼養、生產、經營畜禽類及其產品的單位和個人的禽流感及牲畜口蹄疫防治宣傳力度。

  區工商局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您正在瀏覽: 區工商局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
網友評論
區工商局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