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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案奇判

手機:M版  分類:舊聞舊事  編輯:pp958

  北宋熙寧年間,潤州城郊外,住着一戶菜農。母子兩人,相依為命,侍弄兩畝菜園度日。兒子叫焦根大,每天清晨,挑了一擔青菜,進城叫賣。得了幾個錢,買點柴米油鹽,回來打發日子。

  母親見兒子是個男子漢了,便托媒人四處說親。但是,沒有哪家的女孩子願意嫁過來。三椽草房,家徒四壁,哪家的閨女能吃得了這樣的苦。

  一天清晨,天還沒有亮,焦根大挑了一擔青菜進了城。走到城門口,他依稀看見地上一團紙,便順手拾起來,放在腰間。到了菜場,時候尚早,菜場上冷冷清清的,不見幾個人。他把扁擔往台階上一擱,猛然想起拾到的紙團,摸出來一看,吃了一驚!這竟然是一疊“銀票”(宋代叫“交子”),細數一下,足足六十兩紋銀!焦根大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多的銀子,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證明這是真的。

  他不賣菜了,擔子里的菜,倒給了一個熟識的菜販。他來到錢莊,將一張面值最小的銀票兌換了三兩銀子。肉案子上,割了三斤肉;米店裡,量了三斗米;還到布店裡,給老媽剪了一段布。一共沒有花掉一兩銀子。

  老媽見兒子早早回家了,還買了許多東西,很奇怪,說:“又不逢年過節,買這麼多東西幹啥?今天這麼早回來,碰上好市面了?”

  根大喜形於色,說:“媽,我家現在有錢了,六十兩銀子!我家有六十兩銀子了!媽,你想幹啥就可以幹啥!”

  媽說:“怎麼,你莫非碰上財神爺了?”

  兒子說:“我拾到了一疊銀票。”說罷,從懷裡掏出銀票給了媽。

  媽媽活了這麼一大把年紀,從來沒有見到過這麼大一筆錢財。她想了一會,說:“兒子,我們不能要這些錢。你快把它送回去。”

  兒子莫名其妙,說:“媽,你平時沒有錢,天天盼望着錢。今天有了錢,你卻又不要,要送回去。葫蘆里賣的什麼葯呀!”

  媽媽說:“我要錢,但要的是來路正當的錢,這拾來的東西,就是金山銀山也不要。”

  兒子說:“你不是要給我娶媳婦,抱孫子么,有了這些銀子就什麼都有了。”

  媽媽說:“這種錢不能用來娶媳婦,養孫子。你想,這麼一大筆錢,一大清早,掉在地上。一定是那個人有急用,說不定是用這錢去救命的,那人性急慌忙,把錢掉了,對他來說,這不是要了他的命嗎?我家吞沒了他的錢,這跟謀財害命有什麼區別?以後我家有了媳婦,有了孫子,那不是光明正大得來的,而是謀財害命得來的,那我們一家人還能過安生日子?”

  兒子恍然大悟,說:“那怎麼辦?我已經花掉了一兩銀子。”

  媽媽說:“你快回去,什麼地方拾到的,就在什麼地方等。那個丟了銀票的人一定很着急,在那裡尋找。那一兩銀子,你跟他說明了情況,想他也不會跟你計較的。”

  焦根大又來到城門口。果然,一個老闆模樣的人在路上來回找尋。根大走上前去,問:“老闆,丟了銀票吧。”

  那人說:“你見到了?”

  根大說:“銀票在我手裡,你只要說對數目,我就還給你。”

  那人說:“一共六十兩銀票,兩張是二十兩的,一張十二兩,一張五兩,還有一張三兩的。”

  根大一看手中的銀票,一點也不錯。只是那張三兩的銀票已經兌換了銀兩,花掉了一兩。他就把銀票和二兩現銀交還了老闆。老闆也不道謝,轉身就走。

  這時,旁邊已經圍攏一大群人,來看熱鬧。有些人認識這老闆,他是翠紅客棧的掌柜,外號“乾癟水蛆”,他的客棧養娼招嫖,形同黑店,是個見錢不要命的傢伙。“乾癟水蛆”拿了銀票,揚長而去,連一句道謝的話也沒有,圍觀的人氣憤不過,七嘴八舌地說:“做人也不能這樣‘下三濫’,人家好意還了你銀票,你也不意思一下。真是個名副其實的‘乾癟水蛆’!”

  那“乾癟水蛆”回過頭來,見眾怒難犯,便說:“你們知道什麼?我丟了一百兩銀票,他還給了我六十兩,還吞沒了我兩張二十兩的銀票。”

  他不說這話,焦根大也就走了。他這麼一說,撩起了根大的心頭之火。怎麼?我做了好事,不求回報,還要受他誣告。這不是血口噴人么?小夥子上前,一把揪住了“乾癟水蛆”的衣領,說:“你剛才說丟了六十兩銀票,現在又改口說一百兩。到了明天,你二百兩,三百兩還可以胡說。我回去賣了地,賣了娘,也還不起你這獅子大開口啊!”

  這時,“水蛆”一口咬定說丟了一百兩銀票。兩個人拉拉扯扯,罵罵咧咧,在圍觀的人簇擁下,來潤州衙門告狀。

  潤州知州姓王,這時正在審案。有一個媳婦,到衙門來告發婆婆私自釀醋出賣。王知州命令捕快把那婆婆拘捕過來。在審案間隙,知州問了焦根大和“乾癟水蛆”銀票案的案情,他又叫一名捕快到焦根大的家,向焦根大的母親了解情況。

  這時,那位私自釀醋的婆婆已經來到堂上。王知州問:“你私自釀醋出賣,可是事實?”那婆婆到了大堂之上,嚇得魂不守舍,臉色煞白,磕頭如搗蒜,不住地說:“小民該死,小民該死,私自釀醋,觸犯刑律。只求大人寬恕,下次再也不敢了。”

  王知州說:“酒醋鹽鐵,國家專賣,你私自釀醋出賣,就是犯法。念你初犯,買賣的規模也不大,又能在大堂之上認錯,罰你二十大板,以觀後效。”皂隸正要按倒婆婆用刑,王知州手一揮說:“且慢。”他轉而問那個媳婦:“你這位女子深明大義,滅親檢舉,值得嘉獎。不知你在家對婆婆孝順否?”

  那媳婦說:“知府大人明鑒。小女子在家,孝敬婆婆,恪守婦道,說得上是籬笆扎得緊,野狗鑽不進。前門不進尼姑,後門不進和尚,我是拳頭上立得起人,臂膊上走得過馬。你去問我的左鄰右坊,只要說起我,沒有人不翹大拇指的。我服侍婆婆,早晨三請安,晚上五過問,只有她通體康健,我夜裡才睡得着覺。婆婆身上一旦有病,我恨不得把她的病痛攬在我自己身上,給她分擔痛苦。”

  王知州說:“好一位孝順女子,真使人感動。今天你的機會來了,本官成全你的孝道。你婆婆得挨二十大板,就讓你去替她挨了吧。”

  堂前皂隸,將小媳婦按倒堂上,屁股打了二十大板,案件了結。這奇特的判決,堂下圍觀的百姓看得瞠目結舌。

  這時,去向焦根大母親詢問的捕快已經回來,他在王知州耳邊如此這般,彙報了一番。王知州趁熱打鐵,轉而審理焦根大的案子。

  先問“乾癟水蛆”:“人們都稱呼你‘乾癟水蛆’,你到底姓甚名誰,何處營生,從實說來。”

  “乾癟水蛆”說:“小人姓倪,名字叫蔭軒,在東市場開一家翠紅客棧。左鄰右舍取笑小人,叫小人‘乾癟水蛆’。”

  知州說:“你是丟失銀票的事主,你把丟失銀票的經過照實說來,本官自將你這案子審理明白。”

  “水蛆”說:“昨晚,東庄的崔員外六十大壽。我去慶壽,那裡熱鬧,不知不覺就盤桓到今天凌晨才回城,我宿酒未醒,在城門口丟失了銀票,被這個鄉下小子拾了。他交還我的銀票,還差四十兩,所以爭吵起來。”

  焦根大插嘴說:“他是一派胡言,大人不要信他的。”

  王知州說:“讓他把話說完。你丟失的銀票一共有幾張,多少票額?”

  “水蛆”說:“四張二十兩的銀票,一張十二兩,一張五兩,還有一張是三兩。一共是一百兩。”

  王知州轉過頭,叫文書將“水蛆”交代的“筆錄”讓“水蛆”簽名畫押。

  王知州又要焦根大講述拾取銀票的經過。

  根大說:“今天早晨,天還沒有大亮,我在城門口拾到一團紙,後來,展開一看,是銀票。一共是六十兩。兩張二十兩的,一張十二兩,一張五兩,還有一張三兩。我兌了三兩的銀票,買了米,割了肉回家。我媽媽卻硬要我把這錢還給失主。她說,這麼大的一筆錢,誰丟了,就要了誰的命,花這樣的錢,就像在謀財害命。我想,她說的話有道理,就把錢還了。想不到,他竟然誣陷我吞下了他四十兩銀子,老爺,你要為我主持公道。”

  王知州叫過文書,把焦根大交代的“筆錄”,讓他簽名畫押。

  王知州最後結案,說:“剛才,我已經派人去問過焦根大的母親,她說的話和焦根大說的話基本相同。這說明,他們說的話都是實話。倪蔭軒說的話也應該是實話,因為,他自己丟失的東西,自己最清楚。他們雙方都說的實話。他們說的銀票票面雖然相同,這只是巧合,關鍵是銀票的張數不同,焦根大拾到了五張,而倪蔭軒丟失的是七張。焦根大撿到的銀票是團作一團的,不可能被風吹去了兩張,也不可能有人撿到了銀票只抽了兩張,又把它丟在路上。所以,結論只有一個:焦根大撿到的銀票不是倪蔭軒丟失的銀票,是無主的銀票。無主的銀票應該收繳國庫。但是,本官注意到,焦根大的母親,自己生活非常貧寒,但是,在巨額財物面前,不為所動,想到的是他人的痛苦和不幸。這樣的母親是個大賢大德,大慈大愛的人。理應受到官府的嘉獎。本官決定,將這些銀票全部獎勵給她。至於倪蔭軒,你的銀票還沒有找到。我們官府一定協同你尋找,一旦找到,我們會通知你來領取的。案子就這樣了斷。”

  王知州這番判決,引起了轟動,圍觀的百姓高聲歡呼。焦根大高高興興地拿了銀票,回家去交給母親。只有“乾癟水蛆”一屁股癱坐在大堂之上,被兩個皂隸攙扶着,推出了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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