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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胡治兵語錄

手機:M版  分類:經典語錄  編輯:小景

  [1]此處應為"自欺者".

  第五章 勇毅

  1.大抵任事之人,斷不能有毀而無譽,有恩而無怨。自修者但求大閑不逾,不可因譏議而餒沈毅之氣。衡人者,但求一長而取,不可因微瑕而棄有用之材。苟於ii者過事苛求,則庸庸者反得幸全。

  2.事會相薄,變化乘除,吾當舉功業之成敗,名譽之優劣,文章之工拙,概以付之運氣一囊之中,久而彌自信其說不可易也。然吾輩自信之道,則當與彼賭乾坤於俄頃,較殿最於錙銖,終不令囊獨勝而吾獨敗。

  3.國藩昔在江西、湖南,幾於通國不能相容。六七年間,浩然不欲復聞世事。惟以造端過大,本以不顧生死自命,寧當更問毀譽。

  4.遇棘手之際,須從耐煩二字痛下工夫。

  5.我輩辦事,成敗聽之於天,毀譽聽之於人。惟在己之規模氣象,則我有可以自立者,亦曰不隨眾人之喜懼為喜懼耳。

  6.軍事棘手之際,物議指摘之時,惟有數事最宜把持得定:一曰待民不可騷擾;二曰稟報不可諱飾;三曰調度不可散亂。譬如舟行,遇大風暴發,只要把舵者心明力定,則成敗雖未可知,要勝於他舟之慌亂者數倍。

  7.若從流俗毀譽上討消息,必致站腳不牢。(以上曾語)

  8.不怕死三字,言之易,行之實難,非真有膽有良心者不可。僅以客氣為之,一敗即挫矣。

  9.天下事只在人力作為,到水盡山窮之時自有路走,只要切實去辦。

  10.冒險二字,勢不能免。小心之過,則近於葸。語不云乎:"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11.國家委用我輩,既欲稍稍補救於斯民,豈可再避嫌怨。須知禍福有定命,顯晦有定時,去留有定數,避嫌怨者未必得,不避嫌怨未必失也。古人憂讒畏譏,非惟求一己之福也。蓋身當其事,義無可辭,恐讒謗之飛騰,陷吾君以不明之故。故俏俏之憂心,致其忠愛之忱耳。至於一身禍福進退,何足動其毫末哉?

  12.膽量人人皆小,只須分別平日膽小、臨時膽大耳。今人則平日膽大,臨時膽小,可痛也已。

  13.討寇之志,不可一眚而自撓。而滅寇之功,必須萬全而自立。

  14.兩軍交餒,不能不有所損。固不可因一眚而撓其心,亦不可因大勝而有自驕輕敵之心。縱常打勝仗,亦只算家常便飯,並非奇事。惟心念國家艱難,生民塗炭,勉竭其愚,以求有萬一之補救。成敗利鈍,實關天命,吾盡吾心而已。

  15.僥倖以圖難成之功,不如堅忍而規遠大之策。

  16.兵事無萬全。求萬全者,無一全。處處謹慎,處處不能謹慎。歷觀古今戰事,如劉季、光武、唐太宗、魏武帝,均日瀕於危。其濟,天也。

  17.不當怕而怕,必有當怕而不怕者矣。

  18.戰事之要,不戰則已,戰則須挾全力;不動則已,動則須操勝算。如有把握,則堅守一月、二月、三月,自有良方。今日之人,見敵即心動,不能自主,可戒也。

  19.古今戰陣之事,其成事皆天也,其敗事皆人也。兵事怕不得許多,算到五六分,便須放膽放手,本無萬全之策也。(以上胡語)

  蔡按:勇有狹義的、廣義的及急遽的、持續的之別。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臨難不苟,義無反顧,此狹義的、急遽的者也。成敗利鈍,非所逆睹,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此廣義的、持續的者也。前者孟子所謂小勇,後者所謂大勇、所謂浩然之氣者也。右章所列,多指大勇而言,所謂勇而毅也。軍人之居高位者,除能勇不算外,尤須於毅之一字痛下工夫。挾一往無前之志,具百折不回之氣,毀譽、榮辱、死生皆可不必計較,惟求吾良知之所安。以吾之大勇,表率無數之小勇,則其為力也厚,為效也廣。至於級居下僚(將校以至目兵),則應以勇為惟一天性,以各盡其所職。不獨勇於戰陣也,即平日一切職務,不宜稍示怯弱,以貽軍人之羞。世所謂無名之英雄者,吾輩是也。

  第六章 嚴明

  1.古人用兵,先明功罪賞罰。

  2.救浮華者莫如質。積玩之後,振之以猛。

  3.醫者之治瘠癰,甚者必剜其腐肉,而生其新肉。今日之劣弁羸兵,蓋亦當為簡汰,以剜其腐肉者;痛加訓練,以生其新者。不循此二道,則武備之弛,殆不知所底止。

  4.太史公所謂循吏者,法立令行,能識大體而已。後世專尚慈惠,或以煦煦為仁者當之,失循吏之義矣。為將之道,亦法立令行、整齊嚴肅為先,不貴煦嫗也。

  5.立法不難,行法為難。凡立一法,總須實實行之,且常常行之。

  6.九弟臨別,深言御下宜嚴,治事宜速。余亦深知馭軍馭吏,皆莫先於嚴,特恐明不傍燭,則嚴不中禮耳。

  7.呂蒙誅取鎧之人,魏絳戮亂行之仆。古人處此,豈以為名,非是無以警眾耳。

  8.近年馭將失之寬厚,又與諸將相距過遠,危險之際,弊端百出,然後知古人所云作事威克厥愛,雖少必濟,反是乃敗道耳。(以上曾語)

  9.自來帶兵之將,未有不專殺立威者。如魏絳戮仆,穰苴斬庄賈,孫武致法于美人,彭越之誅后至者,皆是也。

  10.世變日移,人心日趨於偽,優容實以釀禍,姑息非以明恩。居今日而為政,非用霹靂手段不能顯菩薩心腸。害馬既去,伏??龍不驚,則法立知恩。吾輩任事,只盡吾義分之所能為,以求衷諸理之至。是不必故拂乎人情,而任勞任怨,究無容其瞻顧之思。

  11.號令未出,不準勇者獨進;號令既出,不準怯者獨止。如此則功罪明而心志一矣。

  12.兵,陰事也,以收斂固嗇為主。戰,勇氣也,以節宣提倡為主。故治軍貴執法謹嚴,能訓能練,禁煙禁賭,戒逸樂,戒懶散。

  13.治將亂之國,用重典;治久亂之地,宜予以生路。

  14.行軍之際,務須紀律嚴明,隊伍整齊,方為節制之師。如查有騷擾百姓,立即按以軍法。呂蒙行師,不能以一笠寬其鄉人,嚴明之謂也。絳侯治兵,不能以先驅犯其壘壁,整齊之謂也。

  15.立法宜嚴,用法宜寬,顯以示之紀律,隱以激其忠良。庶幾畏威懷德,可成節制之師。若先寬后嚴,竊恐始習疲玩,終生怨尤,軍政必難整飭。(以上胡語)

  蔡按:治軍之要,尤在賞罰嚴明。煦煦為仁,足以隳軍紀而誤國事,此盡人所皆知者。近年軍隊風氣紀綱太弛,賞罰之寬嚴每不中程,或姑息以圖見好,或故為苛罰以示威,以愛憎為喜怒,憑喜怒以決賞罰。於是賞不知感,罰不知畏。此中消息,由於人心之澆薄者居其半,而由於措施之乖方者亦居其半。當此沓泄成風、委頓疲玩之餘,非振之以猛,不足以挽回頹風。與其失之寬,不如失之嚴。法立然後知恩,威立然後知感。以菩薩心腸,行霹雷手段,此其時矣。是望諸勇健者毅然行之,而無稍餒,則軍事其有豸乎。

  第七章 公明

  1.大君以生殺予奪之權授之將帥,猶東家之銀錢貨物授之店中眾伙。若保舉太濫,視大君之名器不甚愛惜,猶之賤售浪費,視東家之貨財不甚愛惜也。介之推曰:"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功乎?"余則略改之曰:"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假大君之名器,以市一己之私恩乎?"余忝居高位,惟此事不能力挽頹風,深為愧慚。

  2.竊觀古今大亂之世,必先變亂是非,而後政治顛倒,災害從之。屈原之所以憤激沉身而不悔者,亦以當日是非淆亂為至痛。放曰:蘭芷變而不芳,荃蕙化而為茅。又曰:固時俗之從流,又孰能無變化。傷是非之日移日淆,而幾不能自主也。後世如漢、晉、唐、宋之末造,亦由朝廷之是非先紊,而後小人得志,君子有皇皇無依之象。推而至於一省之中,一軍之內,亦必其是非不揆於正,而後其政績少有可觀。賞罰之任視乎權位,有得行,有不得行。至於維持是非之公,則吾輩皆有不可辭之責。顧亭林先生所謂匹夫與有責焉者也。

  3.大抵蒞事以明字為第一要義。明有二:曰高明,曰精明。同一境,而登山者獨見其遠,乘城者獨覺其曠,此高明之說也。同一物,而臆度者不如權衡之審,目巧者不如尺度之精,此精明之說也。凡高明者,欲降心抑志以遽趨於平實,頗不易易。若能事事求精,輕重長短一絲不差,則漸實矣;能實,則漸平矣。

  4.凡利之所在,當與人共分之;名之所在,當與人共享之。居高位,以知人、曉事二者為職。知人誠不易學,曉事則可以閱歷??電(上口)勉得之。曉事則無論同己、異己,均可徐徐開悟,以冀和衷。不曉事,則挾私固謬,秉公亦謬;小人固謬,君子亦謬;鄉愿固謬,狂狷亦謬。重以不知人,則終古相背而馳,決非和協之理。故恆言皆以分別君子、小人為要,而鄙論則謂天下無一成不變之君子,亦無一成不變之小人。今日能知人、能曉事,則為君子;明日不知人、不曉事,則為小人。寅刻公正光明,則為君子;卯刻偏私?掩(日旁,yan)暖,則為小人。故群毀群譽之所在,下走常穆然深念,不能附和。

  5.營哨官之權過輕,則不得各行其志。危險之際,愛而從之者或有一二,畏而從之者則無其事也。此中消息,應默察之而默挽之,總攬則不無偏蔽,分寄則多所維繫。(以上曾語)

  6.舉人不能不破格,破格則須循名核實。否則,人即無言,而我心先愧矣。

  7.世事無真是非,特有假好惡。然世之循私以任事者,試返而自問,異日又豈能獲私利之報於所徇利之人哉!盍亦返其本矣。

  8.天下惟左右習近不可不慎。左右習近無正人,即良友直言亦不能進。

  9.朝廷爵賞,非我所敢專,尤非我所敢吝,然必積勞乃可得賞。稍有濫予,不僅不能激勵人才,實足以敗壞風俗。薦賢不受賞,隱德必及子孫。

  10.國家名器,不可濫予。慎重出之,而後軍心思奮,可與圖後效而速成功。

  11.天下惟不明白人多疑人,明白人不疑人也。(以上胡語)

  蔡按:文正公謂居高位以知人、曉事為職,且以能為知人、曉事與否,判別其為君子為小人。雖屬有感而發,持論至為正當,並非憤激之談。用人之當否,視乎知人之明昧;辦事之才不才,視乎曉事之透不透。不知人,則不能用人;不曉事,何能辦事?君子、小人之別,以能否利人濟物為斷。苟所用之人不能稱職,所辦之事措置乖方,以致貽誤大局,縱曰其心無他,究難為之寬恕者也。

  昔賢於用人一端,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其宅心之正大,足以矜式百世。曾公之薦左宗棠,而劾李次青,不以恩怨而廢舉動,名臣胸襟,自足千古。

  近世名器名位之濫極矣。幸進之途,紛歧雜出。昔之用人講資格,固足以屈抑人才;今之不講資格,尤未足以激揚清濁。賞不必功,惠不必勞,舉不必才,劾不必劣。或今賢而昨劣,或今辱而昨榮。揚之則舉之九天之上,抑之則置之九淵之下。得之者不為喜,失之者不為歉。所稱為操縱人才、策勵士氣之具,其效力竟以全失。欲圖挽回補救,其權操之自上,非吾儕所得與聞。惟吾人職居將校,在一小部分內,於用人一端亦非絕無幾希之權力。既有此權,則應於用人惟賢、循名核實之義,特加之意。能於一小部分有所裨補,亦為心安理得。

  第八章 仁愛

  1.帶兵之道,用恩莫如用仁,用威莫如用禮。仁者,所謂欲立立人、欲達達人是也。待弁兵如待子弟之心,常望其發達,望其成立,則人知恩矣。禮者,所謂無眾寡、無小大,無敢慢泰而不驕也。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威而不猛也。持之以敬,臨之以庄,無形無聲之際,常有凜然難犯之象,則人知威矣。守斯二者,雖蠻貊之邦行矣,何兵之不可治哉!

  2.吾輩帶兵,如父兄之帶子弟一般。無銀錢,無保舉,尚是小事。切不可使之因擾民而壞品行,因嫖賭、洋煙而壞身體。個個學好,人人成材,則兵勇感恩,兵勇之父母亦感恩矣。

  3.愛民為治兵第一要義。須日日三令五申,視為性命根本之事,毋視為要結粉飾之文。(以上曾語)

  4.大將以救大局為主,並以救他人為主。須有嘉善而矜不能之氣度,乃可包容一切,覺得勝仗無可驕人,敗仗無可尤人。即他人不肯救我,而我必當救人。

  5.必須諄囑將弁,約束兵丁,愛惜百姓,並隨時訪查,隨時董戒,使營團皆行所無事,不擾不驚,戢暴安良,斯為美備。

  6.愛人當以大德,不以私惠。

  7.軍行之處,必須秋毫無犯,固結民心。

  8.長官之於屬僚,須揚善公庭,規過私室。

  9.聖賢、仙佛、英雄、豪傑,無不以濟人濟物為本,無不以損己利人為正道。

  10.愛人之道,以嚴為主。寬則心馳而氣浮。

  11.自來義士忠臣,於曾經受恩之人,必終身奉事惟謹。韓信為王,而不忘漂母一飯之恩;張蒼作相,而退朝即奉事王陵及王陵之妻如父母,終身不改。此其存心正大仁厚,可師可法。(以上胡語)

  蔡按:帶兵如父兄之帶子弟一語,最為慈仁貼切。能以此存心,則古今帶兵格言,干言萬語,皆可付之一炬。父兄之待子弟,慮其愚蒙無知也,則教之誨之;慮其饑寒苦痛也,則愛之護之;慮其放蕩無行也,則懲戒之;慮其不克發達也,則培養之。無論為寬為嚴,為愛為憎,為好為惡,為賞為罰,均出之以至誠無偽,行之以至公無私。如此則弁兵愛戴長上,亦必如子弟之愛其父兄矣。

  軍人以軍營為第二家庭,此言殊親切有味。然實而按之,此第二家庭較之固有之家庭,其關係之密切,殆將過之。何以故?長上之教育部下也,如師友,其約束督責愛護之也,如父兄。部下之對長上也,其恪恭將事,與子弟之對於師友父兄,殆無以異耳。及其同征戰役也,同患難,共死生,休戚無不相關,利害靡不與共。且一經從戎,由常備而續備,由續備而後備,其間年月正長,不能脫軍籍之關係。一有戰事,即須荷戈以出,為國宣勞。此以情言之耳。國為家之集合體,衛國亦所以衛家,軍人為衛國團體之中堅,則應視此第二家庭為重。此以義言之耳。

  古今名將用兵,莫不以安民、愛民為本。蓋用兵原為安民,若擾之害之,是悖用兵之本旨也。兵者民之所出,餉亦出之自民。索本探源,何忍加以擾害?行師地方,仰給於民者豈止一端;休養軍隊,採辦糧秣,徵發夫役,探訪敵情,帶引道路,何一非借重民力!若修怨於民而招其反抗,是自困也。

  至於興師外國,亦不可以無端之禍亂,加之無辜之民,致上干天和,下招怨懟,仁師義旅,決不出此。此海陸戰條約所以嚴擄掠之禁也。

  第九章 勤勞

  1.練兵之道,必須官弁晝夜從事,乃可漸幾於熟。如雞伏卵,如爐煉丹,未可須臾稍離。

  2.天下事,未由不由艱苦中得來,而可大可久者也。

  3.百種弊端,皆由懶生。懶則弛緩,弛緩則治人不嚴,而趨功不敏。一處弛,則百處懶矣。

  4.治軍之道,以勤字為先。身勤則強,逸則病。家勤則興,懶則衰。國勤則治,怠則亂。軍勤則勝,惰則敗。惰者,暮氣也,當常常提其朝氣。

  5.治軍以勤字為先,由閱歷而知其不可易。未有平日不早起,而臨敵忽能早起者;未有平日不習勞,面臨敵忽能習勞者;未有平日不能忍飢耐寒,而臨敵忽能忍飢耐寒者。

  6.每日應辦之事積擱過多,當於清早單開本日應了之件,日內了之,如農家早起,分派本日之事,無本日不了者,庶幾積壓較少。

  7.養生之道,莫大於懲忿窒欲,多動少食。(以上曾語)

  8.軍旅之事,非以身先之勞之,事必無補。古今名將,不僅才略異眾,亦且精力過人。

  9.將不理事,則無不驕縱者;驕縱之兵,無不怯弱者。

  10.凡兵之氣,不見仗則弱,常見仗則強。久逸則終無用處,異日則必不可臨敵。

  11.兵事如學生功課,不進則退,不戰則並不能守。敬姜之言曰:勞則思,逸則淫。設以數萬人屯兵境上,無論古今無此辦法,且久逸則筋脈皆弛,心膽亦怯,不僅難戰,亦必難守。

  12.淫佚酒色,取敗之媒;徵逐嬉娛,治兵所戒。金陵圍師之潰,皆由將驕兵惰,終日酣嬉,不以賊匪為念。或樂桑中之嬉,或戀室家之私,或群與縱酒酣歌,或日在賭場煙館,淫心蕩志,樂極忘疲,以致兵氣不揚,禦侮無備,全軍覆沒,皆自宣淫縱慾中來也。夫兵猶火也,不戰則焚;兵猶水也,不流則腐。治軍之道,必以苦其心志、勞其筋骨為典法。(以上胡語)

  蔡按:戰爭之事,或跋涉冰天雪窟之間,或馳驅酷暑惡瘴之鄉,或趁雨雪露營,或晝夜趲程行軍;寒不得衣,飢不得食,渴不得水。槍林彈雨之中,血肉橫飛,極人世所不見之慘,受恆人所不經之苦。其精神、其體力,非於平時養之有素,練之有恆,豈能堪此?練兵之主旨,以能效命於疆場為歸宿。欲其效命於疆場,尤宜於平時竭盡手段以修養其精神,鍛煉其體魄,嫻熟其技藝,臨事之際,乃能有恃以不恐。故習勞忍苦,為治軍之第一要義。而馭兵之道,亦以使之勞苦為不二法門。蓋人性似猴,喜動不喜靜,宜勞不宜逸。勞則思,逸則淫。閑居無所事事,則為不善。此常人恆態。聚數百千血氣方剛之少年於一團,苟無所以范其心志、勞其體膚,其不逾閒蕩檢、潰出堤外者,烏可得耶?

  第十章 和輯

  1.禍機之發,莫烈於猜忌,此古今之通病。敗國、亡家、喪身皆猜忌之所致。《詩》稱:"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忮、求二端,蓋妾婦穿窬兼而有之者也。

  2.凡兩軍相處,統將有一分齟齬,則營哨必有三分,兵夫必有六七分。故欲求和衷共濟,自統將先辦一副平恕之心始。人之好名,誰不如我?同打仗不可譏人之退縮,同行路不可疑人之騷擾,處處嚴於治己。而薄於責人,則唇舌自省矣。

  3.敬以持躬,恕以待人。敬則小心翼翼,事無巨細,皆不敢忽。恕則凡事留餘地以處人,功不獨居,過不推諉。常常記此二字,則長履大任,福祚無量。

  4.湘軍之所以無敵者,全賴彼此相顧,彼此相救。雖平日積怨深仇,臨陣仍彼此照顧;雖上午口角參商,下午仍彼此救援。(以上曾語)

  5.軍旅之事,以一而成,以二三敗。唐代九節度之師,潰於相州。其時名將如郭子儀、李光弼,亦不能免。蓋謀議可資於眾人,而決斷須歸於一將。

  6.古來將帥不和,事權不一,以眾致敗者,不止九節度使相州一役。

  7.為大將之道,以肯救人、固大局為主,不宜炫耀己之長處,尤不宜指摘人之短處。

  8.兵無論多寡,總以能聽號令為上。不奉一將之令,兵多必敗;能奉一將之令,兵少必強。(以上胡語)

  蔡按:古人相處,有憤爭公庭,而言歡私室;有交鬨於平昔,而救助於疆場。蓋不以公廢私,復不以私而害公也。人心之不同如其面,萬難強之使同,驅之相合,則睚眥之怨,芥蒂之隙,自所難免。惟於公私之界分得清,認得明,使之划然兩途,不相混擾,則善矣。發捻之役,中日之役,中法之役,列將因爭意氣而致敗績者,不一而足。故老相傳,言之鑿鑿。從前握兵符者,多起自行間,罔知大體,動以意氣行事,無怪其然。今後一有戰役,用兵必在數十萬以上,三十餘鎮之師。情誼夙不相孚,言語亦多隔閡,統馭調度之難蓋可想見。苟非共矢忠誠,無猜無貳,或難免不蹈既往之覆轍。欲求和衷共濟,則惟有恪遵先哲遺言,自統將先辦一副平恕之心始。功不獨居,過不推諉,乃可以言破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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