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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這土地_1100字

分類:初三作文  字數:1100字  編輯:得得9

  再次回到家鄉時,鄰居張大爺已經去世多年了,兒時他給我那一碗自己擱了三擱都沒捨得吃的米飯時的樣子還歷歷在目,轉眼間我已離開這片叫做“家鄉”的土地已十一年之久了。踏着堅實的土地,心中有千萬說不清道不明的思緒,想傾訴一下,卻又不知從何說起。

  回到家,見到母親,她的鬢角添了不知多少根銀絲,又不知父親平日里叼的那個大煙袋換了多少煙草。聽母親說,村頭那棵為不知多少代人遮過蔭的大槐樹大約在前年被砍掉了。原因呢?原因是它阻擋了我回家時走的那條大路的修建。

  吃過飯,出門去轉轉,看見那條平坦的公路,心裡忽然像打翻了醋罈子,有些泛酸。林大嫂看到我晃晃悠悠的身影,放下手中的活,跟我打招呼,她咧開嘴露出一排大黃牙,笑:“大學生回家探親了,鄉下是不比城裡好,住的可還舒服?”我尷尬地對笑一下,慌忙走開了。沒錯,城市比起這個不起眼的小山村,實在是好太多了。可是,當我為生計輾轉流浪於大城市某個角落時,為什麼會突然想起了這個古老而陳舊的家鄉呢?

  穿過小樹林,走近童年我和陳二皮的“秘密基地”,那裡又長出了許多雜草,將洞口輕輕覆住,看似很多年沒人進去了。所謂“秘密基地”,其實一點也不秘密,只不過是一個大人們不常去的長滿雜草的山洞。而最初,那是陳二皮一個人的地盤,我是在一次玩捉迷藏的時候不小心闖進去的,陳二皮在裡面藏着時聽到我的聲音,當場就給嚇哭了。再後來,那裡就成了我們倆的地盤。

  陳二皮的大名我早已經忘了,只記得他是小時候和我一起光着屁股混的發小,到小學四年級之前,我們一直都是一班,只是後來他爸爸好像發了一筆大財,舉家搬遷去了北京,聽母親說,自那時,他就再也沒有回來過。在北京流浪的陳二皮,還記得他土生土長的家鄉嗎?還記得那個家鄉里跟他一起長大的發小和他的“秘密基地”嗎?

  帶着一種淡淡的愁緒,在家鄉住了大約三十天,就要回到城市繼續奔波了,我走那天,父親叼着他的大煙袋,拍着我的肩膀,操着一口流利的方言,跟我說了那樣一句話,字字敲上我的心頭,也讓我總算看清了那淡淡的愁緒。

  父親說:“孩子,大城市裡難,那就回家吧!別太操勞了自己。”

  家是什麼?是一個累了,隨時都能鑽進去休息的地方;家鄉是什麼?就是每個人心中最熟悉,最老土的鄉下。每一個人無論離開了多久,離開了多遠,都會回到的那個地方,就是家鄉。而那種淡淡的愁緒,是我對家鄉的一切感情,是每一個遊子對家鄉的一切感情,那種感情,有一個好聽的名字,叫做“愛”。

  我離鄉后不久,在城市裡收到父親的來信,上面說:陳二皮回來了,他升了大官,還把村子里從上到下翻修了一遍,包括那個“秘密基地”,也比從前光彩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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