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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應急預案

手機:M版  分類:計劃方案  編輯:小景

  重大動物疫病(口蹄疫、禽流感)是指已被國家列入的動物一類傳染病和已被國際動物衛生組織(oie)列入的a類傳染病。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病。禽流感(高致病性禽流感)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類烈性傳染病。

  為了確保重大動物疫病發生時,能夠及時、快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應急處理,確保我鎮畜牧業的健康發展,確保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原則

  堅持以封鎖、撲殺、無害化處理和免疫、消毒、監測、檢疫為主。

  二、應急指揮系統及部門職責

  (一)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治,實行政府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制。發生疫情時,由政府立即組織民兵武裝、公安、財政、畜牧、衛生、工商、等有關部門,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科學技術手段,遵循“早、快、嚴、小”的滅病原則,按照本預案的規定,統一指揮、統一行動、協調配合,採取緊急預防、控制和撲滅措施,儘快撲滅疫情。

  (二) 某某鎮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由鎮人民政府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負責。鎮防制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財政、公安、民兵武裝、交通、工商、衛生、畜牧等為成員單位,負責指揮全鎮重大動物疫病的控制和撲滅工作;鎮防制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畜牧站,由鎮分管農業工作的副鎮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疫情的診斷、收集、疫情報告、分析疫情發展態勢、確定疫情等級、提出啟動和停止預案的建議等工作,代表指揮部組織、協調各村、各單位落實《預案》,並監督實施。鎮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本文來自領導全鎮重大動物疫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決定啟動和停止應急預案,決策有關重大事項。

  根據國務院、全國防治重大動物疫病總指揮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

  1、畜牧獸醫站:

  (1)負責重大動物疫病和疫情的監測、調查、核實、上報,分析疫情發展態勢,並對疫情作出全面評估;

  (2)診斷疫病,確認疫情,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建設,並參與組織實施;

  (3)對設點內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的撲殺和無害化處理、疫區和受威脅區的消毒等實施監督和指導;

  (4)組織對易感動物進行緊急免疫接種;

  (5)對疫區的動物和動物產品的生產、加工、貯藏、運輸、銷售等活動實施監督與管理;

  (6)負責緊急防疫疫苗、藥品、器械等物資的組織、貯備和調配;

  (7)負責測算病畜禽和同群畜禽的撲殺、消毒、緊急免疫接種、補貼等所需資金及資金使用計劃;

  (8)組織撲疫人員的法制、技術培訓,調集動物防疫和防疫監督人員參加疫情的控制和撲滅工作;

  (9)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動員群眾對疫點、疫區內的畜禽依法防疫和撲疫;

  (10)制定撲滅緊急疫情的實施計劃,為政府組織撲疫提供依據。

  2、財政所:

  負責安排防疫資金預算,強化資金管理,並根據撲滅緊急疫情的需要,及時拔付資金。

  3、武裝部:

  負責組織民兵開展救助,協助公安作好安全保衛工作。

  4、派出所:

  協助做好疫點、疫區的封鎖,戒嚴,採取強制處理的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5、工商所:

  根據疫區封鎖的規定關閉疫區內的易感動物及其產品 的交易市場。

  6、民政:

  負責疫區受災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7、衛生:

  負責疫區內人群的疫情監測、預防監測接觸病源人員的檢查診斷及發病人群的治療工作。

  8、村委會:

  要積極配合鎮政府和各部門做好防治禽流感知識的宣傳,一旦出現疫情,應積極協助做好防治工作和群眾工作。

  9、其它部門:

  嚴格按照國務院、上級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和本部門的職能、切實履行職責,為撲滅緊急疫情提供方便和支持。

  三、應急措施   (一)疫情發生后,鎮指揮部要立即上報市指揮部並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召開緊急會議,對撲疫工作進行安排和部署;明確責任人,實行責任制;制定撲疫工作方案;組織人員、物資、資金,採取強有力的技術措施,組織撲疫,督促有關部門落實各自的職責。

  (二)疫情的撲滅程序:

  1、報告疫情

  一級疫情在6小時內逐級上報到全國總指揮部辦公室;二級疫情在12小時內逐級上報到全國總指揮部辦公室;三級疫情按照疫情報告制度逐級上報。

  2、疫情的調查和確認

  (1)牲畜口蹄疫由省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確認,禽流感疫情由省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確認。

  (2)調查內容:疫情發生的地點、範圍、並畜禽頭(只)數及同群畜禽頭(只)數、發病原因。

  3、安排和部署

  根據調查的情況及時召開會議,通報疫情,制定撲疫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安排和部署撲疫工作。

  4、封鎖

  劃定疫點、疫區和受威脅區,由嘉峪關市人民政府對疫區下達封鎖令,實行全面封鎖,關閉疫區的屠宰場(點)、活畜交易市場,嚴禁易感動物進出。

  5、消毒

  按照消毒規範,對疫區和受威脅區實施強制消毒,殺滅病源。

  6、緊急預防接種

  對受威脅區及相鄰地區按照由外到內、由遠到近的順序,對易感動物實行緊急免疫接種,防止疫情的擴散。

  7、處理病禽及同群畜禽

  對病畜禽及同群畜禽堅決撲殺,並按照gb16548-1996標準(即:《畜禽病害肉屍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的要求,作無害化處理;對撲殺的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登記造冊,簽字後分別報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備查;對病禽撲殺、無害化處理拍照、攝像、資料存檔。

  8、解除封鎖。

  疫區最後一頭病畜禽撲殺處理后,口蹄疫須經14天的封鎖消毒,禽流感須經21天的封鎖,沒有新的病畜禽出現,且經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核實后,由發布封鎖令的人民政府,下達解除封鎖令,方能解除封鎖。

  9、撲滅緊急疫情的總結。

  緊急疫情撲滅工作完成後,要對撲疫措施、責任落實,物資、資金的投入、使用情況、效果及存在問題等進行認真總結,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上級指揮部。

  四、其它事項:

  (一) 資金保障

  鎮財政部門每年應根據當地情況安排動物疫病防治資金,用於物資購置、撲殺動物補助、疫情監控和處理等。

  (二)凡鎮境內從事動物飼養、經營、進出口貿易、屠宰、加工、運輸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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