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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公司管理規定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得得9

  一、總則 為維護公司形象,確保公司人員、車輛、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人員出入管理 (一)公司人員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進出公司。 (二)員工上班應提前10-15分鐘進入工作區,進行衛生清整並簽 到;下班應提前將工作區整理入檔,關閉用電電源或開關,於下班時間后1-10分鐘簽到並離開工作區。 (三)中午下班時間,離家較遠的員工可在工作區休息;下午下班 后,無特殊原因或非工作加班,嚴禁在工作區逗留、閑談或利用公司電腦上網、聊天、玩遊戲,否則依公司《獎懲制度》處理。 (四)財務室、營業廳、總經理辦公室等重要庫室,應加強防範, 倉庫應實行雙鎖連管,非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得一人在上述場所逗留。(五)商場、營業廳人員進出公司,按《員工紀律與行為規範》規定 着裝,上班應佩掛胸章標誌,站姿要規範,不得在工作場所攀談、嬉 笑與打鬧。   (六)外來客人進出公司要進行登記,原則上不得在工作區會私客,特殊情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就近處理,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三、車輛出入管理   (一) 員工個人交通工具,應按劃分區域停放、落鎖。 (二) 機動車輛進出公司,應嚴格檢查,並將車號、隨車人數、裝運物品等情況進行祥細登記。 四、物品出入公司管理 (一)出入公司物品,憑“物品出入證”,由主管部門或倉庫保管員填具出入物品“品名、規格、數量和簽發人”清單及隨貨同行單,方可放行。 (二)非正常物品出入公司,須由部門經理簽單並報總經理批准后,方可放行。 此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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