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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青春的年紀_1000字

分類:初一作文  字數:1000字  編輯:小景

  她說我太逞強了。我默認這個觀點,連一滴眼淚掉下來都要拚命擦掉只是為了不讓人看見自己的懦弱,這樣,的確是個逞強的人。我是喜歡黑色的,一抹瑕疵都沒有的黑色,很美,很神秘。我跟她說,她還罵我是傻瓜。我想,她不懂我的世界是怎麼樣的。

  進了初中,一下子都變了。生活、學習、情感,什麼都變了。我想抓住曾經的天真,可是它只是離我越來越遠,完全不理會我的喊叫,最後只能是看着它的背影學會堅強。媽媽說我沒有了曾經的純真,竟然連她也看出來了。我只能苦笑,人註定是要學會成長的。記得我在日記里寫了一句話:沒有翅膀的天使,怎麼飛翔;沒有眼淚的成長,怎麼堅強。這句話被我放在心裡好一段日子,我將它銘記。畢竟它讓我明白了些許道理。

  我不明白古人發明“朋友”這兩個字幹嗎用的。我的朋友,無非是為了我的成績,利用我,幫助她們踏上紅地毯而已。我都知道。Q吧里說有這樣一句話,朋友就像是被子,說好聽點是取暖,可無非是利用。我以前是不同意的,後來漸漸明白,的確是這樣的。在忍受朋友的一次次拋棄之後,我只能用“無所謂”這三個字來解釋我的悲哀和無奈。可日子長了,突然發現她們原來根本就不算是我的朋友。又自嘲了一番自己,曾經為她們哭得那麼傷心,現在知道了不是朋友,又加深了一層悲哀罷了。

  一直都認為我是一個信仰文字的孩子,用文字來詮釋出我的感情。我認為這樣比兩個人面對面好得多,至少不會有那樣的尷尬。我喜歡用句號來結束這句話,而不是用逗號。因為句號有一種完美的感覺,而逗號確是意猶未盡的。我不想再次享受那被拋棄的寂寞感覺。

  心裡在問自己,幸福是什麼。以前說:有很好的生活就是幸福。拿以前的話來換現在的想法我覺得那是很幼稚的。現在我對幸福的定義是:有朋友陪在我身邊就是幸福,哪怕只有一個也好。很好的生活並不能取代心裡那空洞的寂寞,有的只是物質上的滿足而達不到心靈的需求,對自己毫無幫助。

  不知道自己是從什麼時候喜歡寫心情日記的,只記得那是內心有一種渴望,把自己想說的東西全部都記到裡面去,然後找一個不為人知的地方把它藏起來。這種感覺,很刺激。寫完了日記本后,從頭來一個字一個標點地看,會覺得當時為什麼會這樣想,那是一種很不一樣的感覺。

  這個青春到何時結束,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應該把我所經歷過的事情用文字記錄下來,到青春末了,拿出來一看,當時自己的想法有多幼稚,有多與眾不同。這就是我這個青春年紀的目的,就這麼簡單而已。這個年紀的孩子一般都是早熟的,因為某種刺激而激發的自己的早熟思維,將進一步進行下去。或許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吧,無所謂了。總之,我認為,我這個青春年紀,應該是精彩的,不管它隱藏着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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