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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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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大學生入黨 學生幹部

  3、組織學校志願者及志願者相關活動;

  4、負責組織全校學生寒、暑假的社會實踐活動,評比優秀的社會實踐論文;

  5、為各個社團服務,解決各個社團所面臨的問題;根據學生的需求發展新的社團;

  6、指導各個社團加強自身建設,在務實創新的基礎上辦出社團的特色;規範開展各個社團的活動;做好社團的新老交替的繼承工作;

  7、制定並落實社團的大政方針、工作目標等;負責學校各類社團組織工作的指導與建設;

  8、積極引導、管理、協調、服務、監督和考核全校的學生社團,通過組織學生社團廣泛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學術、科研、文體及公益活動,活躍校園文化,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9、加強與校內有關部門的聯繫,為學生社團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密切與兄弟高校相關學生社團組織的關係,互相學習,加強協作;擴大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尋求廣泛的支持與幫助;

  10、完成上級組織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務。

  宗旨:

  通過各項活動加強我系與社會及各兄弟院校的溝通和聯繫。負責我系學生會對外整體形象的設計。負責各項涉外活動的策劃組織及實施。提高學生會的知名度及影響力。

  三、資產管理制度

  1、凡學生會固定資產由學生會辦公室統一管理,新增固定資產由學生會辦公室登記造冊;

  2、學生會固定資產一律由學生會辦公室專人保管,未經主管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借用或搬動,同意借用后,需填寫借條交辦公室備案;

  3、學生會固定資產使用者須正確使用和認真保管,如發現損壞,使用者需積極保修。如屬故意損壞(包括不按規定操作引起的損壞),應按價賠償;

  4、學生會辦公室僅為學生會辦公使用,非學生會成員不得無故進入辦公室活動;

  5、學生會活動室的房間鑰匙,只限學生會工作人員所有,不得轉借他人,任何人不得私配。所有放固定資產的房間鑰匙,未經辦公室的同意,不得私自使用。

  6、節約運用所有學生會辦公室資源,做到不浪費、不濫用。

  四、財務制度

  (一)財務管理和使用

  1、學生會活動經費由學生會辦公室統一管理,各部監督;

  2、學生會各部門開展各項具體活動前,必須向主席、學生會辦公室領導提交經費書面申請和預算方案,經學生會辦公室主任、主席、團委簽字批準備案后,方可開支;

  3、學生會各部門資金只限於預算範圍內;

  4、各部門進行經營性服務時,除支付工作人員一定酬勞外,餘額全部納入學生會活動經費。

  (二)財務報銷

  1、學生會所有開銷符合各部門的報銷資金必須是事先申請並經主席、學生會辦公室主任、團委領導批準備案領導批準備案的方可,否則不予報銷;

  2、學生會各部門所報銷的發票一律經部門負責人簽字,並註明用途,由主席、學生會辦公室主任、團委領導審核批准並簽字後方可報銷。

  五、考核、獎懲措施:(具體考核標準另行通知)

  (一)為了使考評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更好地規範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特實行工作考核制,學期末進行總結評定。具體規定如下:

  1、每人基礎分10分,在此基礎上加(減)分,其中,幹事的考評由各部部長、辦公室負責平時考勤;

  2、根據個人所得分數,對於分數低於5分者,本學期不得附加分,不得參加本學期優秀學生幹部評選,對於優秀者,學生會將頒發榮譽證書;

  3、對於中途自動退出學生會者,取消其評選獎學金及學生會幹部評優資格;

  4、對於開除學生會者,此後一年不得參加任何團委、學生會、社團的評優活動,包括獎學金的評選。

  (二)對違紀或沒有盡職盡責人員的處理:

  作為學生幹部,學生會成員首先應自覺遵守好校規校紀基其它各種規章制度,為其他同學做好表率作用,若違紀或失職則給予以下處分:

  1、學生會成員若違反了校規校紀,除按規定進行學校處分外。還要視情節撤銷其在學生會內的職務,直至開除學生會,並不得參加本年度的各種評優活動;

  2、學生會成員在思想上,行動上必須始終報有服務學生的思想,時刻心繫學生會。若行為與學生會整體利益相違背,或只掛職而不幹實事,則直接撤銷其在學生會內職務;

  3、堅持例會制度,對無故曠會或遲到者在例會上通報批評,並個人做檢討,累計達三次者,按自動退出學生會處理;

  4、發現學生會成員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走後門,則撤銷其在學生會內職務、並開除學生會;

  5、學生會成員不按時值班,或值班時做與學習、工作無關的事則給予嚴重批評,累計達三次者撤銷其職務;

  6、學生會成員對自己部的活動必須按計劃進行,對安排給自己的工作必須及時、認真地完成,有意見可以保留,且可以及時提出,否則完成不及時或耽誤學生會正常工作的順利進行,則本人需作認真檢討,且在例會中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若再犯則直接撤銷其職務;

  7、為使學生會能有頑強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學生會成員在干好自己本部工作的同時,還要積極配合其他部開展活動。若發現有跟同學鬧彆扭或對非自己部的工作不關心者,則對其進行嚴重批評,若仍不改正則直接撤銷其職務。

  六、日常工作紀律制度

  1、必須樹立為學校,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意識觀念;

  2、工作中不徇私舞弊,做個公私分明的好成員,不計較個人得失,能顧全大局,個人利益服從整體利益,認真工作;

  3、能服從學校、組織的合理管理,樂於接受分配安排的工作任務,不討價還價,做事講究原則,按流程辦事。

  4、工作中必須講究文明禮貌,講究方式、方法,熱情對待他人,對同學採取不恰當的手段進行管理;

  5、學生會個成員必須儀錶端正,不穿奇裝異服,不剪怪發,時刻注意自己的形象;

  6、各成員工作中必須盡心盡職,積極主動參與學校的各項管理工作,有不怕苦、不怕臟、敢管、敢抓的品質;

  7、各成員之間要團結友愛,工作中應戒驕戒躁、不互相輕視,不搞小集團、不鬧矛盾,工作中互相配合,互相幫助,互相尊重;

  8、學生會各成員在工作中必須準時參與各項工作,不遲到,不早退,不曠會,不缺會,有事必須按程序請假。

  七、會議制度

  1、學生會會議包括學生會全體成員會議,學生會工作月例會、學生會工作部長例會、主席會議、部門會議等;

  2、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學生會工作月例會,全體成員必須參加的會議,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3、每周一次學生會工作部長例會會議,時間為每周日晚7:00—8:30;

  4、各部門會議依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

  5、會議支持民主集中原則,會議議程要求緊湊,簡要,有的放矢,暢所欲言;

  6、為保證通知的暢通,不得無故關機拒接電話。開會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特殊情況事先請假;

  7、為保證會議的通知、到會情況,學生會辦公室會在每次學生會全體成員會議,學生會工作月例會、學生會初期大會、學生會期末大會分發會議通知單到每一位學生幹部手中,確保通知到位。

  7、正常上課期間,一個月內請假不能超過兩次,違者予部通報批評;三次以上無故缺席,將開除學生會。

  (一)部長工作例會及臨時會議

  1、每周一次學生會工作部長例會;

  2、時間:周日晚7:00;

  3、參加學生會工作部長例會成員:主席團成員、學生會辦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長;

  4、例會上及時總結前期工作的經驗教訓,並對下期工作進行計劃安排;

  5、臨時會議,臨時通知;

  6、無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7、遲到一次扣1分;

  8、病事假(需在開會前2小時將書面請假條交於正、副主席,簽字有效。)並扣0.5分,否則扣2分;

  9、找人代會扣1分(課事假除外);

  10、一個學期曠會、遲到、請假次數超過5或者連續三次遲到者開除學生會。

  (二)部門內部會議

  1、開會時間以部長通知時間為準,有辦公室負責考勤進行隨機抽查;

  2、無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一個學期曠會、遲到、請假次數超過5或者連續三次遲到者開除學生會;

  3、遲到一次扣1分;

  4、病事假(須在開會前2小時書面請假條交予部長,簽字有效)並扣0.5分,否則扣2分;

  5、會議結束后要打掃辦公室,把衛生工作干好,無故不打掃,所有參加會議成員各扣1分。

  (三)學生會全體成員大會

  1、無故不到者,一次扣3分,曠會、遲到次數本學期超過5次或者連續三次曠會者,開除出學生會;

  2、遲到一次扣1分;

  3、病事假(須在開會前2小時將書面請假條交予部長,簽字有效)並扣0.5分,否則扣2分;

  4、開會入場后不得交頭接耳、保持會場安靜。發現交頭接耳者給與扣分2分;

  5、開會期間認真聽會並記錄,不得睡覺、說話、吃東西、看其它書籍等。一經發現扣分2分。連續三次發現且不改正者,開除學生會。

  6、未經批准私自接打手機將給予口頭警告,再犯者給予扣2分處理。

  八、值日考勤

  1、值日實行負責人負責制,值日人員由辦公室進行安排;

  2、值班結束后,搞好衛生清掃工作,並管好門窗。保證辦公室物品安全;

  3、值日人員按時值日,不得無故不到,有事須找人代替;

  4、值日中負責人沒到一次扣2分,任務沒完成,扣負責人3分,其他值日人員各2分;

  5、幹事無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6、遲到扣2分;

  7、有病、事、假的告知所在部部長,另找人代替,否則扣事假人2分。

  九、處理好“五大關係”

  1、處理好學習和工作的關係。學習是我們學生的首要任務,但不可把“我要學習”作為推卸工作的借口;

  2、處理好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關係;

  3、處理好與普通同學的關係;

  4、處理好部門與部門之間的關係;

  5、處理好部級之間的關係。

  十、附則

  1、本條例從**年4月12日起正式實施,請全體學生會幹部認真遵守,互相監督;

  2、本條例解釋權修改權歸北京中新企業管理學院學生會。

  北京中新企業管理學院

  學生會管理規章制度(三)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加強學生會的內部管理、提高學生會幹部的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強化學生會組織建設、嚴肅學生會各項紀律、對學生會成員進行約束、管理與監督、使學生會的工作穩步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生會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學生會制度及學校其他規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認真履行職責義務。

  三、學生會幹部要認真對待每一項工作,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積極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並在此基礎上做到各部門的協調工作。

  四、服從學校及團委領導,積極完成分配的各項任務。

  五、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反映同學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同學之間、同學與老師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創造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六、學生會成員應萬眾一心、團結一致,經常交流溝通,互相學習。

  第二章 細 則

  學生會的工作部門為紀檢部、環保部、出勤部。

  紀檢部:負責早自習,午自習的紀律檢查,校園內違紀行為的監督與檢查。

  環保部:負責各班級包干區衛生的檢查,以及學生破壞校園環境的檢查與監督。

  出勤部:負責早上和中午遲到和曠課的檢查。

  學生會主席負責三個部門工作的匯總和記錄,監督和檢查學生會成員的工作。

  各部門部長負責協調、幫助該部成員完成工作。

  禮儀

  學生會成員應舉止文明、儀錶端莊,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記名、扣分

  (一)穿奇裝異服、穿高跟鞋、穿拖鞋或鞋拖的(扣1分)

  (二)校內騎車、溜車的(扣1分)

  (三)燙髮、染髮、留怪異髮型、染指甲、化妝的(扣1分);

  (四)拉幫結夥、打架鬥毆、尋釁滋事、吸煙喝酒、髒話不斷的(扣2分)。

  (五)利用工作之便故意遲到的(扣1分)

  (六)不尊重老師、以大欺小、侮辱同學的(扣2分)

  (七)到班級執勤時應該給予值班老師請示,獲得批准後方可檢查,頂撞、辱罵老師,不服從老師管理的(扣2分)。

  例會

  學生會將定期召開例會,不定期召開學生會全體成員大會。

  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始或結束,召開學生會全體成員大會,通報學生會年度工作情況,部署或總結學期工作任務,宣讀工作要點,進行優秀部門及幹部表彰,主席團及各部部長作簡短髮言。

  學生會幹部或成員在例會中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記名、扣分。

  (一)遲到、早退、無故曠會的(扣2分);

  (二)不遵守會場紀律,說話、討論、大聲喧嘩等擾亂開會的秩序的(扣2分);

  (三)開會期間看書、睡覺等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扣2分)。

  值勤

  學生會值勤人員在值勤時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記名、扣分。

  (一)遲到、早退、曠勤的,檢查工作結束后故意在外逗留的;(扣1分);

  (二)徇私舞弊、公報私仇、弄虛作假、濫用職權的(扣1分);

  (三)嬉笑打鬧、交頭接耳、看課外書等做與值勤無關的事的(扣1分);

  (四)無正當理由與同學發生衝突,打架罵人的(扣2分);

  (五)和其他同學、特別是違紀同學嬉笑打鬧的(扣2分);

  (六)講人情或怕得罪人而不記錄、值勤人員之間互相通融的(扣1分);

  (七)值勤或開會不帶筆和本子的(扣1分)。

  請假

  (一)學生會幹部不能參加會議和值勤的,需向本部部長或主席請假。

  (二)學生會幹部請假准許后,部長或主席應安排人員替崗。

  工作證

  工作證或值勤證是證明學生會成員身份的證件,學生會成員應保持工作證或值勤證完好無損,並在開會、值勤等工作時間佩戴。工作證或值勤證應一律佩戴在胸前,並將帶有姓名、職務或“值勤”等字樣的一面朝外,證件丟失不再補辦。

  學生會成員在工作證使用中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記名、扣分。

  (一)開會、值勤時不佩戴工作證或值勤證的(扣2分);

  (二)工作證或值勤證轉借非學生會成員的(扣2分)。

  獎勵

  量化實行100分制,每名違紀學生會成員所扣分數,均計入所在部門總量化所扣分數。

  (一)半個學期中得分最高的部門給予部長以及該部成員獎勵和表彰。

  (二)半個學期中得分前三名的學生會幹部分別給以獎勵。

  (三)學期末總分最高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

  ——————有為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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