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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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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一)

  為了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學校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檢查。特制定事故整改排查制度:

  一、對查出的不安全的隱患,做到定時間、定經費,保落實,並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二、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並建議採取強制性防護措施,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三、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造成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凡不按規定及時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釀成不良後果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其處罰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二)

  為了加強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的監督管理,使營運車輛隨時處於完好的技術狀態,避免機械事故,確保行車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營運車輛技術狀況及安全檢查由公司分管領導負責,營運生產部牽頭,會同安全服務監察部、修理廠、各總站一道具體負責實施。

  二、營運車輛技術狀況及安全檢查,分公司統一組織檢查、總站檢查、各車駕駛員自查三類。

  三、公司檢查

  公司統一檢查,分底盤、氣路、電路檢查和車容車貌、車窗及車內設施檢查、修理質量抽查三大項。檢查周期為每季度檢查一次,時間安排在每季度末月下旬。檢查時由營運生產部、安全服務監察部、修理廠派人參加。車輛技術狀況檢查由修理廠抽出技術骨幹,在總站的配合下分組同時進行檢查。其中區鄉車每年的2、5、8、11月中旬另增加一次,即每隔一個半月檢查一次。

  四、總站的檢查

  總站的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區鄉車視車況、路況每月另增檢一至二次,時間由總站自定。在分管站長(副站長)的帶領下,組織技安人員、路隊長、安全監督員、技術骨幹參加檢查。

  五、駕駛員自查

  駕駛員自查由當班駕駛員按駕駛員的工作規範,每天進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三檢。有兩人以上對班的車輛,交接班時應交車況,接班駕駛員應照例進行三檢。檢查中如需修理廠配合的,修理廠應配合。

  六、公司及總站檢查的內容

  1、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底盤、氣路、電路等項目

  (1)制動總泵、制動分泵、制動連動裝置銷子及開口銷是否齊全,手剎、斷氣剎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動總泵、制動分泵及剎車管道是否漏氣、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機連接是否緊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橫直拉杆球頭間隙是否過大,鎖緊螺帽、轉向節臂、方向機垂臂連接是否牢固,開口銷是否齊全有效。

  (5)轉向節鎖緊螺帽間隙是否適當,有無松曠。

  (6)輪胎螺栓、半軸螺栓、傳動軸螺栓有無松曠或折斷。

  (7)鋼板及鋼板吊耳有無折斷,騎馬卡螺栓、中心螺栓是否緊固。

  (8)燃氣管道、鋼瓶、減壓裝置固定是否可靠,有無漏氣現象。

  (9)電源線路布置及接頭包紮是否規範,固定是否完好,燈光是否齊全有效,各類儀錶是否有效。

  2、車容車貌、車窗及車內設施檢查

  (1)車身內外是否整潔,鉚釘有無鬆脫、缺損,保險杠、發動機罩、加氣、加油口蓋固定是否完好,車身外有無大於400平方厘米(20cm 20cm)的擦刮、掉漆痕迹。後視鏡是否齊全。

  (2)車門緩衝膠條是否完好,車門關閉(含駕駛門)是否正常。

  (3)車窗玻璃、擋風玻璃固定是否完好,有無缺損,膠條是否完好,車窗及車頂有無漏雨現象。

  (4)座椅、扶手桿、吊環固定是否完好,螺栓有無缺損、鬆動,座椅有無脫焊或靠背、座板缺損現象。

  (5)頂棚及車內飾板、地板有無鬆脫、缺損現象,天窗是否開關自如、齊全有效。

  (6)是否有滅火器,放置位置是否恰當,是否有效。

  3、修理質量抽查

  (1)檢查時由檢查人員按車輛總數3%的比例,查近一個月的修車情況。

  (2)從總站報修查起,檢查是否及時報修、及時派工,派工后15分鐘以內是否派人修理。(駕駛員未及時回廠報修的由總站負責處理)

  (3)檢查佔用車時是否超過規定標準。

  (4)檢查派工單、修理作業單填寫是否規範,檢驗人、作業人是否按規定簽字。

  (5)檢查返修率是否超過規定標準。

  (6)檢查修理廠管理人員及保修人員的服務態度。如對修理廠某一人服務態度差的反應達到或超過三人次時,檢查人員應召開相應會議,廣泛聽取意見進行確認。

  對修理廠的檢查由公司檢查時具體實施。

  七、駕駛員自檢內容

  1、檢查方向機及轉向橫直拉杆工作是否正常,間隙是否適當,開口銷有無缺損。

  2、檢查腳剎、手剎或斷氣剎工作是否正常,剎車總泵、分泵及管路有無漏氣(漏油)現象,剎車系統的開口銷有無缺損。

  3、檢查輪胎、半軸及傳動軸螺栓是否齊全,有無鬆動、鋼板彈簧有無折斷,輪胎氣壓是否正常。

  4、檢查燃氣(油)、潤滑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是否足量,有無滲漏。

  5、檢查喇叭、燈光、雨刮器、後視鏡以及牌照、頭牌、腰牌、尾牌等是否齊全有效。

  6、檢查車門膠條是否完好,開關是否正常,車內座椅(座套、頭套)、扶手、吊環及玻璃是否齊全,固定是否可靠,底板、側面及頂棚飾板是否齊全,固定是否完好。

  7、按駕駛員的三檢規範進行其他項目的檢查。

  八、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

  對各類檢查中查出的問題,能當場修復的應盡量當場修復,不能當場修復的視其情況,凡涉及行車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不能上路的,必須立即停止運行並報修,其它問題由駕駛員當日內收車后回廠修復。

  九、檢查的安排、考核及要求

  1、公司檢查的協調安排,由營運生產部負責,考核由公司分管領導負責。

  2、對總站檢查的考核,由營運生產部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負責。

  3、對駕駛員每日檢查的考核,由各總站負責,公司季度檢查時抽查。

  4、公司參檢部門(單位)及各總站,帶隊檢查時應盡職盡責,做到站不漏線,線不漏車,車不漏項。不得走過場,敷衍了事。如因帶隊檢查后一定期限內發生機械事故,公司將追究帶隊檢查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十、獎勵與處罰

  1、對遵守本規定,檢查工作做得好,能及時發現問題及安全隱患並及時修復的部門、總站、駕駛員及保修工,由公司、修理廠及總站納入年終考核內容進行考核,並給予表彰獎勵。

  2、對日常保養、檢查工作做得不好,修理質量差,檢查時發現有問題的,由公司視問題發生的部位及對安全行車的影響,每項扣總站或修理廠目標考核分0.3分至2分。如車輛報修后,在質保里程以內又出現同類故障,檢查中發現還繼續在運行的,處罰時對總站及修理廠一併處罰。

  3、對檢查中發現故障限期修復而未修復的,複查發現后將追究責任並加倍處罰。

  4、總站對駕駛員、修理廠對責任人的處罰,各總站、修理廠應按照此扣分標準處罰責任人。

  5、一年內所駕車輛發生兩次單項扣分達到2分或一次單項扣分達到2分的駕駛員,由安全服務監察部組織進行離崗培訓,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崗,考核不合格的改為非技術工種。

  修理廠相關人員工作不負責任,單項扣分達到2分以上的,由修理廠從嚴處罰。

  6、扣分標準見附表。公司對總站、修理廠突擊抽查及日常檢查,發現問題依照此標準扣分。

  十一、檢查資料的填報及收集

  1、檢查表格由公司統一設計、印製。逐車檢查登記表應由駕駛員、檢查人員、帶隊檢查或部門負責人簽字;檢查情況匯總表由帶隊檢查的部門(單位、總站)填報,應由負責人簽字並蓋章。

  2、公司檢查由牽頭檢查的部門(單位)收集、匯總、裝訂原始資料,填寫檢查匯總表,起草檢查結果通報,送辦公室打印並上報、下發。檢查原始資料、匯總資料,由負責部門(單位)於檢查次月中旬以前交營運生產部收存備查。

  3、各總站的檢查由各總站逐車填表、簽字、裝訂並收存原始資料;匯總表由站長簽字,並蓋總站章后,在檢查次月中旬以前送營運生產部。

  4、駕駛員的自查由各車駕駛員逐日填表並簽字,由總站收集保存。

  十二、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過去的相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各總站及修理廠應視本總站(廠)實際,制訂相應的實施辦法。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三)

  一、學校應當堅持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隱患。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並將整改落實情況報教體局安全辦備案。

  二、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採取強制性防護措施,並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三、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學校將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四、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逐級上報。

  五、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因此而釀成不良後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蘭橋鄉劉集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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