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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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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 標籤: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找工作 工作經驗 銷售工作

  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一)

  為維護校園安全,根據縣公安局、縣綜治辦、縣教育局關於20**年在全縣中小學幼兒園開展“護校安園”行動工作的統一部署,經研究決定,根據我鎮實際,從20**年4月至20**年1月底,在我鎮“兩園兩校”組織開展“護校安園”行動,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組織開展“護校安園”行動,全面強化“兩園兩校”各項安全管理措施,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着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實現“四個提升”,即“進一步提升校園自身安全防範能力,進一步提升校園周邊治安防控能力,進一步提升校園安全工作水平,進一步提升各部門工作協作水平”,嚴防涉校涉生惡性案事件的發生,切實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

  二、工作措施

  城關派出所、城東小學、城西小學、城東幼兒園、城西幼兒園要結合各自實際,緊緊圍繞“進一步強化社會各方力量組織動員、進一步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進一步強化校園‘三防’建設、進一步強化高危人員管控、進一步強化校園周邊巡控”等“五個強化”重點措施,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園安全各項工作。

  (一)進一步強化社會各方力量組織動員,全面形成校園安全管理合力。要在鎮黨委、政府領導下,堅持專群結合、依靠群眾,廣泛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參與。要充分發揮綜治(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指導和督促學校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每所校園周邊的鄰近單位、住戶、商業攤點、店鋪組建護校安全員,並在校園周邊有條件的商戶、營業網點、居民戶安裝一鍵報警裝置,遇有突發情況立即報警,齊心協力迅速做好應對處置。要推動建立專兼職護校隊伍,城區要組織發動黨員幹部、退休職工、學生家長、治安志願者建立護校工作機制,實現每所校園及周邊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要加大校園特的投入力度,落實經費、裝備等各項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強與工商、城管、衛生等部門的協作,加強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凈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二)進一步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及時堵塞校園安全漏洞。要以“查問題、找隱患、促整改”為重點,建立經常性的隱患排查機制。對“兩園兩校”內部保衛力量、守衛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範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對校園周邊的黑網吧、“黃賭毒”等治安亂點及時進行清查。對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立即落實整改責任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跟蹤落實整改情況;對周邊存在的治安亂點,要限期進行整治解決;對存在的重大隱患、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並報告鎮黨委、政府。

  (三)進一步強化“三防”建設,着力築牢校園安全屏障。一要全面加強人防建設。要按照省公安廳、省綜治辦“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防控網建沒的意見》的要求,指導“兩園兩校”配備門衛和年富力強的治安保衛人員及保安員,配齊安全叉(鋼叉)、橡膠棍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校園保安員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務條例>要求,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二要推動技防設施建設。要按照《省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要求,督促指導校園配備重點部位視頻監控和一鍵式報警設施,並落實專人值守。校園視頻監控要確保接入轄區派出所和教育部門視頻監控平台,並保證正常運行。完善校園視頻巡查工作機制,及時調度、動態掌握校園安全防範工作情況。三要全面加固物防設施。進一步加強物防設施建設,確保校門、圍牆及重點部位物防設施符合安全要求,確保校園各項封閉管理措施到位。對尚未實現封閉式管理的校園,要積極向鎮黨委政府提出解決方案,同時採取臨時防範措施,確保安全。

  (四)進一步強化高危人員管控,切實降低校園安全風險。要在鎮黨委、政府領導下,結合正在開展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加強各類涉校涉生矛盾糾紛的排查工作。涉及校園內師生的,要指定專人會同學校等有關部門做好疏導、化解工作;屬於校園資產、勞資糾紛等方面的,要督促學校、幼兒園及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協調解決。對因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揚言報復的人員,要進行談話教育,並落實必要的穩控措施,嚴防其鋌而走險。要加強對校園周邊地區因生活無着、債務纏身等可能實施個人極端行為人員,以及長期在社會上遊盪的閑散人員的摸排工作,納入工作視線,及時掌握其動態軌跡,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等工作。要針對季節變化特點,不斷強化校園周邊地區肇事肇禍及潛在暴力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實掌握其現實狀況,會同衛生、民政等部門及社區、家庭等做好治療、管控工作,嚴防其滋事肇禍。

  (五)進一步強化周邊巡控,不斷織密校園安全網絡。要持續推進校園“護學崗”建設,結合綜合警務改革,將校園及周邊納入網格化巡邏的必巡點,加大巡邏防控力度,在上放學等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組織警力或輔警維持交通秩序。對校園及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要進行嚴格盤查;對正在實施危害師生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時採取有力措施,果斷處置。要充分依託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指導護校志願人員開展校園門口值守及周邊巡查,注意發現學生上放學期間出現的可疑情況、人員,並及時報告、報警,協助處置各類涉校涉生突發事件。督促“兩園兩校”成立教師護導隊,上放學重點時段在校門口對學生進行引導幫助。

  三、工作機制

  (一)協作配合機制。要建立健全協調聯動、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護校安園”工作。要定期溝通交流工作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共同會商制定工作措施,適時聯合召開推進會,進一步鞏固成效,開創工作新局面。

  (二)檢查考核機制。鎮綜治辦、城關派出所、中心校、交通、安監、村建、團委、婦聯、消防等部門不定期組織開展校園安全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三)責任追究機制。要明確工作責任,嚴肅問責追究,促進校園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對因校園周邊地區治安秩序長期混亂、案件頻發以及重點人漏管失控,導致發生涉校涉生重大惡性案件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因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實或者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涉生重大惡性案件事故的,要嚴肅追究學校負責人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部署。為全面統籌推進“護校安園”行動開展,成立了由鎮長任組長,分管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分管教育紀委書記、分管交通的組織委員、派出所所長良、中心校校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鎮綜治辦,全力推動抓好“護校安園”行動組織、協調、督辦、落實等工作。

  (二)明確職責任務。鎮綜治辦協調組織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巡邏和居校聯防等工作,組織實施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考核。城關派出所要及時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糾紛,協調做好化解、穩控等工作;加大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清理整治力度,加強對校園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指導;嚴密校園周邊地區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員管控,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校涉生違法犯罪活動。城東小學、城西小學、城東幼兒園、城西幼兒園要加大對校園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強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和隱患排查整改,督促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

  (三)規範信息報送。城關派出所、城東小學、城西小學、城東幼兒園、城西幼兒園要確定專人負責行動期間的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溝通工作情況,確保數據翔實、準確,按時完成上報工作。同時,要充分藉助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全方位宣傳此次“護校安園”行動,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員參與的良好氛圍。行動期間,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經驗、做法,認真填報《201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附后),分別於每月9日、23日前報至鎮“護校安園”專項行動辦公室(鎮綜治辦)。《統計表》中的“打擊違法犯罪”、“督導問責”、“防範案事件”要附上每起案事件的具體情況,每月工作情況請於每月23日前上報,工作總結請於20**年1月10日前上報,涉校涉生案事件請及時報告。

  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二)

  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嚴厲打擊涉校涉園違法犯罪活動,全力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按照省公安廳、省綜治辦、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市綜治辦、市教育局決定,自即日起至20**年1月底,在全市範圍內繼續開展“護校安園”行動。

  一、目標任務

  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進一步固化健全校園安全長效管理機制,着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全面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校園安全督導檢查機制”等五項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堅決遏制發生影響惡劣的校園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實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確保全市校園持續安全穩定。

  二、職責分工

  各級教育、綜治、公安部門要在準確定位職責分工的基礎上,建立協調聯動、密切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護校安園”工作。教育部門作為中小學、幼兒園的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主動爭取黨委、政府對校園安全工作的重視和支持,積極協調地方財政等部門,加大對校園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指導督促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嚴格落實內部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加強校園內部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改,督促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確保各項內部防範指標的完成。綜治部門要協調組織群防群治力量,建立城市校園護校志願者隊伍和鄉鎮農村校園村校聯防隊伍開展對校園巡防;對尚未批准登記註冊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以及各類課外班、託管班,督促主辦方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會同教育、公安部門協調當地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擔負起安全管理責任;組織實施校園安全工作綜合治理考核。公安機關要依法落實公共安全監管責任,會同教育部門督導學校幼兒園加強校園內部安全保衛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及時排查涉校涉園矛盾糾紛,協調做好化解、穩控等工作;加大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整治力度,將校園周邊防控納入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周邊社會巡邏防控;嚴密校園周邊地區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員管控,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校涉園違法犯罪活動,協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事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提升校園“三防”建設水平。要切實落實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作為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條例》,按照《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落實內部安全崗位責任,完善各項內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園“三防”建設水平。一要強化校園內部保衛力量建設。指導中小學、幼兒園按照有關要求配備門衛和年富力強的治安保衛人員及保安員,配全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器械。城市校園保安標準配備率、器材配置率要達到95%以上,鄉鎮農村校園要達到80%以上。校園保安員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務條例》要求,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配備專門的值班人員和生活管理教師,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二要加快技防物防設施建設。認真貫徹實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要求》(GB/T 29315-2012),督促指導學校、幼兒園加大對校園重點部位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投入和保障,推進達標工作,積極推進校園技防系統與公安機關、教育部門視頻監控系統的聯網工作,為加強實時監控、網上巡查提供支撐。校園監控系統按有關標準驗收后,城市校園達標率、聯網率要達到80%以上,鄉鎮農村校園要在現有基礎上逐步提高;一鍵報警裝置安裝城市校園達標率達90%以上,鄉鎮農村校園要達到60%以上。要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特別是鄉鎮農村校園要加強圍牆等物防設施修建,全面實行封閉式管理。三要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校園內部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制度以及小學生、幼兒接送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禁可疑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要嚴格教師隊伍管理,加強對教職員工和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師生遵紀守法和自我防範意識。

  (二)全面強化校園內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嚴防造成現實危害。以“查問題、找隱患、促整改”為重點,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機制。對中小學、幼兒園內部保衛力量、守衛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範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特別是對安全隱患較多,防範能力薄弱的農村校園,要積極協調地方財政等部門加大投入力度,落實經費、裝備等各項安全工作保障,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強與工商、城管、衛生計生等部門的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凈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全面清查校園周邊黑網吧、“黃賭毒”等治安亂點,維護校園周邊良好的治安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並報告地方黨委、政府。

  (三)全面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織牢織密安全屏障。要繼續大力推行高峰勤務機制和“護學崗”的經驗做法,把校園周邊作為社會面防控網的重要環節,織密護校安全網,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於在控狀態。對校園及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要及時進行嚴格盤查;對正在實施危害師生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要迅速採取有力措施,果斷控制處置。要充分依託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加強校園門口值守及周邊巡查,注意發現學生上下學期間出現的可疑情況、人員,並及時報告、報警,協助處置各類涉校涉園突發事件。鄉鎮和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製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幹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範處置各類安全問題。原則上,每個城市校園要建立不少於1支的護校志願者隊伍,每個鄉鎮農村校園都要有村校聯防隊伍開展巡防。

  (四)全面強化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嚴防發生個人極端事件。要結合各地校園治安特點,全面排查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園矛盾糾紛揚言報復人員、生活無着、債務纏身等人員,逐一登記建檔,及時掌握其動態軌跡,納入工作視線,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等工作。特別對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要會同衛生計生、民政等部門及村(居)委員會、社區、家庭等做好治療、管控工作,嚴防滋事肇禍。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和社區民警的作用,深入校園及周邊地區,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對涉及校園內師生的矛盾糾紛,學校、幼兒園及上級主管部門要逐一耐心細緻做好疏導、化解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防止矛盾升級;對因涉校涉園矛盾糾紛揚言進行報復的人員,要落實必要的穩控措施,嚴防其鋌而走險。要通過網絡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揚言侵害師生安全的情況信息,及時應對查處,嚴防造成現實危害並引發示範效應。

  (五)全面強化校園安全督導檢查機制,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要進一步規範並完善校園安全工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將定期組織開展全市校園安全督導檢查;縣(市、區)綜治、公安、教育部門每學期至少開展兩次校園安全督導檢查,採取明察暗訪、抽查等多種形式,持續不斷地深入校園及周邊地區進行檢查指導,及時通報檢查情況,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完善校園安全責任制度,相關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書,嚴格履行安全責任。對因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園安全案事件或校園安全工作長期排名落後的,上級部門要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約談,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年5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和有關工作預案,細化目標和任務,確定重點和責任,明確措施和要求,並層層進行動員部署。

  (二)集中攻堅階段(20**年6月-11月)。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全面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校園安全督導檢查機制”等五項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驗收評估階段(20**年12月-20**年1月)。各縣(市、區)於20**年12月5日前完成本縣(市、區)專項行動的總結評估,對各項指標進行驗收,20**年12月25日前上報總結報告。市綜治辦、公安局、教育局要於20**年1月中旬前對各縣(市、區)開展“護校安園”行動情況進行驗收考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狠抓措施落實。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成立“護校安園”行動領導小組,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設立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協調督辦、督促檢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按照本方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推動抓好“護校安園”行動的組織、協調、督辦、落實等工作。

  (二)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級綜治、公安、教育等部門要定期交換通報校園安全信息,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和治安形勢,定期排查安全隱患和周邊突出社會治安問題,定期研究針對性工作措施,定期開展聯合督導檢查,定期進行績效考核,形成齊抓共管、各負其責共保校園安全穩定和周邊治安秩序逐年向好發展的整體合力,共同推動“護校安園”行動深入開展。要建立校園“三防”建設達標進度排名制度,確保各項指標如期完成。對未達到工作指標要求的,在通報約談的同時,由上級主管部門掛牌督辦,限期完成。

  (三)注重典型培養,強化機制建設。要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善於發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地方,要通過各種形式予以表彰獎勵;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扭轉局面。

  (四)加強檢查考核,及時報送情況。各級綜治、公安、教育部門要採取明查暗訪等方式,不間斷地組織開展市、縣兩級校園安全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教育部門要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標,並納入教育督導評估體系和綜治考核評價體系;綜治部門要根據中央綜治委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考核及“平安校園”創建考核等有關要求,統籌各部門考核項目,做好相關考核工作。公安機關要按照《全省公安機關治安系統“護校安園”專項行動檢查考核標準》(隨後下發)的要求,定期組織開展集中檢查考核,並將結果納入年終考核。

  各地要由公安機關牽頭於5月25日前,將縣(市、區)級領導機構、聯絡員名單上報“護校安園”行動辦公室(通過辦公自動化報至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一大隊)。每月30日前報送月工作情況及工作情況統計表,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隨時上報。有關工作階段性總結和工作總結報告,分別於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結束前15天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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