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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二○○五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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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二○○五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 標籤:廉政準則 兩個文明建設 反腐倡廉 萬曆十五年 黨務工作

  煤礦二○○五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 2005年是我礦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快改革發展、建設“和諧礦區”的關鍵一年。新形勢、新任務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為認真貫徹落實中紀委五次全會和集體公司及上級一系列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深入紮實地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更好地為礦區的改革發展、和諧穩定服務,結合本礦實際,特制定200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200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導思想和要求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和中國共產黨中央印發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按照中紀委五次全會、省紀委六次全會和集體公司黨風廉政建設會議的部署,緊緊圍繞企業改革發展和生產經營等中心工作,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努力取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新成效,保證我礦改革和發展奮鬥目標的實現。 二、工作任務和要求 (一)維護黨的紀律,進一步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   1、嚴格遵守“四大紀律、八項要求”,解決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領導幹部要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組織、經濟工作和群眾工作“四大紀律”,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必須認真執行中央及省委作出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尤其要嚴格遵守八項要求:(1)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2)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3)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4)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利益;(5)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6)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為親、營私舞弊;(7)艱苦奮鬥,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8)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要按照中紀委五次全會的要求,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在嚴肅執紀的同時加大組織處理力度,切實解決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對頂風違紀有以下行為的領導幹部,必須嚴肅處理: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按照組織程序一律先免職,再依據規定處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評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崗位上的要予以調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堅決撤下來。對“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嚴重失察失誤的,要嚴肅追究責任;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幹部職權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的,要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責令辭職,並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收斂錢財的,要嚴肅查處;參加賭博的,應予以免職,再依據規定處理;到國(境)外賭博的,要從嚴懲處。 2、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有關規定,並在落實、鞏固、提高上下功夫。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格遵守《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切實維護國家、社會、企業利益和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堅決反對揮霍浪費企業資材的行為。繼續認真落實中紀委三次全會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提出的“三個不得”:不得在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資本運營、產權交易過程中擅自決策或為個人和親友謀取私利;不得在招標採購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業改制和破產中損害國家和職工合法權益。凡違反規定的,要追究領導幹部的責任,據其情節給予嚴肅處理。要嚴格執行省企業工委、省委組織部制定下發的魯企[2003]6號文《關於省管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若干規定的實施辦法(試行)》。繼續認真執行新礦紀字[2004]13號文件《關於在企業改制中需要明確的幾個問題》中對領導幹部兼職、投資入股等問題所作出的規定。繼續貫徹落實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禮品登記、企業招待費向職代會報告、領導幹部履行黨風廉政責任制及向職代會報告執行廉潔自律規定等一系列制度、規定。 3、禁止領導幹部為本人或他人在企業內部報銷應由本人或他人支付的個人費用。對違反規定報銷的,要責令其退還,並視情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批准報銷的單位的有關責任人,根據情節進行處理。 各級黨組織要把領導幹部執行廉潔自律規定作為民主生活會的一項重要內容,主動開展自查自糾。紀委要協助配合組織部門加強對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要從嚴處理。 (二)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堅決查處各類違法違紀案件   1、明確案件查辦工作重點。在繼續查辦領導人員以權謀私、失職瀆職、貪污受賄、揮霍浪費、損公肥私等案件,嚴肅查處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案件的同時,當前要以企業改制重組和經營中的違紀違法案件為重點,着重查辦在企業重組改制、產權交易和經營管理活動中隱匿、侵佔、侵吞、轉移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案件;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在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資本運營、產權交易過程中違規操作,為個人或親友謀取利益的案件,以及在企業重組改制中損害企業利益和職工合法權益的案件等。 2、強化查辦案件工作措施。要注意分析研究和剖析大案要案,從中發現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行為。要嚴格依紀依法、寬嚴相濟,綜合考慮政治、經濟和社會效果,不能以經濟處罰代替黨紀政紀處理,不能以黨紀政紀處分代替刑事處罰。加大對違紀違法人員經濟處罰和追繳違紀違法款物的力度,增大腐敗行為的風險和成本,發揮經濟手段在遏制腐敗中的作用。 3、加強信訪舉報工作。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圍繞職工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開展專項舉報,充分發揮群眾信訪舉報主渠道的作用,多渠道排查案件線索,提高成案率。要提倡和鼓勵實名舉報,切實維護和保障舉報人的合法權利,嚴肅查處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對誣告陷害的要追究責任。整合信訪資源,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建立切實有效的信訪處理機制和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妥善處理重複訪、越級訪等問題。 4、堅持黨委、行政對查辦案件的統一領導。按照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要求,實行領導包案責任制,大要案做到黨政主要領導親自包案,紀委主要領導要總攬辦案全局,大案要親自過問把關。繼續實行“五定一包”辦案責任制,定領導,定人員,定時限,定責任,定方案,一包到底。各級黨政組織要繼續支持紀檢監察組織大膽履行辦案責任制,從人力、財力、物力諸方面保證辦案工作的需要。 5、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堅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條例》等黨紀政紀條規辦案,嚴格執行“二十四字”辦案方針,嚴格遵守辦案程序和工作制度。要抓好處分決定的落實工作,絕不能出現處分決定不裝入檔案、該降工資的不降、受處分期間不該提拔的提拔等問題的出現和發生。凡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防止和克服辦案周期過長、查而不處的現象,該結案的要及時結案,年底結案率要達到95%以上。 (三) 大力開展執法效能監察,維護企業和職工利益 一是突出監察抓重點。從生產經營管理的薄弱環節和易發生腐敗的關鍵部位入手,進行執法效能監察。首先,抓住關鍵環節、關鍵部位,開展效能執法監察。重點抓住生產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工程項目招投標和幹部招聘、在建項目管理、產品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等關鍵環節,完善制度,優化管理。其次,抓住職工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執法效能監察,為優化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環境提供保證。 二是選題立項抓要害。第一,對各領域收費情況進行立項檢查,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第二,對職工收入分配及區(隊、班)務公開情況進行檢查,治理和糾正侵害職工利益、公款私存、揮霍浪費等不正之風,看好職工的“錢袋子”。第三,對承包單位領導收入情況進行檢查,看其收入是否符合集團公司有關要求。第四,圍繞罰沒款項進行檢查。看罰款是否合理,罰款手續是否完備,罰沒款的使用是否合法,以規範罰款行為,杜絕亂罰款的現象。第五,抓好黨的安全生產方針的監督檢查。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事故的調查處理,特別是對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要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安全生產工作有關文件規定從嚴查處。 三是糾建並舉抓落實。要不斷規範執法效能監察的程序並建立相應的制度,對檢查出的問題,要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積極研究治理對策,制定措施,完善制度,推進企業加快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操作程序及監督體系。要把執法效能監察與案件查處結合起來,通過開展執法效能監察,善於從中發現案件線索,進一步拓展案源,深挖違紀線索,促進案查工作。同時要把執法效能監察與加強管理、源頭治本緊密結合,達到提升管理水平和促進源頭治理、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四是協調配合抓機制。建立企業負責人領導,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實施協調,業務部門密切配合,職工群眾積极參与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紀檢監察部門作為主管和協調部門要擔負起牽頭的責任,積極主動地搞好調查研究,提出立項建議,制定實施方案,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建立執法效能監察協調配合機制。 (四)繼續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按照中央和上級紀委的要求,要以對權力的制約、資金的監控和幹部任用的監督為重點,推進體制、機制、制度改革,加強監督制約。 1、繼續全面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嚴肅財經紀律,落實財務制度,認真執行有關資金管理的辦法,執紀執法單位和實行有償服務收費單位的罰款、收費,必須開具發票,及時上交財務。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嚴禁坐收坐支、截留、挪用、在外部銀行私自開設帳戶、私自背書轉讓承兌匯票。對發生違規行為的,必須嚴肅查處。 2、加強對選拔任用幹部的監督。積極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推行和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制度,建立管理人員能上能下的機制。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委出台的幹部任用工作制度和規定,注意把好乾部的廉潔自律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關於對違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行為的處理規定”,加大對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和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的力度。 (五)認真貫徹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 要以加強對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為重點,嚴格執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監督條例》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黨委要加強對黨內監督工作的領導。第一,要建立“三個監督”機制:(1)黨內監督。堅持民主集中制決策制度;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每年定期進行黨員民主評議;建立紀委書記同基層黨政負責人廉政交流談話制度;建立紀檢人員聯繫和廉政巡視制;建立領導幹部任前、任中、任后“三個三機制”:即任職前進行廉政談話、廉政宣誓、廉政承諾;任中進行廉政培訓、廉政述職、廉政評議;任後進行廉政審計、廉政總結、廉政考核,實現全過程監督。建立領導幹部“一檔、四書”制度,即:幹部廉潔勤政檔案,包括幹部業績記錄、幹部懲戒記錄;提醒書、警告書、誡免書、整改書,並定期地對落實廉政規定情況進行督查,對嚴重違反規定的,及時進行查處。要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搞好對領導班子成員的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對領導幹部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考察,把住廉潔自律關口。要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黨內監督檢查,保證監督質量。(2)群眾監督。堅持廠務、區務、班務公開;建立廉政意見箱;開設廉政監督熱線電話;堅持職代會民主評議幹部制度;建立職工代表巡視制度。(3)輿論監督。包括利用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開設廉政專題;設立廉政專欄進行監督。第二,建立工作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對職責內、工作中,責任心不強、辦事拖拉、推諉塞責、失時誤事,及利用職權吃、拿、卡、要、報的行為,嚴肅查處,追究責任。第三,突出監督重點。在監督對象上,要重點加強對掌管人、財、物實權單位和部門工作人員,特別是副科區級以上領導幹部的監督,以防止濫用權力,以權謀私。在監督內容上,要加強對黨員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政組織決議、決定及遵守和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的監督;要加強對黨員幹部特別是副科區級以上領導幹部正確運用和行使權力的監督;要加強對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遵守和維護民主集中制原則的監督。努力做到領導幹部的權力行使到哪裡,監督就實施到哪裡,把監督落到實處。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入學習貫徹《實施綱要》,為企業改革發展提供政治保證 中國共產黨中央印發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明確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任務和基本要求,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各級黨政組織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貫徹《實施綱要》的重要意義,深入學習、廣泛宣傳、堅決貫徹落實。要採取多種形式認真組織好黨員幹部的學習,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和宣傳陣地抓好對《實施綱要》的宣傳。同時,要結合實際,將《實施綱要》的原則要求轉化為切實可行的操作措施,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認真把反腐倡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為企業改革發展、和諧穩定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要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並重,努力使三者相互配套、相互促進,統一於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之中,發揮整體效能。黨委要親自抓體系建設重大任務的落實,紀委要加強督促檢查,發揮好組織協調作用;各部門要發揮職能優勢,按照責任分工,切實抓好本系統本單位的反腐倡廉工作。 (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廣大黨員幹部拒腐防變的能力 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貫穿於領導幹部的培養、選拔、管理、使用等各個方面,堅持教育與管理、自律與他律相結合。在教育對象上,要把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和掌管人財物重要崗位的人員作為教育重點。在教育內容上,一是以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中紀委五次全會精神及中央關於反腐敗的指導思想和方針政策為主要內容開展主題系列教育活動;二是開展理想信念和從政道德教育,教育黨員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利觀、地位觀、利益觀,帶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勇於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作鬥爭;三是抓好黨紀政紀條規、廉政準則、黨風廉政制度規定及責任製為主要內容的政策法規教育,促進黨員幹部認真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四是通過舉辦學習班、報告會等多種形式,紮實有效地開展以宣傳正面典型為重點的示範教育,充分發揮其示範引導作用,弘揚正氣,鼓舞鬥志;五是用典型案例,開展“警鐘、警示、警醒”教育,深刻剖析其違紀根源及危害,使黨員領導幹部從中接受教訓;六是加強廉政文化教育,積極推進廉政文化進區隊、社區、家庭,增強全礦反腐倡廉意識;七是抓好輿論宣傳教育,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的作用,通過現代化的手段,宣傳廉政文化,傳播廉政知識,弘揚廉政精神,表彰廉政典型,形成濃厚的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氛圍。在開展各種教育的同時,要不斷創新教育方法,通過舉辦黨風廉政展覽、黨紀政紀條規知識競賽、上黨課、演講會、演唱會、現身說法等形式,搞活教育。 (三)完善制度,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落實反腐敗工作部署、形成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全黨動手反腐敗的制度保障,是一項嚴肅的政治紀律。進一步抓好責任制的落實,重點抓好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三個環節。一是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實行交納黨風廉政建設風險抵押金制度,促使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切實負起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自覺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二是繼續執行集團公司黨政制定下發的《黨風廉政建設分析會制度》,就一個階段本單位黨風廉政狀況,領導班子專題進行分析,制定解決問題的措施,不斷取得階段性成果。三是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檢查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對黨政班子和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四是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各單位黨政組織要敢抓敢管,運用經濟處罰、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手段實施責任追究,維護責任制的嚴肅性,紀委要加強監督檢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要按照中紀委提出的6個責任追究範圍和新礦發[2001]39號《關於實行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嚴格責任追究,不能以集體責任開脫個人責任,不能以客觀因素掩蓋主觀責任,不能以追究下級責任代替追究上級責任。要把處分決定執行情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執行處分決定情況的監督考核,以維護紀律的嚴肅性。 (四)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落實 各級黨政組織要切實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要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黨組織主要領導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按照上級及集團公司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要求,繼續落實部門責任制,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分管領導同志要督促各職能部門落實好黨風廉政責任制。各級黨政領導及部門負責人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督促指導。各主管部門要按照分工,明確任務,各負其責,協作配合,確保工作任務的落實。紀委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助黨政組織搞好反腐倡廉的組織協調工作。 黨政組織要進一步加強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支持紀檢監察人員積極主動、放手大膽地開展工作。特別是在辦案中要在人力、物力上給予保證,保證辦案人員、辦案經費和辦案設施及交通工具“四到位”,為他們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和環境。紀檢監察組織要以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和上級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改革的精神,不斷加強自身隊伍建設。要緊緊圍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不斷提高“五個能力”:提高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能力,提高對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有效監督的能力,提高依法執紀、依法辦案的能力,提高發展黨內民主、維護黨員權利的能力,提高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能力。要積極開展“爭創紀檢監察工作先進集體、爭當紀檢監察工作先進個人”活動,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模範遵守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嚴格執行工作紀律特別是辦案紀律,自覺維護紀檢監察組織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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