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規章制度 >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監管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監管責任制度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小景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監管責任制度 標籤:安全知識 三項制度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監管責任制度

  為進一步促進和強化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在全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監管責任制度,對事故隱患實行分部門管理和分級負責制。

  一、事故隱患的分類

  1、事故隱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共分三類:

  一般性事故隱患:指在一定條件下,有可能導致一般性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隱患。

  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能夠造成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而且事故徵兆比較明顯,已經危及國家及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隱患。

  2、事故隱患按照其發現途徑和方式,共分三類:

  一是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事故隱患。

  二是各有關部門上報事故隱患(包括書面或口頭反映)。

  三是受理社會舉報的事故隱患。

  二、事故隱患的處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隱患:應要求有關單位或企業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隱患:應做出暫時局部、全部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的強制措施決定,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的具體要求,督促其進行限期整改。

  3、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做出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的強制性措施決定,並及時進行人員疏散、加強安全警戒等相應措施,依法強制監督其立即進行徹底整改。

  三、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

  按照局工作分工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工作管理職責》,各科室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排查整改和上報責任制。

  1、對單位和個人通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並認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及企業進行徹底整改。

  2、科室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管。

  3、對生產經營單位或鄉鎮政府,交通、商業、教育、衛生、旅遊、文化、建設、城市管理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各科室要按職責分工,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並協調和督促有關單位或部門限期消除。

  4、各科室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採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並立即上報主管局長,由主管局長負責協調解決;主管局長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隨時上報局長,召開局長辦公會研究解決措施;本局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向縣政府報告。

  5、各科室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將群眾舉報、檢查發現、上報等各類事故隱患的發現、隱患具體情況、採取的措施、監管責任人、整改結果、複查時間等一一進行詳細記錄;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將分管領域危險源數量、類型、所在單位、具體位置和部位、危險程度、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監控措施、管理責任人、監控責任人、檢查時間、檢查情況等詳細登記造冊。

  6、辦公室對事故隱患進行定期匯總向局領導彙報,並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對事故隱患未按照職責進行認真監管或未按規定上報的各類隱患,發生問題,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管理工作職責》及有關法規嚴肅處理。

您正在瀏覽: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監管責任制度
網友評論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監管責任制度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