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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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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規章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診所規章制度(一)

  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防止醫源性疾病的傳播,加強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由診所負責人負責購貨、驗收、使用、消毀等環節的管理工作。

  (二)、購買時必須到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經營公司進貨,購進后經驗收三證齊全(衛生許可證號、生產許可證號、醫療器械註冊證號)。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和衛生行政部門頒發衛生許可批件的生產企業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產品。

  (三)、物品存放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牆壁≥5cm。不得將包裝破損、失效、霉變的產品發放使用。

  (四)、使用前檢查包裝有無破損、失效、霉變、標識是否清楚,無可疑現象方可使用。否則,禁止使用。

  (五)、使用后立即就地毀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類盛於專用回收袋(黃色)內,非塑料類盛於(黑色)醫療垃圾回收袋內,不得混入其它醫療垃圾。每天焚燒一次,作好記錄。醫療廢物存放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蠅,並注意防火。

  (六)、衛生員要做好自身防護。在工作時,必須穿隔離衣、帶口罩、隔離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七)、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按規定詳細記錄,報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八)、診所發現不合格產品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診所規章制度(二)

  1、各科主任、副主任應加強對本科門診的業務技術指導及行政管理,保證門診工作的正常運行。

  2、各科應確定一位思想素質好、業務技術過硬的中級職稱以上人員擔任門診組長,協助科主任做好本科門診管理工作。

  3、各科室參加門診工作的醫務人員,必須服從門診部的統一管理和協調。

  4、門診醫護工作應由有一定經驗的醫護人員擔任,各科每工作單元應由副高以上人員坐診,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每周出門診量不得少於2個工作單元,主治醫師和副主任醫師門診量應占科室門診量70%以上。

  5、要認真診查,規範書寫門診病歷,各科門診組長負責本專科門診醫療質量的檢查、把關;對確診有困難的疑難重症病人,應及時請上級醫師診視;凡連續三次門診后仍不能確診者,由首診科室副高以上人員提出門診疑難病例會診。

  6、各科門診不得擅自限號、停診,若必須取消該專科門診時,必須書面報告門診部,說明原因,方可執行。

  7、門診醫師因各種原因需停診或換診者,必須在開診前24小時用“換診通知單”通知門診部,通知單要求有科室主任簽字,換診人員原則上要求與停診者為同級職稱。

  8、上午10:30或下午4:00以後,若門診仍有大量病人時,門診部應立即通知各科增援,各科主任應積極配合,並及時抽調人員支援。

  9、門診醫師應與病房加強聯繫,根據病床使用及病員出院情況,有計劃地收入病人。

  10、門診醫師應科學、合理用藥,儘可能地減輕病人負擔,在病人轉入社區時要提出診治意見。

  11、畢業三年內的青年醫師和進修醫師不得單獨出門診,隨上級醫師出門診時,門診組長應負責對其介紹本專科門診診療流程及有關門診工作的規章制度,並在業務技術上負責把好關,低職稱人員不許看高職稱號。

  12、各科派到門診上班的醫師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得隨意遲到、早退、脫崗等。若兼顧其他工作(如病房工作)時,必須事先安排好,不得影響門診工作。

  診所規章制度(三)

  一、業務副院長分工領導門診,科主任應加強對本科門診的業務技術領導。各科確定一名主治醫師以上業務人員協助科主任負責本科的門診工作。

  二、參加門診工作的醫務人員,應派有經驗的醫師和護士擔任。要求門診醫師相對穩定,護士一般較長期固定。

  三、對疑難病症兩次複診仍不能確診者,應及時請上級醫師診視。

  四、科主任、主任醫師應定期上門診解決疑難病例。

  五、對患者要進行認真檢查,按照省衛生廳規定格式記載門診病歷和申請單填寫要求,門診部定期檢查,每月評分一次,上報院長,並送有關科室。

  六、門診檢查科室所做各種檢查結果,必須做到準確、及時。

  七、門診各科與住院處及病房應加強聯繫,以便根據病情及病床使用情況,有計劃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療。

  八、做好分診工作,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報告。

  九、門診工作人員要做到關心體貼患者,態度和藹,有禮貌,耐心地解答問題,盡量簡化手續,有計劃地安排患者就診。

  十、門診應保持清潔整齊,改善候診環境,加強候診教育,宣傳衛生防病、計劃生育和優生學知識。

  十一、門診醫師在保證療效的前提下積極採用經濟便宜的檢查和治療方法,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儘可能減輕患者的負擔。

  十二、對基層或外地轉診患者,要認真診治。在轉回原地治療時,要提出書面診治意見。

  十三、門診各科根據本專業特點,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各種治療常規、操作規程以及崗位責任制,並認真做好登記、統計報表等工作。

  十四、各科室參加門診工作的醫務人員,在醫務科或門診部統一領導下進行工作。認真執行院、科規章制度,嚴守工作崗位。人員調換時,科室應與醫務科和門診部共同商量確定名單,並由醫務科和門診部製表公布。實行病房醫師兼管門診的科室必須明確要求,安排好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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