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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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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標籤:小學班主任 小學數學 小學語文 小學數學教師五項修鍊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2011年11月8日修改)

  按照《明光市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精神,遵循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和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了《明光市司巷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方案》於2010年12月17日全體教師討論通過,2011年11月8日教代會修改,旨在進一步深化我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增強學校內部活力,充分調動全體教師工作的積極性。

  一、考核內容和分配原則

  1、考勤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考勤津貼主要體現學校對教職工出勤率的考核情況。

  2、班主任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班主任津貼的目的是為了加強班集體建設與管理,根據教師所承擔的工作量,享受不同的津貼補助。

  3、學校常規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學校常規管理工作考核內容包括:教職工精神文明建設,學校安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及環境愛護等各方面。

  4、教育教學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教育教學管理分兩部分考核,各佔50%。一是教學常規管理考核,二是教學質量考核。

  5、教科研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教科研津貼主要是用於教師參與教研活動,撰寫教學論文,參與各學科教研或競賽成果的獎勵。

  6、工作量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工作量津貼主要體現教職工多勞多得的原則。工作量津貼分兩部分考核,一是全員教師基本工作量考核津貼(佔70%),另一部分是教師超工作量考核(佔30%)。

  校長津貼。由教育局根據校長的績效考核結果,統籌發放。

  村小學與中心校分開考核。

  二、實施對象:我校在編在崗教師。

  三、實施細則。見附件1、2、3、4、5、6。

  四、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新永

  副組長:王廣增

  成 員:魏文杭 羅炳家 李新坦 陳美 丁井君 李俊光 李新平 李長信 張紅芳

  附件1:

  明光市司巷小學教師考勤考核細則

  (滿分200分)

  學年初個人考勤均為200分,每月考核一次。個人考勤津貼=學校考勤總津貼÷考勤人總分數×個人考勤分數。

  1、教師考勤實行坐班制,有事需請假。一天內由教導主任審批,二天內由分管副校長審批,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一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因曠課造成不良影響或安全事故加扣5-10分,事假一天扣4分,病假一天扣1分,住院每天扣0.5分,代簽到每次雙方各扣10分,特殊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和住院均需鄉鎮及以上醫院證明。

  3、遲到、早退及上課遲到、中途離堂、提前離堂,每次扣1分。提前離校,除指紋簽離外,還需紙質簽離。忘記簽到或簽離的,按照遲到或早退的2倍扣分。

  4、教師政治業務學習、教研活動、各類會議、升旗儀式、集會、課間操、臨時性的統一活動等,無故缺席者每次扣4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遲到每次扣0.5分。

  5、婚假、產假、喪假等以相關規定時間為限,超過的天數按正常請假論。

  6、教師一般事假需安排好課程,履行請假手續後方可離開。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准,私自調課視為有課方曠課。

  7、個人分值扣完為止,不記負分,每月摺合事假超過10天或病假15天或曠工1天,當月考勤考核為0分。

  8、全學期事假累計30天或曠工累計3天,當年不予職評,不予年度考核。

  附件2:

  明光市司巷小學班主任工作考核細則

  (滿分100分)

  班主任工作考核滿分100分,常規工作佔70%,中心工作佔30%。每學期班主任津貼=學校班主任總津貼數÷全校班主任總得分數×各班主任考核分數。

  一、常規工作考核內容與辦法

  1、教室衛生(10分):地面乾淨4分,牆面乾淨整潔2分,黑板乾淨2分,洒水掃地2分,教室內每有一片紙屑或垃圾扣1分。

  2、衛生區管理(10分):地面整潔5分,及時清掃5分,每有一片紙屑或垃圾扣1分。

  3、門窗管理 (10分):門乾淨2分,窗乾淨2分,及時關窗2分,及時鎖門2分,門窗無刻劃、無亂畫2分。

  4、電器管理 (5分):要節約用電,不及時關閉電器,每次扣1分。

  5、桌凳管理(5分):課桌凳無破損、無刻畫2分, 擺放整齊2分, 離位歸凳1分。課桌凳上每有一處刻劃、刻畫扣1分。

  6、班級布置(10分):班級布置得體2分,三表、四簿、兩委上牆2分,板報及時更新2分,內容充實4分。

  7、物品擺放(5分):物品擺放適當位置2分,擺放有序3分。

  8、兩操管理(10分):課間操快、靜、齊2分,動作規範3分;做眼保操保持安靜2分,姿勢正確3分。

  9、安全管理(10分):安全教育2分,按交通規則行走2分,不做危險遊戲2分,不帶危險玩具2分,安全防範2分。上述情況有一例扣1分,出現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可記負分。

  10、文明禮貌教育(10分):儀容、着裝整潔2分,說話文明、懂禮貌、舉止大方2分,講究衛生2分,班級公約2分,班風好2分。有亂丟紙屑、垃圾及上述不文明現象的每人每次扣1分,可記負分。

  11、文書資料(10分):家訪記錄2分,班隊會記錄2分,班主任手冊2分,轉差培優跟蹤2分,計劃總結2分。

  12、班級特色(限10分):班級出現好人好事或公益活動積極有效參加的等,每人每次加1分;班級管理有獨到之處並取得良好效果適當加分。

  二、中心工作根據具體工作內容和完成情況予以考核加分。

  三、不任班主任的村校長及中心校領導班子成員本項考核取班主任的平均分。

  附件3:

  明光市司巷小學學校常規管理工作考核細則

  (滿分150分)

  學校常規管理工作包括教師精神文明建設、學校安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環境愛護等各方面。學期初個人常規管理分值為150分,個人學校常規管理考核津貼=學校常規管理考核總津貼÷教師常規管理考核總得分×個人得分數。

  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對教師的常規管理工作進行考核,有下列行為者予以扣分。

  1、升旗儀式、集會、兩操不及時到位者或者到位不負責任者每次扣2分。升旗和課間操全體教師參加,眼保操由課任教師負責。

  2、不承擔組織分配的任務,不服從工作調動以及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每次扣5分。

  3、體罰、侮辱學生的,每次扣2分。

  4、課堂上、值班期間出現教學事故,如上班前飲酒,課上接打手機、抽煙,中途離堂,坐着上課等,每次扣2分;出現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責任事故的,視情節扣5-10分。

  5、違規補課、有償家教、亂訂資料等,每次扣2分。 6、所管理的公物,人為受到損壞者,每次扣2-10分。

  7、違反明光市教育局《教師隊伍管理若干規定》的,視情節扣5-20分。

  8、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有失教師形象者,視情節扣5-30分。

  9、教師應按時上下班。否則,按附件1的扣分標準再扣一次。提前下班離校簽離次數多的前3名教師,不得評為先進、模範、優秀等榮譽稱號,並作為政治思想表現的重要依據。

  附件4:

  明光市司巷小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考核細則

  (滿分300分)

  教育教學管理考核分教學常規管理考核和教學質量考核,實行計分制,各佔50%。個人教育教學管理考核津貼=學校教育教學管理考核總津貼÷教師教育教學考核總得分×個人得分數。

  教學常規管理考核(150分)

  一、備課(25分)。

  1、制定教學計劃(1-5分)。

  2、加強集體備課,每單元或章節堅持一次集體備課(2分)。

  3、教案編寫(12分)。教學目標明確,準確把握重難點、疑點和關鍵點;教學方法講究技巧,體現巧、妙、趣、活、新;精心設計教學過程;板書設計簡明扼要,形式靈活,有針對性。教案每缺一節扣1分;教案內容、質量7-10分,教案項目填寫0.5-2分。

  4、教學反思(6分)。教學反思要結合教學實際,針對自己的實踐、創新、遺漏待補等情況進行反思,記錄自己的教學得失。反思次數2分,內容、質量1-4分。

  二、上課(35分)

  1、上課鈴響前到達教室門口,檢查學生課前準備情況(4分)。

  2、遵守教師行為規範,衣着整潔,儀錶端莊,教態自然,舉止大方,態度和藹,精神飽滿,講普通話,語速適當,不帶個人情緒,站立講課。學生自學或做作業時,巡迴指導,上課不做與教學無關的事,不說與教學無關的話(5分)。

  3、教學思想端正,尊重學生的人格(4分)。

  4、保證上課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拖堂,上課期間不接待客人(5分)。以上情況每次扣1分,可記負分。

  5、講授知識正確,不模稜兩可,不含糊不清(4分)。

  6、帶備課本上堂(4分)。使用舊教案或無教案上堂,一次扣1分。

  7、具有教育智慧,能夠機智地處理課堂上的偶發事件,靈活地調控課堂(4分)。

  8、具有較高的教學基本功,語言準確、生動,有啟發性、激勵性(3分);板書規範、清晰、整齊、有條理(2分)。

  三、作業(30分)

  1、作業布置與簿本的使用(5分)。作業精心設計,要求明確,布置清楚,簿本使用規範。

  2、作業量(10分)。語文每課不少於兩次,數學、英語每節課必須有作業,常識課酌情布置作業,作文每兩周一次(每學期不少於8篇),基礎訓練每課一次。格式要求按《明光市小學作業規範化管理基本要求》執行。作業布置每少一次扣0.5分,作文少布置一次扣2分,可計負分。

  3、作業批改(15分)。一律用紅筆,批改及時、認真,評價恰當,使用激勵性、啟發性、指導性批語,關注學生良好習慣的培養。批改標誌規範、端正、清楚、正確,字體為楷書或行楷。作業批改使用百分制,全收全批。批改質量9-15分,少批一次扣1分,作文少批一次扣2分,批改不及時一次扣0.5分,批錯一次扣0.5分,可計負分。

  四、單元檢測(20分)

  1、語、數、英學科每單元進行檢測(10分)

  2、及時批閱、講評、反饋,並能從卷面成績、答題正誤等方面分析教與學情況,及時改進教學措施,形成檢測小結(10分)。

  五、輔導(20分)

  1、制訂學困生輔導計劃,建立學生檔案,措施落實到位(8分)。

  2、對於因病因事請假而誤課的學生,及時予以補課輔導(8分)。

  3、取得家長配合,向家長介紹正確的教育方法和輔導方法,共同關注孩子的成長(4分)

  六、課外活動(10分)

  1、認真組織課外活動,不放任自流(2分)。

  2、按課外活動計劃規定的內容組織學生進行有序活動。(2分)。

  3、積极參加學校組織的全校性課外活動(2分)。

  4、課外活動有計劃、有步驟、有落實(4分)。

  七、工作計劃、總結(10分)。

  學期初制訂各種計劃,期末寫好各類工作總結並按時上交。包括教學工作計劃總結、班主任工作計劃總結、教研組工作計劃總結、課題研究總結性論文或實驗報告總結等。少一樣扣1分,扣完為止。

  教學質量考核細則(150分)

  一、中心校組織的語數英期末檢測考核辦法

  1、平均分考核:所任學科平均分本校第一名的教師記100分,以後名次的教師平均分每低於第一名1分,則少記3分,不記負分。村小班級(低於標準班級人數)平均分大於或等於第一名的,記100分;每低於第一名1分,則少記3分,不記負分。

  2、合格率考核:所任學科合格率本校第一名的教師記35分,以後名次的教師,合格率每低於第一名1個百分點,則少記2分,不記負分。村小班級(低於標準班級人數)合格率大於或等於第一名的,記35分;每低於第一名1個百分點,則少記2分,不記負分。合格分數為60分。

  3、優秀率考核:所任學科優秀率本校第一名的教師記15分,以後名次的教師,優秀率每低於第一名1個百分點,則少記1分,不記負分。村小班級(低於標準班級人數)優秀率大於或等於第一名的,記15分;每低於第一名1個百分點,則少記1分,不記負分。優秀分數:一、二、三年級90分,四、五、六年級85分。

  4、班級超員考核:每超過標準班級人數一人,另加記0.5分,低於不扣分。標準班級人數=學生總人數÷總班級數。

  5、台階獎考核:分會內,所任學科人均分每提高一個名次另加記15分,降低一個名次扣5分。

  平均分名次和上學年末相比,分會內分別保持前10名的,第一名加100分,2-10名的按5分遞減后加記;前10名中下降3個名次以內的加30分。期末檢測升至分會1-10名的,第一名加記80分,2-10名的按5分遞減后加記。

  起始年級或英語學科年級人均分位於分會6所學校前5名的,第一名基礎分為100分,以後名次按20分遞減後為基礎分。班級人均分第一名的記基礎分,以後名次再按5分遞減後記基礎分。高於或低於年級人均分的班級科目,每人均分在基礎分上另加或減3分。本款與第二款不重複獎勵。

  低於標準班級人數的台階獎按其人數占標準班級人數的比例加、減分。

  6、任多門主課考核:任一門以上主課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取各門考核的平均分值,達到標準班級人數的每門按15分累加,低於標準班級人數的每門按10分累加。

  二、語數英其他形式檢測考核辦法

  中心校組織1-6年級的平時檢測及分會、教育局組織的其他形式檢測按中心校組織的期末檢測考核細則標準執行。

  學年末統考中,達到以下條件之一者,學校組織外出教育考察一次。1、個人分會排名上升10個(含)名次以上的;2、個人名次首次升至分會前五名或保持分會前五名且下降名次不超過1個的;3、人均分和市均分的差值與上學年末比,提高5分(含)以上的。

  個別年級檢測的不納入績效考核方案,學校予以適當的獎勵。

  三、幼兒園、學前班考核辦法

  幼兒園、學前班教師在學校不統一檢測的情況下,教學質量考核分值取一年級教師的平均分。 四、專職常識藝體科教師及領導班子考核辦法

  專職常識藝體科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分值取全體教師平均分的80%,不任主課的領導班子成員教學質量考核分值取前20名教師的平均分。

  五、三-六年級英語教師考核辦法

  三-六年級英語教師視為代多門主課;四-六年級期末檢測年級人均分分會名次與上學年度末相比,保持的取全體教師的平均分,同時享受本“教學質量考核細則”第一條第4、5、6款考核。中心校組織的平時檢測按本“教學質量考核細則”第一條考核。

  六、教學質量考核分值分配

  期末檢測分值占教學質量考核總分值的70%,平時檢測占教學質量考核總分值的30%。

  附件5:

  明光市司巷小學教師教科研考核細則

  (滿分50分)

  1、教師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研論文評選、自製教具、手工製作、教師基本功等獲教研分會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記8分、4分、2分。明光市局級的2倍記分,滁州市級的3倍記分,依此類推。同項活動取最高級別,不重複記分。

  2、教師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教壇新星、優質課等評選獲教研分會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記15分、10分、5分。明光市局級的2倍記分,滁州市級的3倍記分,依此類推。同項活動取最高級別,不重複記分。

  3、輔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語數英除外)獲教研分會一、二、三等獎的,每有一人分別記5分、3分、1分;明光市局級2倍記分;滁州市級3倍記分。

  4、積极參加學校安排的各類教研活動,如研討課、示範課、彙報課、展示課等並能積極發言,做好記錄,記20分。無故不參加者,每次扣1分。

  5、教師根據所教學科,每學期寫出一篇相關的學術論文或實驗總結並及時上交的,記10分。

  6、骨幹教師要積極探索,搞好專題研究,認真總結,在學校開展專題講座或代表學校參加各級各類學術講座的,一次加4分。

  所參加的各類教科研活動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加分憑證書和通報,同一材料,以最高分計算,不累計加分,所有材料必須是本學期的,各項加分不超過50分。

  附件6:

  明光市司巷小學教師工作量考核細則

  (滿分200分)

  教師工作量考核分為兩部分,基本工本量考核和超工作量考核。基本工本量考核佔70%,超工作量考核30%。每學期教師工作量津貼=學校教師工作量總津貼數÷全校教師總得分數×個人考核分數。

  一、基本工作量考核

  教師達到標準周工作量的記140分。

  教師標準周工作量=學校周總課時數÷任課教師總人數。

  二、超工作量考核

  1、超標準周工作量且達到標準班級人數的,每節另加記1分,低於標準班級人數的,每節另加記0.5分。

  2、因公差及特殊事假代課的,每課時加1.5分。

  3、任一門主科以上且達到標準班級人數的,每門按15分累加,低於標準班級人數的,每門按10分累加。

  4、臨時性的統一加班及統一安排的集體工作,根據任務輕重緩急由校長室臨時決定,按每天記6分的標準加分。

  三、領導班子工作量考核

  領導班子工作量取前20名教師工作量的平均數。

  司巷中心小學

  201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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