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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忘的事_800字

分類:五年級作文  字數:800字  編輯:得得9

  難忘的事 

  記得有一次 我和我的一個好朋友一起玩玩具槍,我們玩“攻城堡”。我在樓下,他在樓上。雖然我用的是手槍,發彈速度快,馬上就可以再拉上再打一槍,而且,我有兩個彈夾,加上槍里的那顆子彈,我可以連續打24槍。而他的“裝備”卻十分簡單,一把來複槍。打一槍就必需拉一下,然後把子彈上進一個很小的洞里最後把它推回去,才能打。但他也佔優勢,因為它那把槍威力十分大。所以我常常因為怕挨打而後退了。 

  剛開始時,我在樓下,我掌控好時機先假裝衝上去,然後馬上退下來。出於本能他打了一槍,自然沒打着。我趁他沒裝好子彈時沖了上去對着他使勁的打。可是我正要拔大旗時他把槍裝好了對着我就是一槍,我只好退了下去。我可不甘失敗我又想了個好辦法:從樓梯下面偷襲。我悄悄地走過去,只見他的槍口對着我。嚇得我出了一身冷汗,連忙退了回去。一連幾次都是快要成功了都被他的火力打回來了。最後我決定強攻。因為我的子彈不足15發,而他用子彈又十分節約,每次都要送他幾顆子彈。我一邊喊着一邊沖了上去,我剛衝上去就挨了一槍,但我沒有後退。因為如果我後退就意味着前功盡棄。我一邊衝上去,他一邊挨槍子。最終,只聽“砰!”的一聲,他眼鏡上留下了一個五角星。 

  他當然不肯罷休。這次我來防守他來進攻,可是令我奇怪的是他很久都不來進攻。我急了。於是我拿起槍悄悄地走下去,想打他個措手不及。而他居然在那兒等着我,見我來了“砰!”的一槍正打在我的眉角。我捂着眼睛走開了。 

  等我的眼睛好受一點了,我們決定不玩“攻城堡”了,我們覺得太危險了,就去輪流打一個目標。媽媽下班了休息了一會兒,竟然發現了我眉角的傷口和打碎了的眼鏡!她大吃一驚,急忙問我怎麼回事。聽了我們的解釋后,她不由得怒氣衝天。把小夥伴打發走後,不停的給我講大道理。可是我沒覺得有什麼。但後來,我知道了我這樣做的危險性。如果他再射偏一點,我的右眼就報廢了;如果他沒戴眼鏡,他的眼睛就被我打壞了。而且他的眼鏡被打壞了,我們就應該不玩了。一想到這裡我就后怕了。 

  是啊!做什麼事都要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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