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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前潑水

手機:M版  分類:哲理散文  編輯:小景

  “馬前潑水”是一齣戲,說的是西漢武帝時一個叫朱買臣的會稽人,即現在的蘇州。此人家境貧寒,經常要靠砍柴叫賣來補貼窘迫的生活。朱買臣是一個愛讀書、知識淵博的人,在砍柴、賣柴的空隙也手不離卷。這種“書獃子”型的人,無論農耕或家庭經營一般都是“弱智”,和同村的其他人比起來,生活每況愈下。俗話“酒肉朋友,柴米夫妻”,女人跟着男人生活,是要吃飯穿衣的,這過日子缺吃少穿的,周圍的人難免閑言碎語。這使朱買臣的妻子崔氏無地自容,對朱買臣大為光火,感覺生活沒一點希望,就逼朱買臣休掉她,要另攀高枝;“世情薄,人情惡”,任憑朱買臣怎麼勸說,崔氏堅持要走,朱買臣只好與她解除婚約,並賦詩:“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妻子棄我,我不棄妻。”崔氏又嫁給了張姓石匠。後來,朱買臣的文章得到漢武帝的欣賞,並被重用,一直做到“長史”的位置。在回家鄉擔任“會稽太守”時,在轎中看到給石匠送飯的崔氏,崔氏蓬頭垢面,並不比跟朱買臣生活好多少,朱買臣把他們帶到衙門,看在從小結髮夫妻的份上,讓崔氏和後夫在後園自己耕種生活。崔氏要求“破鏡重圓”,情願做妾做婢,服侍朱買臣,被朱買臣以“覆水難收”拒絕,崔氏羞愧難當,自殺身亡。這真是“人成個,今非昨”、“雨送黃昏花易落”。

  朱買臣歷史上真有其人,《史記》《酷吏列傳》里有一段對他的描寫,朱買臣後來因牽連陷害大臣,被漢武帝處死。“馬前潑水”戲文和故事的版本很多,內容的真實性已無從考究,後人杜撰的成分更大一些。其實,遠在西漢之前幾百年“三從四德”的教育就已經流傳,但不知為什麼崔氏沒受到一點教化。故事本身是否有歧視婦女之嫌,本人愚鈍,尚待指教。 但現實生活中確有一些女人耐不得寂寞、耐不得貧窮、不能勤儉持家。好高鶩遠、缺乏遠見的女人也不在少數,有道是:“這山望着那山高,到那山還得把腳翹”,你怎麼就沒想到你身邊的丈夫就是“潛力股”呢?!

  這是兩千年前發生的故事,今天這樣的故事還在發生着。筆者曾經目睹一位年輕的母親,不守婦道,為滿足一時衝動的慾望,毅然決然的地離開了未成年的孩子,離開了愛她的丈夫,離開了她親手建立的溫暖的家,要去開創她的事業,去尋找她的幸福,在她將要離開孩子時,孩子並不知道媽媽要永遠離開這個家,但問了媽媽一句:“你不愛這個家嗎?”媽媽的回答是:“你不懂”!這女人要是上了邪勁是多麼的可怕,可是也註定了是多麼可悲!天要下雨,娘要改嫁,小孩子是沒有辦法的。莫!莫!莫!

  現實生活中,家庭發生這種類似的變故不在少數,但像朱買臣這樣最終出人頭地的卻是少數。生活能否幸福,並不在於能否出人頭地,而在於夫妻倆是否能同心同德,同甘共苦,這樣,才能苦盡甜來。黃梅戲《天仙配》里不是有這樣一句戲詞:“夫妻恩愛苦也甜”。是的,只有恩愛,才能以苦為甜,只有恩愛也才能抵擋“苦風凄雨”,艱辛的拉扯大自己的孩子。有這樣一句話:“三十年前,看父敬子,三十年後,看子敬父”,若干年後,當你的兒子長成頂天立地的漢子,事業有成時,那時又該多少人向你投來羨慕的眼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話並非沒一點道理,可也許不符合現代社會的潮流,但幾十年後你就會對這句話有不同的理解和體會。 “多年媳婦熬婆婆”,當白髮蒼蒼的你兒孫繞膝下時,那份喜悅、那份安詳、那種天倫之樂,豈是可以用金錢衡量的?!雖然你付出了一生的辛苦,但這時的你問心無愧!沒有付出,哪來的收穫?!

  這位年輕的母親並不懂得自己其實是生活在幸福之中,更不知生活在這種真情中是何等的彌足珍貴。 因為衡量幸福的標準是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而且,精神的滿足遠遠大於物質的滿足。有愛她的丈夫,這是千金難求,有可愛的兒子,這是無價之寶,有自己親手建立的小窩,雖是草窩,卻是溫暖的,可是她卻身在福中不知福。捨棄這麼多寶貴的,置偉大母親這一天職不顧,置母性崇高舐犢之心不顧,更不顧女人的起碼道德貞操,異想天開要去追求自己的事業,捨棄真情,去追求虛無飄渺的幻想,這種追求的結果是可想而知的,但她卻說孩子“不懂”。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草窩,當她在金窩、銀窩裡感到徹骨寒冷時,再想回到溫暖的草窩已是不可能的了!更何況你也未必追求到金窩、銀窩,只怕是已經掉進苦海,跳進火坑。你在做這種可恥的決定時,是否想到你年邁慈善的父母,你怎樣向他們解釋,你的兒子一天天長大成人,你將來如何向他解釋你要棄他而去的這種決定。“一懷愁緒,幾年離索”,等到她明白過來時為時已晚,若干年後,這位母親在兒子面前“撕心裂肺”般的痛哭,你的兒子接納你,這說明他有仁孝之心,是你的造化,他如果不接納你,這是你咎由自取,怨不得孩子。背負着沉重十字架,要用終生的懺悔來贖罪,“咽淚裝歡”的日子只能自己去面對,錯!錯!錯!

  按現代人對性科學的研究和理解,崔氏之所以要離開朱買臣,其原因不僅僅是生活拮据,很可能性生活不和諧,或達不到性滿足有關(僅僅是推測)。但我們是人,不是動物,生活在世上的人,不但受生理的支配,還要受到鄉規民約、道德規範的約束,當然還有法律的約束。不顧道德,不要情操,這種人是被嗤之以鼻的,是沒有任何理由為自己辯護的。有人說過這樣的話:“歷史驚人的相似”,但歷史不是簡單的重複,兩千年前發生的事,現在還在發生着,我相信再過兩千年,類似的悲劇還會發生。心情浮躁的女人唯利是圖、見利忘義,守不住純真的恬淡,對外界一點微小的誘惑就背信棄義。兩人的世界,多年的那份“情”,多年那份“義”是多麼不值一分錢!話又說回來,即然你不講這分“情和義”,別人何必又在這“情和義”上面多費紙墨?!

  20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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