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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幹部職工日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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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幹部職工日常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學生幹部 幹部作風 班幹部選拔 班幹部

  高穴鎮人民政府機關幹部職工日常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制度。

  (一)機關各部門必須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及財政、物價部門規定的項目範圍、標準收取各項費用,不得擅自增加項目、調整範圍或標準收費。

  (二)機關各部門所有經費納入會計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專款專用;各部門實行零帳戶管理,只設報帳員,單位備用金3000至5000元。所收預算內外資金(包括自籌資金、經營服務收入、其它收入、暫存款收入等)必須當天內繳存財政過渡賬戶,嚴禁坐收坐支,帳外設帳、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等違紀現象發生,否則,將追究單位負責人及經辦人的責任。嚴禁挪用財政資金和違規報銷各類票據;嚴禁任何人以集體名義向鎮機關以外的單位借款私用和收取贊助費。

  (三)各類收入必須使用統一的正式票據,否則,一律視為白條收費。堅決杜絕收費不開票和白條收費,一經發現,嚴格按"收支兩條線"有關規定處理。

  (四)嚴格支出程序,各種支出必須先請示領導同志後方能開支,經辦人註明支出事由。財政所負責人審定票據,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鎮長審定報銷,書記審簽得五人匯簽制度。或經辦人填寫好報審單,寫明開支事由后,由財務負責人,再由分管領導審查簽注意見,最後由鎮長審定簽字是否報銷。

  (五)費用的管理

  1、辦公用品。機關所需辦公用品,必須經黨政主要領導批准后,由財政所統一採購,領用人員必須簽字,該由縣採購中心採購的必須上報。

  2、水電費。各單位工作人員,應厲行節約,做到人走燈滅,閉門關水,違者處當事人5元/次罰款。

  3、會議費。各單位要本着精減會議的原則,盡量少開會,開短會,會議期間可根據情況發會議補貼(標準是村幹部10元/人,組幹部5元/人)。

  4、招待費。政府及其各部門接待來客,原則上在機關伙食團就餐,嚴格執行接待標準,實行對口接待;確需在外接待的,必須請示主要領導同意,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經辦人員須在五日內完清報賬手續。接待用煙,應由財政所統一購買,經主要領導同意,分管領導簽審后辦公室方能發出。

  5、租車費。到縣城開會、辦事或到其他鄉鎮、下村等原則上不得租車,特殊情況需租車的必須向主要領導請示後方可租車。

  6、打印費。凡外出打印材料必須填寫打印審批單,由領導簽字後方能外出打印,否則一律不報費用。

  (八)每月由會計核算中心編製會計餘額表,上報書記、鎮長及上級主管部門,並通報各部門經費收支情況。

  (九)上級下撥的專項資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嚴禁挪作它用。

  二、機關學習制度。

  (一)機關集中學習時間每周一次,原則上將周一定為鎮機關的學習日,全體工作人員參加。每月30日為中心組學習,部門負責人以上幹部參加,必要時可吸收有關人員出席。要做到"四有"、"三保證"。

  (二)中心學習指定專人負責,擬定學習計劃,確定中心發言人,中心發言人充分準備。

  (三)堅持集體學習為輔,自學為主的原則。

  (四)學習不能無故缺席、遲到和早退。每次學習要做好筆記,搞好輔導,每半年寫一篇學習心得,每人每年必須撰寫一篇以上調查報告或調研文章,並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五)通過學習,每名機關幹部每年至少有一篇縣以上信息報道,採用者按規定獎勵,未完成任務扣補助50元。

  三、機關工作制度。

  (一)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五嚴格執行縣上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班(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工作要求:服從黨的領導堅決貫徹落實黨委政府的決議、決策,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工作時儀錶端莊,說話文明、禮貌待客,認真落實首問責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接待群眾熱情周到,工作認真負責,作風紮實。

  (三)工作紀律

  1、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上午9:00以前簽到,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席,上午9:00未上班者視為遲到,上午12:00前未上班者視為缺席,下午1:00之前還未來上班者視為曠工;未到下班時間離開崗位的視為早退(縣上開會或者辦事除外)。

  2、上班時間不得亂竄辦公室,閑談議論,大聲喧嘩,嚴禁下棋打牌,上網聊天和玩遊戲,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工作認真,盡職盡責,愛崗敬業,勤政務實,依法行政,廉潔自律,同志之間和睦相處,真誠相待,做到嚴於律己,寬以待人,作風正派,團結奉獻。

  4、有事必須先請假,經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審批程序是:副職領導請假由黨委書記審批(黨委書記縣上開會或不在鎮內時由鎮長審批),單位負責人請假由鎮長審批,一般幹部和部門工作人員請假一天由分管領導批簽,請假兩天以上必須由主要領導批簽。假條交黨政辦登記,存檔。如無假條或有假條而未經領導審批一律視為曠工處理(特殊情況先電話請假後補辦請假手續)。

  5、凡上班時間需要離開機關者,必須報告黨政辦或分管領導,並在黨政辦作好登記,在機關幹部當日工作去向欄註明去向。查崗時人不在機關,又無去向者視為早退,查崗時人不在機關,有去向但人卻不在去向指定處者視為缺席;每個辦公室必須有人值班,查崗時,如辦公室無人值班,視其辦公室人員全部早退。

  6、無故遲到、早退一次交違紀費5元,缺席一次交違紀費10元;曠工一天交違紀費50元,缺席3次算一天曠工。

  7、全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特殊情況和正常休息除外),超過1天扣工資50元;全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除每天扣工資50元以外,扣發年終目標獎50%;累計曠工超過30天,除每天扣發工資50元、扣發年終目標獎外,鎮黨委將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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